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拘留期间,被拘留人的家属一般无法进行探望。刑事拘留制度乃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依法针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刑事侦查阶段实施的,对于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或重大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法律手段。由于此时案情尚未清晰明了,为避免串供以及毁灭证据等不利于案件调查的情况发生,通常情况下,法律不允许亲属在此阶段进行探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拘留期间,家属通常无法探望,此制度由公安与检察院依法对直接受理案件在侦查阶段实施,旨在暂时剥夺违法犯罪嫌疑人自由。案情未明前,为防串供、毁证,法律禁止亲属此阶段探视。
二、刑事拘留会判刑坐牢吗
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必将面临刑罚惩处,其成立的基础条件是行为人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不存在法定的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详述如下:
1.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实施拘留之后,应当于实施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倘若发现应当拘留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应当即时解除羁押状态;
2.若检察机构决定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即刻执行释放程序;
3.当事人在遭受刑事拘留后,经过警方侦查确认犯罪事实清晰明朗且所获证据充实充分,并且获得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之许可,方可被认定为必须要接受刑责处理的对象;
4.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刑事处罚抑或是行政处分手段,将带来案件记录的永久保留效应。
在此过程中,如若当事人仅因法院判决无罪而得以释放,则不会产生任何案件记录的留存现象。
然而,若是在刑事拘留之后经过公安机关侦办,犯罪嫌疑人确实具备确凿的犯罪证据,那么便会按照法律流程启动审核逮捕事宜,待经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完成审判后,该名犯罪嫌疑人才会明确地被视为构成了犯罪事实,进而留下相关的案件记录。
反之,假如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后确认犯罪嫌疑人没有相应的确凿犯罪证据,便会释放该名嫌疑人,而不会留下案底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被刑事拘留律师能见上吗
当涉嫌犯案的人员遭受刑事拘留的情况出现时,律师有权利会见当事人。刑事拘留属于一项强制性措施,从犯罪嫌疑人生理或心理方面来看,他们在首次接受侦查部门的讯问或是遭受任何强制程序之时,有权自由地委托辩护人。在此种情境下,律师只要持有相应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以及当事人的委托书,就可以请求看守所尽快安排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进行面谈。然而,看守所在这种情况下,最多只能在48个小时内完成会见的安排。律师与在押嫌疑人的会见,对于深入了解事例的具体情况,为嫌疑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以及实质性的帮助,从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律师也能够依据他们所掌握的信息,为以后可能面临的辩护过程做好充分的准备。但是,在会见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的相关规定。
刑事拘留期间,家属通常无法探望,此制度由公安与检察院依法对直接受理案件在侦查阶段实施,旨在暂时剥夺违法犯罪嫌疑人自由。案情未明前,为防串供、毁证,法律禁止亲属此阶段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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