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才能构成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具备国家公职身份之人,凭借职务之便,对公共财产进行明目张胆的侵占、盗窃、欺骗乃至采取任何其他非法手段来获取的犯罪。关于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与判断标准,主要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施行主体须为国家工作人员,这不仅包括直接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公务员群体,也涵盖了在国有公司或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及社团体内担任公务的相应人员。
其次,作为定罪要素之一,行为人必须借助其职务之便,也就是通过自身所拥有的监管、管理和处理公共财物的权力,以及这种权力所带来的便捷途径进行作案活动。
再者,行为人必须存在蓄意占有公共资产的主观动机,同时也需实际采用各类形式的侵犯手段来掠夺公共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贪污罪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盗窃、欺骗公共财产。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含公务员及国有单位、企事业等公务人员;2.利用职务之便,即利用管理公共财物的权力作案;3.有非法占有目的,并实际采取手段侵吞公共财产。
二、怎么才能构成诈骗罪立案
我们对于诈骗犯罪的立案准则阐述如下:
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三千元者,即可视为符合刑事诉讼程序要求予以立案调查。
在此基础上,诈骗公私财产价值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之间,或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以及五十万元以上者,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相应地区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三个级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怎么才能构成洗钱罪行为
洗钱罪,系指行为人为掩盖或隐匿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金融诈骗犯罪所获取之利益及其衍生收益的来源与性质,而实施诸如提供资金账户行为、将既有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证或有价值证券、采取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手段转移资金、实现跨境资产转移等一系列行为。该种犯罪形式所侵害的客体颇为复杂,既涉及到金融管理秩序的稳定,亦涵盖了司法机关正常运作的维护。在犯罪主体方面,本罪适用于一般主体,即个人亦可构成本罪,同时,单位亦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至于犯罪主观方面,则必须是出于故意。
贪污罪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盗窃、欺骗公共财产。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含公务员及国有单位、企事业等公务人员;2.利用职务之便,即利用管理公共财物的权力作案;3.有非法占有目的,并实际采取手段侵吞公共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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