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要加刑吗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举措,实际上并无可能直接导致加刑处罚。尽管此举看似为刑事被告提供了某种程度上的自由与保障,然而无法理解为已经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罪名进行了认可或是减轻认定,同时也不能将之视为必然能够使其获得较轻的刑期。事实上,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需要依据案情的实际状况、确凿的证据材料及其相关的法律条款来决定最后的刑罚结果。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出现了违规行为,抑或在审理案件的过程当中发现其犯罪情节较为恶劣、社会危害性严重等问题,那么他们就有可能面临更加严厉的刑罚处罚。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地指出,这是由于上述行为本身的性质和情节所致,而不是由取保候审这一防范措施引导而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的法定适用条件是什么
若被告人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要求,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利对其发布取保候审命令:
其次,被告人也可能会被判罚有期徒刑及以上刑期,但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可以消除这一行为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
再次,如果被告人身患严重疾病无法自主生活,或是孕妇,甚至是正在哺乳期的女性,只要不会产生任何社会危险性,均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
最后,若案件调查期限已满,且仍未得出结论,取保候审亦是必要的举措之一。《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取保候审后逃跑了怎么办
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逃避约束无疑构成了扰乱取保候审相关法规制度的严重不当行为。首先,依照法例,执行机关将会依法予以收回其事先交纳的保证金。其次,公安部门将会发布通缉通报,竭力地搜寻并逮捕在逃匿人员。一旦逃犯被成功缉拿归案,便将面临被拘役的严惩处理,而且在此之后也无法再次申请取保候审。在量刑时,逃避法律责任这一情节将会被视为需加重刑罚之要素,原先有可能获得缓刑的罪犯,极有可能丧失适用缓刑的资格。取保候审虽属一项较为宽松的刑事强制措施,但犯罪嫌疑人仍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只会使自己的法律责任愈发沉重。
取保候审不直接导致加刑,它仅为刑事诉讼中保障措施,非罪名认可或刑期减轻依据。刑罚由案情、证据及法律决定。若取保期间违规或罪行严重,或受更重罚,但这与取保候审无关,系行为本身性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