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取保候审的程序和条件是哪些
取保候审的申请流程普遍包括如下几个环节:
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相应的法定代理人、亲近之人或辩护师可以向司法机构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
其次,办案机构在收到相关请求之后,应当依据规定的期限对其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若得到批准,将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合适的保证人或者缴纳足额的保证金。申请取保候审的基本条件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害者;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主照顾,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通过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威胁性;且待羁押期限届满之时,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有必要采用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申请流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亲属或辩护师向司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办案机构审核并决定,批准后要求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基本条件: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有期徒刑以上但无社会危险性;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期妇女且无危险性;羁押期满案件未结需取保。
二、申请取保候审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在申请取保候审时,需满足以下几种必要条件:
(1)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行;
(2)可能会因其恶化行为而导致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者,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引发社会公共安全危机;
(3)犯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替宝宝哺乳的年轻母亲,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4)在羁押期已届满,且案件尚未办理完毕,为确保审判顺利进行,需要采用取保候审方式的情况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多长期限可以解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整整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如若被取保候审人未出现任何违法行为,亦未对社会产生威胁,且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法院经过充分考虑后,判定无需继续实施取保候审措施时;或是该案已经圆满完成侦查工作,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甚至于已取得终审判决书,这些情形下,都将依法解除对该名受害者所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通常而言,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社会危害性较小,整体事例进展顺利,一般都会在规定的期限内顺利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然而,由于新的证据或是事例状况发生了极大转变,那么也有可能要提前解除对于当事人的强制措施,或者采取其他更为恰当的处置方式。值得强调的是,虽然取保候审得到了解除,但是这并不代表着整个事例的结束,还需要根据每起事例的实际情况,都应该在听取各方意见之后进行综合判断与处置。
取保候审申请流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亲属或辩护师向司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办案机构审核并决定,批准后要求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基本条件: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有期徒刑以上但无社会危险性;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期妇女且无危险性;羁押期满案件未结需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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