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取保候审休息期间的
在我国的刑事司法体系中,取保候审乃一项强制性措施。
在此期间,涉嫌或确认为罪犯者以及被指控者,未经执行机构的许可,不得擅离其居住的市、县;
倘若涉及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方面的变动,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实施机关进行如实报告;
此外,在接到传唤时需立即出庭应讯;
不得以任何手段干涉证人的作证行为;
也不能销毁、篡改原始证据或者串通口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我国的刑事司法体系中,取保候审乃一项强制性措施。在此期间,涉嫌或确认为罪犯者以及被指控者,未经执行机构的许可,不得擅离其居住的市、县;倘若涉及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方面的变动,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实施机关进行如实报告;此外,在接到传唤时需立即出庭应讯;不得以任何手段干涉证人的作证行为;也不能销毁、篡改原始证据或者串通口供。
二、什么是取保候审
我们通常所说的"取保候审"这一法律术语,其实指的是公安部门责令犯罪嫌疑人为案件的调查工作提交相关担保人或者缴纳适当数额的保证金,并且必须向公安部门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不会逃避或干扰公安机关的正式调查活动,同时能够在需要时随时响应传唤以及前往指定地点进行配合调查。
这种强制性措施主要用于针对罪行较轻不足以致被羁押或逮捕,但是对于其个人行动自由仍需作出必要限制的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什么是取保候审后还需关押吗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是指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无法被逮捕的情况下,能够继续接受调查、审查起诉以及审理等司法程序,按照法定要求,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向其出具包含保证内容的保证书,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在必要时对其实施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性措施。然而,在取保候审之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仍需面临被关押的风险,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而言,若犯罪嫌疑人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且案件的调查工作进展顺利,那么他们便无需再次面临被关押的困境。然而,倘若犯罪嫌疑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或者案件的调查过程中出现了新的情况,那么他们便有可能再次面临被关押的风险。
在我国的刑事司法体系中,取保候审乃一项强制性措施。在此期间,涉嫌或确认为罪犯者以及被指控者,未经执行机构的许可,不得擅离其居住的市、县;倘若涉及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方面的变动,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实施机关进行如实报告;此外,在接到传唤时需立即出庭应讯;不得以任何手段干涉证人的作证行为;也不能销毁、篡改原始证据或者串通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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