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7天后会怎么样
在刑拘满七日之后,所可能发生的情况大致如下:若公安机构认定其需进一步展开调查工作,并且被指控者满足批准逮捕的相关条件,可提交至检察院请求施行批准逮捕之权。
在此情况下,检察院将有权于七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实施批准逮捕做出裁决。
若得到批准,则案情将继续由公安机构进行深入的调查;
若未得到批准,公安机关须在接到通知之日起迅速放人,并全盘通知检察院释放执行情况。
此外,对于那些需要进一步调查,同时又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人员,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最后,若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不应对被指控者追究刑事责任,应立即撤销案件,释放已被拘留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拘满七日后,公安若需深入调查且符合逮捕条件,可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院七工作日内裁定,批准则续查,不批则公安即释并通报检察院。 符合条件者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若调查证明无罪,公安应立即撤案释人。
二、刑事拘留可以取保候审是天数限制是怎样的
若具备取保候审之资格条件,在被依法实施刑事拘留后,可提出相应申请以获得批准,不受拘留期限之约束。
然而,具体的符合取保候审之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已判决为管制或拘役、亦或是同时适用管制与拘役之附加型刑法惩罚;
预计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且其行为并未对社会产生明显危害性;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者,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内的女性,同样也不存在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可能性等其他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后公安可以撤销吗
在适用刑事拘留之制时,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享有解除该项强制措施的权限。
刑事拘留实质上系国家公权力机构为侦缉犯罪行为所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手段。
当公安机关发现其所执行的刑事拘留措施存在不当之处时,例如基于案件情节严重程度极为轻微且无害性大的情况下,无法将某案件认定为犯罪案件;又或者某些罪行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亦或是经过深入调查取证后,证实涉案人员并未涉及任何犯罪事实等等,此时公安机关有必要取消立案,同时解除对涉案人员的刑事拘留。
然而,撤销刑事拘留并非易事,需经过严谨的审查程序,并形成相应的法律文件。
倘若被拘留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律师认为刑事拘留措施不当,他们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解除刑事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将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审查与决策。
刑拘满七日后,公安若需深入调查且符合逮捕条件,可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院七工作日内裁定,批准则续查,不批则公安即释并通报检察院。 符合条件者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若调查证明无罪,公安应立即撤案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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