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得办理取保候审

最新修订 |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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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中国的法律制度明确规定,取保候审只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逃避侦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暴力犯罪等严重犯罪,或者是流窜作案、曾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以及可能侵害被害人、证人等人身或财产的,那么这些人就不符合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哪些情况不得办理取保候审

一、哪些情况不得办理取保候审

在中国现行法律制度中,明确列举了以下几种情形将被视为不符合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首先是已构成累犯或犯有重大罪行被宣告缓刑期满后重新犯罪的人;

其次是属于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

再次是采取自伤、自残手段以逃避公安机关侦查追捕的犯罪嫌疑人

最后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以及涉及暴力行为或情节恶劣的犯罪案件等严重类型的犯罪嫌疑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中国现行法律制度中,不符合取保候审适用条件的情形包括: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性质恶劣或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累犯、犯罪集团主犯; 以自伤、自残逃避侦查者; 危害国家安全、暴力犯罪等严重犯罪嫌疑人; 流窜作案者; 曾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者; 可能侵害被害人证人等人身或财产者。

二、哪些情况不能提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

在我国现行《民法典》中,对于无法提起“诉讼时效已经届满”之抗辩之情形做出了较为详尽且清晰的相关规定,而具体的情况则可简要归纳为以下四种类型:

其一,当请求权旨在主张相应行为立即暂停所造成的损害,如排除障碍、消除危险等情形时;

其二,针对不动产物权以及经过国家合法注册登记后的动产物权的所有者提出的返还财产方面的请求;

其三,关于抚育费用、供养费用或扶养费用的支付问题提出的索求;

其四,属于法律明确规定,不得通过诉讼途径寻求保护的其它请求权范畴。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三、哪些情况不予安排律师会见

一般而言,根据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能无法为其提供律师会面的服务:

1.该案涉及国家机密信息,在事例侦查阶段,律师进行会见须得经过侦查部门的批准;

2.存在阻碍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可能性,诸如同案犯尚未归案或者犯罪线索尚待进一步查实等因素;

3.违反了看守所关于会见的相关规定,例如未能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或者未能按照预定的时间安排进行会见等;

4.律师本身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例如试图向被羁押人员传递违禁物品,或者对事例的侦查工作造成了干扰等。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对于无法安排律师会见的情况,必须具备充足的法律依据以及合理的解释说明,同时也应尽快将此决定告知律师及当事人本人。

在中国现行法律制度中,不符合取保候审适用条件的情形包括: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性质恶劣或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累犯、犯罪集团主犯; 以自伤、自残逃避侦查者; 危害国家安全、暴力犯罪等严重犯罪嫌疑人; 流窜作案者; 曾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者; 可能侵害被害人、证人等人身或财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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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哪些情况可以取保候审?
[律师回复]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实践中,除具备以上两条规定之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更容易办理取保候审:
(一)非暴力犯罪的。相对于暴力犯罪而言,盗窃、抢夺、诈骗等非暴力犯罪的案件在办理取保候审时更容易一些
(二)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实践中90以上审判时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可能会被判缓刑,而缓刑的前提是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审理期间办理了取保候审,而判决时因不能缓刑而判3年以上的实刑,之后再被收监,就会令被告人产生对法律的不理解、对法不可知的恐惧以及对法无定律的迷惑,也不利于其改造。所以,司法实践中,有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很难取保候审。
(三)存在重大疾病,严重危及生命健康的。司法实践中,以这个理由申请取保候审的,只有严重到危及生命健康的,才会批准取保候审。
(四)怀孕的妇女。中国刑事辩护网赵荔律师
(五)认罪的。如果不认罪,一般很难取保候审。
(六)财产案件,退赃,积极交纳罚金的。
(七)人身损害案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争取到被害人谅解的。
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哪些情况可以取保候审
[律师回复] 在大多数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是被羁押的,办理取保候审在刑事辩护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作为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我也经常遇到当事人亲属向我了解什么情况下能办理取保候审,这里作一简单介绍:其实法律对于取保候审的规定是很宽泛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从规定可以看出,其范围涵盖了除可能无期徒刑、死刑外的所有犯罪,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又是几乎任何一个案件都可以套用的。但是,也正是因为法律规定的宽泛,实践执行中取保候审的办理也就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多数情况下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认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而办案单位却认为不符合。可大家适用的的确是同一个标准,却能够得出两个不同的结论,这就形成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实践中,除具备以上两条规定之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更容易办理取保候审: (一)非暴力犯罪的。相对于暴力犯罪而言,盗窃、抢夺、诈骗等非暴力犯罪的案件在办理取保候审时更容易一些; (二)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实践中90%以上审判时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可能会被判缓刑,而缓刑的前提是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审理期间办理了取保候审,而判决时因不能缓刑而判3年以上的实刑,之后再被收监,就会令被告人产生对法律的不理解、对法不可知的恐惧以及对法无定律的迷惑,也不利于其改造。所以,司法实践中,有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很难取保候审。 (三)存在重大疾病,严重危及生命健康的。司法实践中,以这个理由申请取保候审的,只有严重到危及生命健康的,才会批准取保候审。 (四)怀孕的妇女。 (五)认罪的。如果不认罪,一般很难取保候审。 (六)财产案件,退赃,积极交纳罚金的。 (七)人身损害案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争取到被害人谅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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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实践中,除具备以上两条规定之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更容易办理取保候审:
(一)非暴力犯罪的。相对于暴力犯罪而言,盗窃、抢夺、诈骗等非暴力犯罪的案件在办理取保候审时更容易一些
(二)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实践中90以上审判时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可能会被判缓刑,而缓刑的前提是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审理期间办理了取保候审,而判决时因不能缓刑而判3年以上的实刑,之后再被收监,就会令被告人产生对法律的不理解、对法不可知的恐惧以及对法无定律的迷惑,也不利于其改造。所以,司法实践中,有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很难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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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情况能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法律,案犯和被告人在特定情况下可申请取保候审,如:判轻刑、非社会危害者、重病或生活不能自理者、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羁押期满案件未决者。这些条件确保法律公正与人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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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什么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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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什么情况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主要针对那些尚未被逮捕或者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通过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来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这样,他们就可以不必被羁押在看守所里,而是可以在家中等待案件的进一步处理。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遵守一些规定,比如随时接受传唤、不得离开居住地等。如果他们违反了这些规定,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资格,并被重新羁押。 一般来说,符合特定情形的案件更容易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比如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有固定住所等。 总之,取保候审是一种比较灵活的强制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案件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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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哪些情况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律师回复]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实践中,除具备以上两条规定之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更容易办理取保候审: (一)非暴力犯罪的。相对于暴力犯罪而言,盗窃、抢夺、诈骗等非暴力犯罪的案件在办理取保候审时更容易一些 (二)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实践中90以上审判时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可能会被判缓刑,而缓刑的前提是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审理期间办理了取保候审,而判决时因不能缓刑而判3年以上的实刑,之后再被收监,就会令被告人产生对法律的不理解、对法不可知的恐惧以及对法无定律的迷惑,也不利于其改造。所以,司法实践中,有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很难取保候审。 (三)存在重大疾病,严重危及生命健康的。司法实践中,以这个理由申请取保候审的,只有严重到危及生命健康的,才会批准取保候审。 (四)怀孕的妇女。中国刑事辩护网赵荔律师 (五)认罪的。如果不认罪,一般很难取保候审。 (六)财产案件,退赃,积极交纳罚金的。 (七)人身损害案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争取到被害人谅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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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则及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对于下列情形一般不得给予取保候审:1.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2.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不得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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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不可办理取保候审
[律师回复]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这一条规定的含义是: 1.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才能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期间不能申请取保候审。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7日,这期间是不能申请取保候审的。如果是行政拘留,不需要审判,就更不能申请取保候审了。 2.取保候审是有条件的,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申请也没有用。以下情况申请取保候审才会被批准: ①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②逮捕后,超过了法定的羁押期限,案件不能及时办结的;(法定羁押期限是:侦查期间2个月,经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共5个月。检察院审查1个半月。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1个月,再审查1个半月,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共5个月。一审审判期限为1个半月,二审审判期限为1个半月,共3个月) ③所涉嫌的罪行轻微,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罚金,不需要判有期徒刑的; ④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具体是指:犯罪后主动自首;认罪悔罪;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取保后没有毁灭证据的可能;同案犯已经全部落网,取保后没有串供的可能;已经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取保后没有报复的可能。 二、什么情况下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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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这一条规定的含义是: 1.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才能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期间不能申请取保候审。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7日,这期间是不能申请取保候审的。如果是行政拘留,不需要审判,就更不能申请取保候审了。 2.取保候审是有条件的,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申请也没有用。以下情况申请取保候审才会被批准: ①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②逮捕后,超过了法定的羁押期限,案件不能及时办结的;(法定羁押期限是:侦查期间2个月,经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共5个月。检察院审查1个半月。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1个月,再审查1个半月,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共5个月。一审审判期限为1个半月,二审审判期限为1个半月,共3个月) ③所涉嫌的罪行轻微,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罚金,不需要判有期徒刑的; ④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具体是指:犯罪后主动自首;认罪悔罪;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取保后没有毁灭证据的可能;同案犯已经全部落网,取保后没有串供的可能;已经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取保后没有报复的可能。 二、什么情况下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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