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之下,倘若阁下拒绝公司为你做出的岗位调整安排并自主选择离职,通常而言是不会得到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的。这主要是因为在绝大部分情况下,主动提出离职往往会被视作是你个人的主观意愿所致。
然而,若你所面临的岗位调整并不合理,例如该调整带有侮辱性质或惩罚意味,又或是该调整大幅度地削减了你的薪资福利、工作环境等方面的待遇,从而迫使你不得不主动提出离职,那么在此种情况下,你或许有权利要求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不接受调岗被辞退如何补偿
当劳动者拒绝接受公司所实施的岗位调动时,如果因此导致其遭受到解雇,那么经济上的补偿将根据该名员工在我方公司已服务的期限来计算。
具体来说,每一年完整的劳动期,公司都需要向这名员工支付一整月的薪资作为赔偿。
而对于超过半年但未满一整年的情况,则将该时间段归入至整年进行统计。
至于未达到半年这段时间里,公司也应当按照实际天数乘以半个月的平均薪资,以此作为经济补偿金给予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不接受调岗会怎么样处理问题
在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之内,对于员工不愿接受调职的情况,其对应的处治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形进行深入剖析。倘若调职本身缺乏合理性,例如未经与员工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或者该调职带有明显的惩戒性质或侮辱性质;亦或是该调职行为导致员工薪资待遇大幅削减等现象,那么作为雇员的员工拥有拒绝接受调职之权力,雇主因员工此次拒绝而采取解约行为或许会被判定为非法解约,员工有权利要求由此产生的赔偿金。然而,若调职具备充分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例如基于企业经营规模调整的实际需求考虑;或者员工自身能力满足所调整职位的需求;再或者未对员工原本的劳动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等等,在此种情况下,员工若没有充足的理由拒绝,雇主或许会按照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施以相应的处分举措,例如给予警告,或扣除部分绩效奖金等措施。在此前提下,假如员工继续拒绝服从工作安排,雇主仍保留退出此劳动合同的权利,然而,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操作流程来实施,并且可能需要支付相对应的经济补偿。综上所述,该问题的核心始终引发于调职是否具有合理性以及合法性这两方面因素。
通常,主动拒绝岗位调整并离职者,不享有经济补偿,因被视为个人选择。但若调整显失合理,如含侮辱、惩罚或大幅削减薪资福利、工作环境,导致被迫离职,或可要求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