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被依法申请获得保释等候审判的刑事案件可分为公诉案件以及自诉案件两种类型。公诉案件乃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通过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控告之案件;而在某些情况下,若犯罪嫌疑人均满足相应标准,则被允许获得取保候审之权利。但请注意,自诉案件则是指被害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案件。在此类案件中,被告同样有可能被批准进行取保候审。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取保候审仅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性措施,并不能以此推断出此案件的性质必定属于公诉或自诉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需要靠关系么
在申请取保候审方面,并不依赖于所谓的关系网络,只需符合以下几个基本要求便可成功申请到取保候审:
首先,所涉嫌的犯罪行为,若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运用的附加刑法;
其次,对那些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如果实施了取保候审措施,不会滋生社会危害性;
此外,对于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主、孕妇及正在哺育自己子女的妇女,若实行了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给社会带来风险因素;
最后,针对具有法定羁押期限已满,但由于案件尚未审理完毕,仍需进行取保候审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还能要回钱吗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执行与否与追索被他人非法侵占或者诈骗的款项之间,并无必然关联。如果您提及的所谓“要回钱”,实际上是指遭受他人非法占有的财产或者因诈骗而遭受损失的财务,那么这将必须依循具体案情来进行判断和处理。在刑事事例的审理过程中,倘若犯嫌人能够表现出积极主动地退还赃款、赔偿损失的态度和行动,那么在其获得取保候审之后,其后续处理或许会得到一定程度上的优待。然而,能否成功追回被骗走的款项,则主要取决于犯嫌人的退赃能力、事例的调查进度以及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至于因民事纠纷引发的经济损失,则需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
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分公诉与自诉。公诉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控告;符合条件者,可获取保候审。自诉则由被害人等直接向法院起诉,被告亦可能取保。但取保候审仅为强制措施,不决定案件属公诉或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