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法律制度,其本质上属于一种刑事司法强制手段,与庭外和解这一概念之间并无直接关联性。
庭外和解,通常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涉案双方当事人在法院正式审判之前,就涉及到的民事赔偿、经济补偿等方面的事宜达成共识,以期实现和解解决。
然而,在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即便涉案人员已经获得了取保候审的资格,其所涉及的刑事责任部分仍然需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和裁决。
但是,若犯罪行为的情节相对轻微,且当事人能够积极主动地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得到受害人的谅解,那么这种情况下,对于最终的量刑结果可能会产生一定程度的有利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和解协议的效力】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取保候审是刑事司法强制措施,与庭外和解无直接联系。 庭外和解是刑案中双方就赔偿等民事事宜在审判前达成的共识。 取保候审者仍须接受刑事责任审查,但情节轻、赔偿积极获谅解,可能对量刑有利。
二、取保候审会上公安网吗
取保候审这一行为并不在公安网络上予以公开查询。
需明确的是,取保候审并不留有所谓的“案底”记录,按照公安机关所掌握的信息来看,这些记录多为刑事审判中针对罪犯的刑事罪过以及受到治安处罚的不良纪录。
而取保候审实际上仅仅作为一种对刑事案件被告人进行的强制性处理方式,并不能被简单地视为是一种罪过或前科。
具体而言,取保候审是指由侦查机关规定犯罪嫌疑人为自己的行为做出某种担保,或者向有关部门支付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此确保该嫌疑人不会逃避或干扰司法调查,并且可以随时接受传唤且按时到达现场。
这种制度通常适用于那些犯罪情节较为轻微,无需拘留或逮捕,然而又需要对其实行为加以某些限制的被告人群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取保候审公安侦查期是好久
在等待取保候审期间,公安部门所规定的侦查周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然而,对于那些案情较为复杂且无法按时完成调查的事例,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侦查期限。在此期间内,犯罪嫌疑人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部门同意不得离开其所在的城市或县区;若涉及到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时,应在收到消息的24小时之内向上报告给执行部门。在此我们还需明确,倘若在取保候审过程中发现该名犯罪嫌疑人并不应对其进行刑事起诉亦或是取保候审期限已经届满,则必须立即解除对其的取保候审措施。
取保候审是刑事司法强制措施,与庭外和解无直接联系。 庭外和解是刑案中双方就赔偿等民事事宜在审判前达成的共识。 取保候审者仍须接受刑事责任审查,但情节轻、赔偿积极获谅解,可能对量刑有利。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