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是否可逆

最新修订 |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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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贪污罪行虽可通过辩护争取宽大处理,但法律对其严惩不贷。 刑法规定,贪污的数额和情节决定了刑罚的轻重:贪污数额较小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但是,自首、真诚悔罪、积极退赃、减少损害结果等情节,可以作为量刑的考虑因素,贪污者可能因此获得从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贪污罪是否可逆

一、贪污罪是否可逆

在特定情况下,对于贪污罪行,被告方可通过辩护策略,为获取从宽处理、减轻或免于刑事责任制造机会。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贪污罪行是完全可逆的。

实际上,贪污行为作为一种严重的违法活动,依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若贪污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或者存在其他恶劣情节,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判处相应罚金

若贪污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个人财产

而对于贪污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个人财产。

若贪污金额特别巨大,且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那么被告人将面临无期徒刑甚致死刑,并且其个人财产也会被依法没收。

值得注意的是,若犯罪分子在被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之前,能够主动交代自己的贪污行为,表现出真诚的悔过之意,积极退还赃款,努力防止、减少损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获得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贪污罪行虽可通过辩护争取宽大,但法律严惩不贷。 依刑法,贪污数额及情节决定刑罚:小额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金;巨额则三至十年,罚金或没收财产;特别巨大或情节极严重,十年以上至无期,罚金或没收财产,极端者还涉死刑。 然,自首、悔罪、退赃及减损,可作为量刑考量,或获轻判乃至免刑。

二、贪污罪是否有死刑

对于涉及贪污犯罪的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类行为可被判处死刑

具体而言,如果贪污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标准或出现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其个人财产。

而对于那些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并且已对国家和人民利益构成特别重大损害者,则可能面临更加严厉的惩罚——无期徒刑或死刑,同样要没收其全部财产作为惩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三、贪污罪是否请律师

贪污罪即属于国家刑法所规定的一类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及国家公权力的刑事犯罪行为,关于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务的决定,需要综合多个层面的因素予以权衡与分析。从法律程序以及辩护效果的角度来看,我们强烈建议当事人能够寻求专业的律师协助。由于律师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背景和实践经验,他们可以提前介入事件进程,深入地了解具体案情,从而为涉案人员提供全面且细致入微的法律咨询服务并提供可行有效的帮助。在侦查阶段,律师有权向负责调查事件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了解涉案人员被指控的具体罪状及其关联的事件事实状况,并且有资格针对这些问题发表自己的法律观点和意见。在后续的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还可以查阅、摘录、复制相关的事件材料,并向担任公诉人角色的检察院提出专业的辩护意见。而到了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审判阶段,律师更是可以通过精心准备的法庭辩护,全力以赴地维护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然而,在决定是否聘请律师时,经济成本也是必须考虑在内的一个重要因素。总的来说,聘请专业律师的帮助不仅有利于维护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同时也能显著提升整个辩护过程的质量水平。

贪污罪行虽可通过辩护争取宽大,但法律严惩不贷。 依刑法,贪污数额及情节决定刑罚:小额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金;巨额则三至十年,罚金或没收财产;特别巨大或情节极严重,十年以上至无期,罚金或没收财产,极端者还涉死刑。 然,自首、悔罪、退赃及减损,可作为量刑考量,或获轻判乃至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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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贪污和小贪污有区别吗?小贪污没人管吧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大贪污和小贪污有区别吗?小贪污没人管吧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有区别,只是金额大小的区别,都是构成罪,触犯了刑法,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般构成罪,建议到当地检察院污贿赂局举报,请求当地检察院污贿赂局进行监督和调查。
污贿赂局是检察院的内设机构,其职权主要是办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污贿赂局根据举报中心或其他的渠道提供的犯罪线索,对该线索进行侦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则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不予立案;有署名控告人的,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污贿赂局是有法律明确授权的侦查机关,有侦查权,可进行专门的调查工作和强制性措施的法定侦查机关。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罪量刑】对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
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
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
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罪量刑】对犯罪的,根据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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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数额怎么认定,贪污罪数额怎么认定,贪污罪数额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个人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谓个人数额,在单独犯罪中是指个人实际的数额;在共同犯罪中,对组织、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而言,是指犯罪集团的总数额,对其他共同犯罪的分子而言,则是指某个人实际参与的数额。所谓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重大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犯罪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后果特别严重的,或者后订立攻守同盟、毁灭罪证、证人、拒不退赃,情节特别恶劣的,等等。只有在同时具备个人数额在10万元以上和情节特别严重两方面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判处死刑,并处没收则产。只具备其中一项的,不能处死刑。 2、个人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据此,如果个人数额为1万元以上的,即使行为人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也不得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有其他法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除外)。 4、个人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多次未经处理,是指两次以上的行为,既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也没有受过行政处理。累计数额应按本法有关追诉时效的规定执行。在追诉时效期限内的数额应累计计算,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数额不予计算。 本条第3款规定: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根据共犯理论,对2人以上共同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分别处罚。对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的总数额处罚。对其他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的总数额处罚。对于共同尚未分赃的案件,处罚时应根据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并参照总数额和共犯成员间的平均数额,确定犯罪分子个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对于共同个人所得数额虽末达到5000示但共同数额超过5000元的,主要责任者都应给予处罚,其中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司法机关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时,还应当依法并处没收财产,或者判令退赔。处理案件时,还要积极追赃,不使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到便宜。追缴的公共财物,应退回原单位;依法不应退回原单位的,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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