一、刑事拘留有哪批准
刑事拘留这一措施通常是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决定并进行批准实施的。当公安机关对已拘留在押人士,认定其存在需予以逮捕的必要时,应在拘留期限满后的三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在此种特殊状况下,审阅批准申请的时间可适当延长,延长范围为一日至四日不等。而对于那些流窜琢磨做案、屡次作案以及伙同他人作案的重大嫌疑犯,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进一步延长至三十天之久。此时此刻,人民检察院应在接到公安机关递交上来的审查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的七日之内,必须给予相应的答复,决定批准逮捕还是不予批准逮捕。在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如果涉及到具备某些特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有权力依法做出拘留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刑事拘留由公安或检察院依法决定并执行。拘留期满三日内,公安须向上级检察院提请批捕。特殊情况可延一至四日,重大嫌疑犯可延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在七日内回复是否批捕。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时,对特定情形犯罪嫌疑人有权裁定拘留。
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有什么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二者之间存在着显著差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们的性质有所不同,刑事拘留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保障措施,可谓是一种活跃于诉讼领域的行为,其内在价值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能够顺利推进,并不带有任何惩罚性质。
相较之下,行政拘留则属于治安管理范畴内的一种惩戒手段,实际上是一种行政制裁机制,它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惩罚和教育两种途径,去纠正涉及普通违法行为的人们的错误行为。
其次,两者的法律依据也分别存在差异,刑事拘留是严格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原则和精神实施的,而行政拘留其合法性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行政法律和法规。
再者,他们所适用的对象群体也完全不同,刑事拘留主要针对的是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或重大嫌疑分子;
反观行政拘留,其所面向的则是那些有轻度或轻微违法行为的人群。
最后,两个措施的羁押期也存在明显的区别,通常来说,轻微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刑事拘留期最长长达14天,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组织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则为37天。
相比之下,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仅为15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在实施刑事拘留措施期间,聘请律师进行探望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属于合法行为。然而,律师需要根据相关法令法规,向看守所依法提交由律师协会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由律师事务所开具并盖有公章的证明文件以及有效委托协议或法律援助公函,以便获取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许可。在执行会见过程中,律师有权了解与事例相关的信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服务。自事例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的那一天开始,律师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提供与事例证据材料有关的核对和确认工作。这些举措对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刑事拘留由公安或检察院依法决定并执行。拘留期满三日内,公安须向上级检察院提请批捕。特殊情况可延一至四日,重大嫌疑犯可延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在七日内回复是否批捕。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时,对特定情形犯罪嫌疑人有权裁定拘留。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