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债务没有能力偿还怎么办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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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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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企业如果还不起钱了,就必须得按照法律规定去申请破产。法院会指定一个破产管理人来代表企业处理资产和业务。管理人要把企业的资产都清点一遍,评估一下值多少钱,然后再把这些资产卖掉,用卖的钱来还债务。还债务的时候,是有顺序的,要先还利息,再还本金,最后还税收。这样做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让他们能拿到自己应得的钱。这是一个合法的程序,能让企业的债务得到妥善处理。
公司破产债务没有能力偿还怎么办怎么处理

一、公司破产债务没有能力偿还怎么办怎么处理

若企业陷入资不抵债的困境,无力清偿其所背负的繁重债务,那么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它将面临各式各样破产程序的考量与执行。

具体而言,此类企业必须立即向当地法院递交破产申请,并获得法院的批准与裁定。

法院会指定专门负责破产事项处理的破产管理人为企业的代表,全权接手企业的全部财产及业务运营事宜。

破产管理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对企业的所有资产进行全面而细致的清点、评估以及处置,以期最大程度地实现债务的清偿。

在此过程中,债务的清偿顺序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这也是保障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总的来说,当企业因破产而无法履行债务义务时,将会按照法定的破产程序,遵循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和比例,妥善处理各类债务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企业资不抵债时,须依法申请破产,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代表企业处理资产和业务。管理人将清点、评估和处置企业资产,以最大化偿还债务。清偿顺序依法而定,确保债权人权益。这是遵循法律规定的破产程序,妥善处理债务问题的过程。

二、公司破产债权人怎么要钱?

当企业陷入破产危机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债务申报以寻求资产回收的可能。

债务人如决定启动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将会在收到破产申请后予以正式立案受理。

在此期间,债权人需密切关注债权申报信息,并及时响应相关通知。

待人民法院正式启动破产程序后,会有专业的破产管理人员被指派参与其中,同时还将组建起专门的清算组,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有秩序地对公司资产进行合理安排与分配。

最终,在所有分配工作完毕之后,企业便可以进行清算手续,进而完成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公司破产债务人是谁

当一家公司陷入破产境地之时,债务人通常便指向了该公司自身。按照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条款所明确,破产债务人即是在整个破产程序期间,被依法宣告破产身份的经营主体。在这个阶段里,作为破产债务人,他们需严格履行各种法定职责,并享有一定的权益,如有权提交破产重整或和解申请等等。同样重要的是,破产债务人的各项资产将会被彻底清查,以便用于对各债权人的债务偿还。在这一清偿过程中,债权人业可寻求诸如申报债权等多种途径来积极参与破产程序,进而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破产程序乃是一项极为复杂且严谨的法律程序,必须交由具备丰富经验与专业知识的法律从业者来负责处理。

企业资不抵债时,须依法申请破产,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代表企业处理资产和业务。管理人将清点、评估和处置企业资产,以最大化偿还债务。清偿顺序依法而定,确保债权人权益。这是遵循法律规定的破产程序,妥善处理债务问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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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爸爸的一个朋友由于要开一家公司,但是资金不足,爸爸和他是好朋友。于是就向爸爸借了60万块钱去创业,但是由于经营不善,公司倒闭了,而且还负债500万,自己目前把家里所有的东西都押了,还是不够,那么还清所有欠款不知要到何年何月。请问: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回答:你与借款人既然是朋友,可以进行坦诚的、实事求是的协商,订立一个分期还款协议,在协议上如有可靠的第三人担保更好。这件事告诉我们: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从上面律师的回答中我们可以得知,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借钱之后就是要还给债权人的。如果你是没有偿债能力,则可以通过判决用债务人的现有的个人财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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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破产程序是对债务人财产的概括执行程序,具有对全体债权人公平保护的旨意,如果允许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无疑会破坏破产法的这一制度价值,故不允许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但债务人正常生产所必需的除外。但何为“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必须具备两个要件:

一,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以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而继续进行生产经营为前提;

二,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必须征得或专门机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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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对债权人的保护,应对债务人的人身自由(这里主要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文秘人员)等进行必要的限制。具体地讲自受理破产案件之日起,债务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所有财产,帐册、文书、资料、印章和其他物品;
第二根据、管理人或破产清算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或监督人的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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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以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而继续进行生产经营为前提;
2、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必须征得或专门机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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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所有财产,帐册、文书、资料、印章和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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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破产申请对债务人的法律效力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破产申请对债务人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一、丧失对财产的处分权
这是一种对债权人有利的保护措施。因为在此时,债务人具有现实的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动机,故不应再让其处分和管理财产。在这一点上,我国现行破产法的规定有所疏漏,在破产申请到破产宣告之间的长时间里,没有剥夺债务人对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权,只有到破产宣告时才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财产。
二、不得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因为破产程序是对债务人财产的概括执行程序,具有对全体债权人公平保护的旨意,如果允许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无疑会破坏破产法的这一制度价值,故不允许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但债务人正常生产所必需的除外。但何为“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必须具备两个要件:
1、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以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而继续进行生产经营为前提;
2、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必须征得或专门机构同意。
三、对债务人人身的限制
为保证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对债权人的保护,应对债务人的人身自由(这里主要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文秘人员)等进行必要的限制。具体地讲自受理破产案件之日起,债务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所有财产,帐册、文书、资料、印章和其他物品;
2、根据、管理人或破产清算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或监督人的询问;
4、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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