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孕员工被辞退赔偿多少钱合适
对于孕期员工遭到解雇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行为实质上构成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之举,用人单位依法应对该劳动者支付相应数额的赔偿金。
值得强调的是,这笔赔偿金的数额为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具体而言,经济补偿金额度的确定依据在于劳动者在当前所在企业中服务的年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一定的规则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报酬。在此基础上,若劳动者在企业中服务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按照一年进行计算;反之,若服务年限未达六个月,则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因此,假设某位孕期女职工在现职岗位已工作两年,且每月薪资为6000元人民币,那么她所能获得的赔偿金应为24000元人民币(即6000元人民币乘以2再乘以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怀孕员工被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1.关于孕期员工遭到解雇的事项,其赔偿标准应按照两倍的经济补偿金予以计算。
2.对于经济补偿方面,通常会参照女职工在现就职单位内所从事服务岗位之累计时长来决定,即每满一年便需向该员工支付一个月薪资作为标准付款。
但若员工于六个月以上不足以符合一年之服务时间的,则将视为一整年度计算。
若女职工未服务满六个月的,则向该员工支付半数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员工因依法规定的特定情况而遭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则公司可无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现行的中国法律法规,任何企业肆意辞退处在孕期阶段的女性员工均违反了订立并执行有效劳动合同的原则。在此情况下,受影响的孕妇得以依法主张原用人单位必须继续执行原有的劳动合同,同时也可以请求单位支付相应数额的经济损失弥补金。关于经济损失弥补金的具体计算方法,参考标准为主观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双倍数值。这样的经济补偿金额度主要依据劳动者在现就职企业中所服务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则需从总额中支付劳动者相当于一整月工资的金额。反之,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期限,按照一整年进行计算,若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则需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提到的“月工资”系指劳动者在当前或即将到期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工资收入。若您不幸遭遇类似情况,需尽全力搜集各种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原件、辞退书面通知以及工资单据等,以便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孕期员工遭解雇,属违法解除合同,雇主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补偿额依服务年限定,每满一年支付一月薪资,超六月不足一年按一年算,不足六月付半月薪。若某孕期女工工作两年,月薪6000元,则赔偿金为24000元(月薪×2倍×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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