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数额10000元会判刑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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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贪污一万元并不构成刑事追责,一般贪污三万才会被追责。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比如贪污救灾抢险等专款物资,即使不到三万,也可能会被追责。 是否追责,还需要考虑作案手段、行为人身份和社会危害等多个维度的因素。
贪污罪数额10000元会判刑吗

一、贪污罪数额10000元会判刑

对于贪污犯罪,若涉案金额高达一万元,并不必然导致判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贪污数额需在相当于或超过三万元人民币。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贪污数额未达三万元,但涉及到特定情况,例如贪污用于救灾、抢险等特殊用途的款项或物资时,同样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至于最终是否会被判定有罪,则需要全面考虑作案手法、行为人的身份地位以及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等诸多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贪污一万元并不直接构成刑事追责,因法定起点多为三万元。 但特殊情况下,如贪污救灾抢险等专款物资,即便未达此额,亦可能受罚。 是否定罪,还需综合考量作案手段、行为人身份及社会危害等多维度因素。

二、贪污罪数额多少就要坐牢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规定,贪污公款金额超过人民币五千元者,将依法受到刑法制裁。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贪污罪的定义:

国家工作人员基于职守之便所实施的,对公共资产的侵占、盗窃、诈骗或其它不正当使用等行为。

另外,受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委派掌管国有资产、负责经营管理的人员,如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上述侵权行为者,同样应被视为贪污。

其次,个人贪污所得在人民币五千元至五万元之间的,将被判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贪污情节恶劣的话,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对于犯下贪污重罪但事后认识到错误并积极退缴赃款者,他们可能能够得到宽大处理,或者避免遭受刑事定罪,但是,他们仍然必须接受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贪污罪数额39万罚款多少钱

受贿数额高达200,000元至3,000,000元之间者,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须缴纳罚金。

关于罚金的具体数额,我国法律并未设定明确且固定的标准,而是交由法院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罪犯的经济基础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与裁决。

通常而言,罚金的数额可能介于100,000元至500,000元之间。

然而,具体的金额仍需由法院在全面考虑事例整体情况之后作出最终决定。

值得强调的是,贪污罪的量刑及处罚并不仅仅取决于受贿的数额,还涉及到犯罪的方式方法以及受贿资金的具体运用途径、是否已如数归还、是否存在自首立功表现等多种情节要素。

贪污一万元并不直接构成刑事追责,因法定起点多为三万元。 但特殊情况下,如贪污救灾抢险等专款物资,即便未达此额,亦可能受罚。 是否定罪,还需综合考量作案手段、行为人身份及社会危害等多维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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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数额怎么认定,贪污罪数额怎么认定,贪污罪数额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个人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谓个人数额,在单独犯罪中是指个人实际的数额;在共同犯罪中,对组织、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而言,是指犯罪集团的总数额,对其他共同犯罪的分子而言,则是指某个人实际参与的数额。所谓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重大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犯罪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后果特别严重的,或者后订立攻守同盟、毁灭罪证、证人、拒不退赃,情节特别恶劣的,等等。只有在同时具备个人数额在10万元以上和情节特别严重两方面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判处死刑,并处没收则产。只具备其中一项的,不能处死刑。 2、个人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据此,如果个人数额为1万元以上的,即使行为人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也不得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有其他法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除外)。 4、个人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多次未经处理,是指两次以上的行为,既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也没有受过行政处理。累计数额应按本法有关追诉时效的规定执行。在追诉时效期限内的数额应累计计算,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数额不予计算。 本条第3款规定: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根据共犯理论,对2人以上共同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分别处罚。对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的总数额处罚。对其他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的总数额处罚。对于共同尚未分赃的案件,处罚时应根据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并参照总数额和共犯成员间的平均数额,确定犯罪分子个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对于共同个人所得数额虽末达到5000示但共同数额超过5000元的,主要责任者都应给予处罚,其中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司法机关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时,还应当依法并处没收财产,或者判令退赔。处理案件时,还要积极追赃,不使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到便宜。追缴的公共财物,应退回原单位;依法不应退回原单位的,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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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贪污罪数额,如何对贪污罪数额进行认定
[律师回复] 一、贪污罪数额认定标准
(1)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2)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财产。
二、贪污罪情节认定标准
1、较重情节:
贪污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30000元,同时具有以下情节,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30000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多次索贿的;
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贪污罪数额怎么判
[律师回复] 二、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贪污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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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51000元是较大数额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新刑法贪污罪51000元是较大数额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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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贪污罪数额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个人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谓个人数额,在单独犯罪中是指个人实际的数额;在共同犯罪中,对组织、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而言,是指犯罪集团的总数额,对其他共同犯罪的分子而言,则是指某个人实际参与的数额。所谓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重大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犯罪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后果特别严重的,或者后订立攻守同盟、毁灭罪证、证人、拒不退赃,情节特别恶劣的,等等。只有在同时具备个人数额在10万元以上和情节特别严重两方面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判处死刑,并处没收则产。只具备其中一项的,不能处死刑。 2、个人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据此,如果个人数额为1万元以上的,即使行为人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也不得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有其他法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除外)。 4、个人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多次未经处理,是指两次以上的行为,既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也没有受过行政处理。累计数额应按本法有关追诉时效的规定执行。在追诉时效期限内的数额应累计计算,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数额不予计算。 本条第3款规定: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根据共犯理论,对2人以上共同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分别处罚。对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的总数额处罚。对其他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的总数额处罚。对于共同尚未分赃的案件,处罚时应根据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并参照总数额和共犯成员间的平均数额,确定犯罪分子个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对于共同个人所得数额虽末达到5000示但共同数额超过5000元的,主要责任者都应给予处罚,其中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司法机关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时,还应当依法并处没收财产,或者判令退赔。处理案件时,还要积极追赃,不使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到便宜。追缴的公共财物,应退回原单位;依法不应退回原单位的,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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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数额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1、贪污罪的数额的认定: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贪污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第一款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
  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
  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二条第一款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
  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二条第一款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条第一款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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