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拖欠工资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在某些情况下,公司拖欠薪资,而法定代表人有可能需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由于法定代表人为企业的代言人与象征,其具有法律上的义务去保证员工们的薪酬能够如数、准时地发放。如果发生故意拖欠现象,那么法定代表人将可能受到劳动监察机关的行政处罚。
然而,若情节严重到一定程度,法定代表人甚至会被视为涉嫌挑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从而需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此外,员工们还有权向法定代表人所在的公司索取所拖欠的薪资以及相关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公司拖欠工资是否可以申请赔偿
在此,您完全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立即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同时,您还可以依据相关法规向该公司提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具体来说,如果存在用人单位未及时发放员工薪资的现象,那么这就构成了法定的能够立刻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之一。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您在用人单位中工作的年限,每累计满一年即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您已服务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则可以视为已经工作了一年并以此类推计算经济补偿金额。
如若工作时间尚未达到六个月,那么也会得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以下两种特殊情况下,即倘若用人单位因为遭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或者严重战争,导致无法按期支付薪水,抑或是企业确实面临生产经营困境以及资金周转不畅,经用人单位工会委员会商讨同意之后,可以对您的薪水进行暂缓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拖欠工资上了法庭会怎么判
关于公司拖欠薪酬引发诉讼的问题,法院将会依据实际情形做出公正的审判裁决。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从以下几个关键角度加以关注:首要任务是明确确定劳资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以及所约定薪资待遇的详细内容;其次,对被告方(即欠薪企业)拖欠薪酬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比如审视其是否确实面临运营困境等因素。如若公司无法给出正当理由却仍旧拖欠薪水,那么法院极有可能判定该公司需全数支付拖欠的工资金额,同时还可能附加支付逾期利息等相关费用。除此之外,倘若拖欠薪资的行为情节严重,法院甚至可能判处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之后,若被告方未能按照判决履行义务,受害者(即被拖欠薪水的员工)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值得一提的是,具体的审判结果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材料的充分程度。
公司拖欠薪资时,法定代表人或需承担民事责任,确保薪酬准时发放是其法律义务。故意拖欠或遭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或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负刑事责任。员工有权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追讨薪资及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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