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的程序包括哪些
刑事拘留乃是我国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针对自身直接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在展开深入的侦查过程当中,遇到了法律赋予的紧急状况之时,针对现行违法者亦或是重大嫌犯实施的短暂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办法。而相对应的,刑事拘留的具体流程通常涵盖了如下几个关键环节:
首先,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需经过严谨的审查,确认存在着犯罪事实,且该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情况紧迫。
其次,在决定实施拘留之后,需要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并随附相关的证据材料,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严格的审批。紧接着,在执行拘留的过程中,应当向被拘留人员展示《拘留证》,并要求被拘留人员在《拘留证》上签字、摁手印。
最后,在拘留结束后的24小时之内,应对被拘留人员进行审讯,若发现不应拘留的情形,则必须立即予以释放,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刑事拘留为公安、检察院对管辖案件侦查中遇紧急状况,对违法者或重大嫌犯采取的短暂剥夺自由的强制措施。流程包括:审查犯罪事实、追责必要性及紧迫性;填写拘留报告并附证据审批;执行时出示拘留证并签字确认;24小时内审讯,不当即释放并发释放证明。
二、刑事拘留会判刑坐牢吗
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必将面临刑罚惩处,其成立的基础条件是行为人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不存在法定的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详述如下:
1.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实施拘留之后,应当于实施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倘若发现应当拘留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应当即时解除羁押状态;
2.若检察机构决定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即刻执行释放程序;
3.当事人在遭受刑事拘留后,经过警方侦查确认犯罪事实清晰明朗且所获证据充实充分,并且获得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之许可,方可被认定为必须要接受刑责处理的对象;
4.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刑事处罚抑或是行政处分手段,将带来案件记录的永久保留效应。
在此过程中,如若当事人仅因法院判决无罪而得以释放,则不会产生任何案件记录的留存现象。
然而,若是在刑事拘留之后经过公安机关侦办,犯罪嫌疑人确实具备确凿的犯罪证据,那么便会按照法律流程启动审核逮捕事宜,待经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完成审判后,该名犯罪嫌疑人才会明确地被视为构成了犯罪事实,进而留下相关的案件记录。
反之,假如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后确认犯罪嫌疑人没有相应的确凿犯罪证据,便会释放该名嫌疑人,而不会留下案底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会拘留多久
刑事拘留乃强制性司法行为中的重要环节。通常情形下,刑事拘留的许可期设定为三天。然而在特定状况下,例如犯罪嫌疑人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之重大嫌疑,其拘留期限最高可延展至三十日。必须特别声明的是,在刑事拘留实施之后,若侦查机关认定有必要将被拘留者转进监押状态,应在拘留期间的第三个工作日起向检察机构提交审核申请。在特定情形下,此项审核申请的有效期还可延长一至四天。而检察机构则需在七个工作日内对是否批准逮捕做出决定。总而言之,刑事拘留的期限并非固定不变,而是需依据具体事件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与确定。
刑事拘留为公安、检察院对管辖案件侦查中遇紧急状况,对违法者或重大嫌犯采取的短暂剥夺自由的强制措施。流程包括:审查犯罪事实、追责必要性及紧迫性;填写拘留报告并附证据审批;执行时出示拘留证并签字确认;24小时内审讯,不当即释放并发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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