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可以口头宣布吗

最新修订 | 2024-10-0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依据国家法律,刑事拘留必须依法出具拘留证。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先通过口头形式宣布。在遇到紧急情况,如事件严重、涉及突发事件或重大嫌疑人需要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时,如果因为紧急而无法及时办理正式拘留手续,那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口头形式宣布执行拘留,然后在24小时内补办相关手续。
刑事拘留可以口头宣布吗

一、刑事拘留可以口头宣布吗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应依法开具拘留证,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可先行口头宣告。在诸如情况严重、涉及突发事件或重大嫌疑人需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等紧急事件中,如因紧急起见无法及时办理正式拘留手续,则可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口头形式宣布执行拘留,待24小时内再补办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若刑事拘留的当事人具备了取保候审的条件,那么他/她便有机会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所谓取保候审,即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的进行当中,无论是侦查、起诉还是审判等环节,对于那些虽然涉及刑事犯罪但却没有被正式拘禁的被告人,为了预防他们逃避相关调查、检察起诉以及审判的过程,将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并且依照规定出具保证书,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被告人能够随时听候法律的召唤。

如果涉及以下四个方面中的任何一项,均可向司法部门申请取保候审:

(1)若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罚金、管制或者拘役的同时,还需被独立适用附加刑;

(2)或者被判定的刑期较长,尽管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重大社会风险;

(3)若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抑或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年轻母亲,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导致社会出现重大危害性;

(4)若是羁押期限已满、案子仍未审理结束,急需进行取保候审来解决这个问题。

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当事人的取保候审请求。

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则由公安机关负责落实。

三、刑事拘留可以现在请律师

在涉及刑事拘留的诉讼过程中,雇佣律师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并强烈推荐尽早聘请。当涉案人员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之后,作为嫌疑人的辩护律师,有权在执法机构的批准后与当事人进行私密性的面对面交谈,理解事件详细过程,并为此人提供相关的法律建议。同时,辩护律师还将致力于获取并研究事件的详细信息以及嫌疑人所涉罪行的名称,以提出具有针对性及建设性意义的意见。无论何时何地,律师的介入始终能够坚定地维护嫌疑人的法律权益,确保他们在对法律理解不足或迷茫之际,不会无意间做出对自身不利的陈述,甚至提供虚假证言。除此之外,优秀的辩护律师还能根据事件的特殊状况,适当地向执法机构申请对嫌疑人予以取保候审。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作为一种严格的司法强迫手段,并不能完全确诊嫌疑人是否真的有罪。因此,辩护律师的适时介入对于确保事件得到公正、合法的处理至关重要。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应依法开具拘留证,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可先行口头宣告。在诸如情况严重、涉及突发事件或重大嫌疑人需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等紧急事件中,如因紧急起见无法及时办理正式拘留手续,则可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口头形式宣布执行拘留,待24小时内再补办相关手续。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5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事拘留可以口头宣布吗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1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7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0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8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4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1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7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6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0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5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3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4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1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1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5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刑事拘留后多久宣布拘留
公安部门实施刑事拘留后,必须在24小时内开展正式审讯。 这一规定保障了被拘留者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能及时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这也有助于公安部门快速查清案件事实,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我外甥在外面和那些小混混混在一起,昨天那个带头的带着我外甥去打人,结果打死了人,带头的却跑了,其他的人包括我外甥现在都被拘留了,请问刑事拘留从宣布起还是进拘留所算?
[律师回复]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常用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从宣布起还是进拘留所起算时间如何确定,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以至于司法实践中产生重大分歧,影响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一般是在执行拘留的第二日起的三日内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或交审查逮捕部门审查,其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一,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有利于法律条文前后适用的统一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了“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二,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符合公平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关于刑事诉讼中期间的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

三,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在计算折抵刑期时能够更加准确。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刑事拘留可以宣布吗
刑事拘留不是必须经过宣告程序,公安决定时也无须当面宣读法律文书并出示。它是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在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在实际操作中,只要在适宜场所公开宣布,向犯罪嫌疑人告知强制措施已执行,并确保其知悉法律后果即可。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我想知道一下关于刑事拘留自宣布为准还是到看守所时间为标准呢,我有个朋友涉及这样的事情所以我想了解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常用的强制措施,起算时间如何确定,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以至于司法实践中产生重大分歧,影响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一般是在执行拘留的第二日起的三日内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或交审查逮捕部门审查,其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一,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有利于法律条文前后适用的统一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了“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二,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符合公平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关于刑事诉讼中期间的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

三,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在计算折抵刑期时能够更加准确。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5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拘传后多久宣布刑事拘留
对于拘传后宣布刑事拘留的时间限制,是没有统一标准的,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在拘传过程中发现嫌疑人符合刑事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会立即采取措施,做出明确决定。但通常情况下,这种行为不应超过拘传的法定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朋友前两天被刑事拘留了,现在家里人着急,让帮忙问问有关于宣布刑事拘留时间的相关问题?谢谢!
[律师回复]
1、公安司法机关向当事人邮寄送达诉讼文书、当事人向公安司法机关邮寄送达诉讼文书以及公安司法机关之间传递诉讼文书在路途上所占用的时间;
2、公安司法机关从异地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归案,讯问、通知等期间应当将路途中的时间扣除。另外,从立法的精神出发,拘留、逮捕本质上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押解的过程也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过程。因此,在计算拘留、逮捕期间时,应当将押解路途时间包括在内。
3、拘留期间届满之日是法定节假日是否应当顺延问题根据六机关《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3条的规定,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期间,应当在拘留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拘留期限。
4、在拘留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是否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的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对于该条的适用,要把握一点:侦查的期限以“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开始计算,而不是“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开始计算。羁押期限的计算方法如下: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从收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之日起到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止。因此,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但在拘留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不能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5、关于刑事拘留时间与治安拘留时间的折抵问题对于刑事拘留时间与治安拘留时间是否可以相互折抵问题,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对于治安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的情况,根据《公安部法制局关于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办理后原行政案件如何处理的电话答复》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如果行政案件已经作出处罚决定,应当先行撤销行政处罚,再转为刑事案件办理。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刑事拘留条件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性质不同,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采取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而刑事拘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继续危害社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治安拘留时间不能折抵刑事拘留时间。
对于刑事案件转为治安案件的情况,根据《公安部关于对刑事拘留时间可否折抵治安拘留时间有关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如果行为人依法被刑事拘留的行为与被治安拘留的行为系同一行为,其被刑事拘留的时间应当折抵治安拘留时间。但如果被刑事拘留的时间已超过治安拘留期限的,不再给予治安拘留处罚。
以上就是有关于宣布刑事拘留时间的计算
律师,您好!哥哥在某个地方摆地摊,违反规定,劝解不听,被抓入狱。请问治安拘留宣布时间大概要好久呢?
[律师回复]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拘留可以提前解除,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是否批准由拘留决定机关决定。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2、《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七条 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
请假出所的申请由拘留所提出审核意见,报拘留决定机关决定是否批准。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12小时内作出是否准予请假出所的决定。
被拘留人请假出所的时间不计入拘留期限。
第二十八条 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请假出所申请的,应当向拘留决定机关提出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有关担保人和保证金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被拘留人请假出所不归的,由拘留决定机关负责带回拘留所执行拘留。
第二十九条 被拘留人提出举报、控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拘留所应当在24小时内将有关材料转送有关机关,不得检查或者扣押。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刑事拘留宣布生效了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司法部门拘留嫌疑人需出示拘留令状,并立即送看守所监管,24小时内通知其亲属,除非案情特殊。妨碍侦查消除后,公安机关应立即通知。只要依法出示拘留令状并按程序执行,拘留即生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宣布刑事拘留后,押解的途中逃脱的,是否为脱逃罪。
[律师回复]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构成脱逃罪。能够构成脱逃罪的人包括三种:1.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是指经过法定程序,被人民法院定罪处刑并被关押的人;2.依法被关押的被告人。是指依照法定程序,被司法机关逮捕的正在接受人民法院审判的人;3.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是指依照法定程序,被司法机关拘留、逮捕的正在接受侦查、审查起诉的人。构成脱逃罪的人必须是被依法关押的人,被非法关押的人脱逃的,不构成脱逃罪。脱逃,是指行为人逃离司法机关的监管场所的行为。主要是指从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监管场所逃跑,也包括在押解途中逃跑。为了维护拘留所、看守所的秩序以及司法机关依法办案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法律规定,犯脱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是指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劫夺被押解人员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即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将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押解控制中夺走的行为。劫夺行为,有的针对押解人员实施,有的针对押解的车辆、船只等实施,只要行为人使用了暴力劫夺的行为就构成本罪。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正在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劫夺的对象不是正在押解途中的,不构成本罪。如劫夺监狱、看守所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一般要聚众持械进行才可能完成,构成聚众持械劫狱犯罪。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如劫夺重刑犯或者重大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多人进行劫夺或者劫夺多人,持械劫夺,社会影响恶劣,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5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刑事拘留从宣布起还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时,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个小时内通知其家属或其委托的律师。此项规定表明刑事拘留的期限自出具拘留证明书之日起算,然而,该条款并未明确规定刑事拘留的确切起始时间。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为,自宣布拘留证之时起计算拘留期限,这与该法条的精神相吻合。然而,对于刑事拘留的确切起始时间,可能还需结合具体案情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加以确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的表弟在一起冲突之中,失手打伤了别人了,现在遭到了警方的拘留,所以询问下刑事拘留宣布时间与入所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常用的强制措施,起算时间如何确定,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以至于司法实践中产生重大分歧,影响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一般是在执行拘留的第二日起的三日内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或交审查逮捕部门审查,其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一,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有利于法律条文前后适用的统一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了“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二,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符合公平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关于刑事诉讼中期间的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

三,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在计算折抵刑期时能够更加准确。
公司宣布宣布破产后的诉讼主体是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进入破产宣告程序后由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人民宣告企业破产后,应通知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民事活动;等等。 正是基于类似上述法律依据,所以,在破产清算的法律实践中,在不少地方,破产企业清算组拥有公章,直接以自己作为机构的名义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催收债务、对外签订让破产企业承担法律义务的合同、向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分配财产或提起有关民事诉讼等。 很显然,这等于将破产企业清算组的法律地位或主体资格放到了与破产企业的法律地位或主体资格相等同的位置;而且,从形式上看,破产企业清算组作为一个机构或组织在主体资格方面已完全替代了破产企业本身。 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规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刑事拘留可以口头宣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