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其债务清算的具体流程通常包含如下几个关键阶段:
首先,债务主体或者债权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
待法院批准之后,会委任公正且权威的资产接收管理机构来全面掌控债务人所拥有的所有财产以及各类相关事宜;
其次,由上述特定受托人针对债务人的全部财产资源展开详尽彻底的清点、鉴定与处理工作。
在此过程中,相关机构将会以书面形式通报给所有已知的债权人有资格申报债权的消息,并且针对已经收到的债权申报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与核实;
然后,在上述准备工作就绪后,要召开债权人大会,共同商讨并确定关于破产清算的各项重大决策,例如破产财产的最终分配方案等等。
当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得到法院的正式批准后,将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向各债权人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最后,在所有破产程序顺利完成后,将进行破产程序的终结,并办理相应的注销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企业破产债务清算流程概括为:一是申请破产,法院批准后指定资产管理机构接管财产;二是清点、鉴定债务人财产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三是召开债权人大会确定清算方案,法院批准后按法定顺序分配财产;四是完成所有程序,终结破产并进行注销登记。
二、破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有哪些
关于破产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流程,其具体安排如下:
首先,清偿步骤将对破产财产中优先级较高的部分予以考虑,即用于支付破产所需的相关费用以及共同利益产生的债务;
其次,在上述工作完成后,接下来将着重于偿还拖欠的农民工人资、医疗照顾款项、残疾津贴与抚恤费用、基础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及相应的补偿金;
再者,对于剩余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税款,也将在此阶段得到妥善处理;
最后,在所有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均已得到解决后,剩余的资金将用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若仍有未足额清偿的部分,则将根据比例进行合理分配。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债务清偿顺序的规定是多少
关于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须依据如下原则进行处理:首先,必须优先偿付破产费用以及共同受益债务。
紧接着是员工债权,此种类型的债权涵盖了员工应得的酬劳薪资、医疗保障、伤害补偿、福利补贴等各方面权益。
随后是社会保险费用及所拖欠的税款。
再者便是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满足同一顺序内所有债权人的清偿请求,则应当依照比例进行利益分配。
对于设有担保的债权,其首先受偿的范围为担保物的价值。
倘若有未能得到清偿的部分,这部分就将被划作普通债权,参与后期的利益分配过程。
最后,值得明确指出的是,具体的清偿次序与比例或许将会根据破产企业的实际状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动而产生相应的调整。
企业破产债务清算流程概括为:一是申请破产,法院批准后指定资产管理机构接管财产;二是清点、鉴定债务人财产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三是召开债权人大会确定清算方案,法院批准后按法定顺序分配财产;四是完成所有程序,终结破产并进行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