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需要本人到吗
取保候审并不必然要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亲自到达现场接受有关程序的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某些特定情形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委派的律师皆有权利代理他们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宜。取保候审的实施对象往往是犯罪情节相对比较轻微、并且被判定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是否对某个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相关部门将充分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的具体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尽管如此,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能够亲自参与办理相关手续,无疑将会更加有助于他们与办案机构进行有效的沟通并深入理解相关的法律程序。
然而,若由于特殊原因导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无法亲自到场,只要满足法定的条件且经过合法的程序,同样可以实现取保候审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不能离开的范围如何
在实施取保候审的期间内,被取保候审者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在的城市或者乡村。
取保候审的决策机关,应根据保障诉讼程序得以正常运行所需条件,以及被取保候审人可能带来的社会危害性的严重程度,针对案件的性质和情节,对可能判处的刑期的轻重,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的财务状况等综合因素进行深入考量,进而制定出合适的保证金额度。《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一年了还会被收监吗
犯罪嫌疑人被批准取保候审后,其最长期限为一年,期满后是否需要被重新羁押,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若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未遵守取保候审制度中的规定,亦或是在经过调查、审查起诉及审判后,被确认存在罪行并需实际服刑,那么,他将有可能重新被关押到看守所中。此外,倘若事例的相关证据充足,犯罪的真相明确无误,依据法院的判决结果,犯罪嫌疑人需面临实际刑法的制裁时,也同样可以选择将其收监。但是,倘若涉及的证据薄弱,或者犯罪情节过于轻微,不足以宣判为犯罪行为,抑或是其情形符合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罚的条件下,通常不采取收监措施。总之,必须综合考虑事例的全部证据、犯罪情节和现行的法律规定等多种因素进行判断。我们强烈建议您与负责处理此案的司法机构保持密切联系,以便随时掌握事例的最新动态。
取保候审不强制嫌疑人、被告人到场,可由近亲属或律师代理。针对轻罪嫌疑人,考虑案情、危害性及个人情况决定是否适用。虽亲自办理更佳,但特殊情况下,符合法定条件及程序,仍可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