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一般包含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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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侦查阶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措施。 其特点是具有紧急性、临时性和特定性,只适用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 适用条件为被拘留者必须是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且存在法定紧急情况。 这一制度对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也需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保障人权。
刑事拘留一般包含什么

一、刑事拘留一般包含什么

刑事拘留制度乃是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据法律规定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期间,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而对现行或涉嫌重罪的嫌疑人实行的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此项刑事拘留程序具备以下显著特征及其具体适用情景:首先,其具有紧急性。

往往是在紧迫情况下依法而行;

其次,该制度的性质是临时性。

作为一种临时施行的强制措施

最后,其适用对象具有特定性。

仅限于现行犯或涉嫌重大犯罪的嫌疑人。

然而,适用刑事拘留需满足两项必要条件:第一,被拘留者须为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

现行犯即正在实施犯罪行为之人,重大犯罪嫌疑人则是指已有充分证据显示其存在重大犯罪嫌疑之人;

第二,必须存在法定的紧急状况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侦查期间,遇到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它具有紧急性、临时性和特定性,只适用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 适用条件包括:被拘留者必须是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且存在法定紧急情况。 这项制度有助于保障社会的安全稳定,但同时也需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保护人权。

二、刑事拘留期限从哪天算

刑事案件中,拘留的期限自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正式发送拘留证并实施拘留行动之时开始计算。

而对于公安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所作出的决定以及实际实行的刑事拘留行为,其拘留期乃由法律条文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逮捕请求并获得批准的期限,以及人民检察院针对该逮捕请求进行详细审查并做出批准与否决策所需的时间总和。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期限延长的条件是什么

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法定情形主要包含以下几点:首先,对于涉案情节较为复杂,三天内无法有效查明犯罪事实的情况。

其次,对于那些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恶劣性质特征的重大犯罪嫌疑人。

所谓流窜作案,是指跨越城市或乡村行政机关管辖区域持续实施犯罪行为;所谓多次作案,则为同类型犯罪行为发生次数达到三次及以上;而结伙作案则强调至少有两人组成的团伙共同实施犯罪。

在决定是否延长刑事拘留期限时,必须经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按照规定制作《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向犯罪嫌疑人进行送达。

同时,延长后的拘留期限总和不得超过三十个自然日。

需要明确的是,刑事拘留仅仅是一种暂时性的强制措施,它并非最后的裁决结果。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侦查期间,遇到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它具有紧急性、临时性和特定性,只适用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 适用条件包括:被拘留者必须是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且存在法定紧急情况。 这项制度有助于保障社会的安全稳定,但同时也需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保护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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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包含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有哪些
二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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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条件是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拘留的条件是有哪些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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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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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和拘役的区别包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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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2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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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先行刑事拘留的情形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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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⑵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⑶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⑷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⑸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⑺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拘留的分类
(一)行政拘留
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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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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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是指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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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行政拘留不执行的情形包含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行政拘留不执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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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可先行刑事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⑴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⑵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⑶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⑷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⑸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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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拘留的分类
(一)行政拘留
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
(二)刑事拘留
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三)司法拘留
一种是指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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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拘传时间一般是多久,拘传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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