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允许家属探望吗
在大多数情况之下,关押场所通常不予许家属直接接触和探望被指控定罪的犯罪者或是被告。
这是由于案件的调查过程、对被拘禁者的看管措施以及其它各方面的因素所需要的。
然而,如果被指控的犯罪者或者被告已经指派了委托律师,他们便可以通过律师与外界进行联系和交流。
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并且满足特定的条件,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后,家属或许有机会获得探视的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辩护律师有权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和通讯。
而其他辩护人则需得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才能够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和通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通常,家属不得直接探望被押犯罪者或被告,以防干扰案件调查和监管。只有当他们委托律师后,方可由律师代为联络外界。特殊情况下,家属可申请探视,但需严格审批。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辩护律师有权与被羁押者会面和通讯,其他辩护人则需相关部门批准。
二、看守所允许探监吗
在拘留所内是允许进行探视活动的。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除了国家法定节假日之外,其他时间段都可以进行探监活动。
然而,与囚犯见面的次数每个月不能超过一次,每次见面的时间不能超过半个小时,而且每次见面的近亲人数不能超过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但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
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三、看守所允许几个律师会见一个人吗
在大多数情况下,看守所并未对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律师人数设定严格的限定。然而,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每次会面通常建议由两位律师共同参与。这主要是出于提高会见效率及维护会见秩序的考量。然而,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地域差异、事例性质的特殊性以及看守所内部的管理政策等因素而有所区别。若遇到重大且复杂的事例,或者牵涉众多法律关系需多位律师协同处理的情况,经过看守所的许可,也可适度增加律师会见的人数。但是,无论何时何地,律师进行会见时均应严格遵循看守所的相关规定与程序。
通常,家属不得直接探望被押犯罪者或被告,以防干扰案件调查和监管。只有当他们委托律师后,方可由律师代为联络外界。特殊情况下,家属可申请探视,但需严格审批。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辩护律师有权与被羁押者会面和通讯,其他辩护人则需相关部门批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