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级伤残一般赔多少钱

最新修订 | 2024-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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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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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不是固定的,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工资、地区、医疗费、误工时长等等。一般来说,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误工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大概是九个月的工资。如果劳动合同解除了,劳动者还可以拿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标准要看当地的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九级伤残一般赔多少钱

一、九级伤残一般赔多少钱

关于九级伤残所应享有的补偿金额,这是一个受到诸多复杂因素影响的问题,例如受伤劳动者工资待遇水平、所在区域、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因此导致的误工时长等等。在通常情况下,一笔合理的赔偿款项应当涵盖了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等多项开支之外,还应该包含一项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其数额相当于九个月的个人工资收入。若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被解除或者终止,那么他们还有权获取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而这些具体的标准则根据各个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九级伤残一次性赔偿多少钱

依据《工伤保险条列》规定,工伤九级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额为其本人工资的9个月。当进入到工伤保险权益解除或者终止的环节时,工伤医疗及伤残就业的一次性补偿金具体的额度则应根据各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所制定的实际规则来执行。若在停工留薪期间,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仍需由所在企业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发放。值得注意的是,《工伤保险条列》的第三十七条详尽地阐述了:“当职工因为工作中受到损伤而被评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可以享有以下的待遇:首先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依照受伤程度的不同来支付相应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以此标准为:七级伤残的,社保局会赔偿给伤者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的,社保局会赔偿给伤者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的,社保局会赔偿给伤者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的,社保局会赔偿给伤者7个月的本人工资。其次是在劳动、聘用合同终止后,或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进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额度则需遵守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所制定的相关法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九级伤残一般会怎么判

关于九级伤残所涉及的法律裁决,其结果将受到诸多因素的深远影响,其中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关键领域:首先,解读与评估事故责任的明确程度,这对于确定保险理赔中各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至关重要;其次,参照本地法律以及司法事例中所采纳的赔偿计算准则;最后,考虑到具体的损失项目,例如医疗费用、误工收入、陪护开支等等。通常而言,针对九级伤残的法律裁决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伤残赔偿金,这部分金额将依据受害者的伤残级别及相关规定进行精确计算;第二,精神抚慰金,旨在为受害者提供一定程度上的心理安抚。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具体的判决结果往往需要根据个案的特殊性进行相应的调整。请您理解,以上内容仅仅是对一般情况的概括介绍,实际的法律裁决结果可能因各种复杂因素而有所差异。

九级伤残的补偿金额受多因素影响,如工资、地区、医疗费和误工时长。通常,赔偿应涵盖医疗、护理、误工费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约为九个月工资。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者还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及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依地区法规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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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达到九级的,并没有明确赔偿数额,但具有以下赔偿标准:一、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其中社保支付百分之八十左右,单位支付百分之二十。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乘以100元每天乘以百分之七十,由社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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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九级伤残一般会赔偿多少钱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一般会赔偿多少钱
一、医疗费:
按实际支出计算。一般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据实计算。
整容植皮费可列入医疗费范畴。
二、后续治疗费用(取内固定费、康复治疗费等):
一般参照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鉴定结论确定的费用确定。特殊情况的,按实际发生时确定。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省内100元每天。
四、营养费:(交警队调解一般不计算此项)
参照医院的医疗病历本、诊断证明书、出院医嘱意见确定或者法医鉴定结论来确定,一般为五百至一千元不等。没有注明加强营养的,一般判决五百元一个级别。
五、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无固定收入或雇工的,参照长沙市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每天70元、80元、90元、100元左右(事实上,医院的护工收费标准是远高于判决的标准的,当事人如果请护工这个护理费120元到150元每天计算一般是难得获得足额的判决赔偿的)。
六、残疾赔偿金:(交警队直接以受害者的户口性质来计算,诉讼判决的一般结合受害者是否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或主要收入来源地在城镇等情况可按城镇标准来具体计算残疾赔偿金)
农村居民标准:10060元×20%×20=40240元
城镇居民标准:20200元×20%×20=106280元
七、被抚养人生活费(实际数额按被抚养人人数确定):(交警队调解一般不计算此项)
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被抚养人生活费应如何处理?
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20〕23号)第四条规定,人民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因此,虽然《侵权责任法》取消了“被抚养人生活费”这项赔偿,但目前仍可以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一并赔偿。
1、小孩生活费
城镇居民标准:18335元×(18岁-现在岁数)×伤残系数20%÷2
农村居民标准:9025元(18岁-现在岁数)×伤残系数20%÷2
(注:单亲家庭的无需除2)
2、老人生活费
城镇居民标准:18335元÷兄弟姐妹人数×20年×20%
农村居民标准:9025元÷兄弟姐妹人数×20年×20%
(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抚养人有数人的,每一年度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的不超过18335元,农村居民的不超过9025元。
八、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般计算到定残的前一天。
九、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大约500元至3000元之间。没有交通费用票据的,长沙地区一般判决为500元每级左右的标准。
十、残疾辅助器具费(尊便器、拐杖、轮椅、假肢等):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交警队调解一般不计算此项目):10000元左右(根据是否承担主次责任、是否取内固定手术、侵权的方式等综合确定)

二、车损费用及财产损失等:应当提交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确定。否则一般不认可,有的酌情予以认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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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九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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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九级伤残鉴定与晋九级伤残鉴定有啥区别
[律师回复] 没有什么区别,晋级九级工伤是伤者有两处或以上的十级伤残,或者受到两处或者以上的十级工伤被申请晋级为九级工伤,但是赔偿金都是一样的按照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计算。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4.2晋级原则  晋级原则  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4.3对原有伤残及合并症的处理  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或职业病后出现合并症,其致残等级的评定以  鉴定时实际的致残结局为依据。  如受工伤损害的器官原有伤残或疾病史,即:单个或双器官(如双眼、四肢、肾脏)或系统损伤,本次鉴定时应检查本次伤情是否加重原有伤残,如若加重原有伤残,鉴定时按事实的致残结局为依据;若本次伤情轻于原有伤残,鉴定时则按本次伤情致残结局为依据。  对原有伤残的处理适用于初次或再次鉴定,复查鉴定不适用于本规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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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人工资而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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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和九级伤残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十级伤残和九级伤残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十级伤残的伤残等级系数: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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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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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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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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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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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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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鼻中隔穿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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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脾损伤保定治疗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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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乳腺修修补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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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慢性轻度磷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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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伤二级伤残九级判几年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重伤二级是刑法中的概念,是用来决定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还是行政责任的依据,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 
2、受害人的赔偿金是以三期鉴定(营养期、护理期和休息期)以及伤残等级鉴定为依据;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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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伤残和十级伤残赔偿相差多少钱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停工留薪期待遇(非法用工伤亡生活费)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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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其他规定:
1、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3、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4、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5、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6、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7、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8、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9、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10、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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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九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工伤九级伤残赔偿多少钱并未在法律上统一规定,一般在几万元左右,要根据实际的伤害部位和后果而定,一般是需要对医疗费、伙食费、交通费、住宿费、治疗费、工资待遇、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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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九级伤残和十级伤残赔偿相差多少钱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停工留薪期待遇(非法用工伤亡生活费)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其他规定:
1、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3、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4、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5、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6、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7、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8、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9、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10、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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