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危险驾驶行为的刑事案件中,受害人是完全有资格发起民事诉讼的。一旦危险驾驶所导致的风险危及到了其他人的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那么受害人就拥有了向刑事被告人提出民事索赔的合法权益。例如,若危险驾驶引发了交通事故并使得他人遭受伤害,受伤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被告人索取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的赔偿;再如,当肇事人为危险驾驶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损失负责时,其也必须对受损财产进行相应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修费用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危险驾驶罪中哪些情形可从重处罚
涉及危险驾驶罪中的从重处罚情形具体包括:1.存在严重的超员、超载或者超速行驶行为;未获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故意使用伪造或者篡改的机动车号码牌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2.在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这样的高风险路段上进行驾驶活动。3.酿成交通事故并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或者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选择逃逸而未能构成其它犯罪行为的。4.驾驶运载乘客的营业性机动车辆的情况。5.逃避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的检查,或者拒绝配合、阻挠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检查工作,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表现。6.血液内酒精浓度达到200毫克每百毫升以上。7.过去曾经因为饮酒驾车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追究,以及其他能够被视为应该加重处罚的特殊情况。《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被拘役了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一旦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在服刑期间,首要任务便是严格遵守拘役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此过程中,我们强烈建议犯罪嫌疑人积极主动地配合监管部门,力争取得良好的改造效果。这样做有望为其未来的量刑决策或者假释申请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嫌疑人应当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由律师全面介入事件,审查事件证据是否充足以及诉讼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范。若犯罪嫌疑人认为判决结果存在错误或者量刑过重,可以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在拘役期间,家属亦可按照相关规定在特定时间段内进行探视,以提供精神上的鼓励和支持。待拘役期结束之后,犯罪嫌疑人必须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下定决心不再触犯法律红线。总而言之,我们应该始终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危险驾驶刑事案中,受害人可提起民事诉讼。若危险驾驶危及他人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受害人有权向被告人索赔,涵盖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财产损失亦需赔偿,如车辆维修费等,依据法律规定保障受害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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