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取保候审一年之后,其能否面临刑法判决仍需依案情之具体情况及证据而定。若司法机关搜集到的证据足以充分证实该案的犯罪事实以及犯罪行为理应接受刑事制裁,那么便有可能面临刑事判决。
然而,倘若证据尚显不足,或者犯罪情节极其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以至于无法认定为犯罪的情况下,则可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实施取保候审之过程中,被取保候审的人员依旧有可能受到传唤。
如果犯罪嫌疑无需以捕获、拘留为手段予以追责惩戒,则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只需向其出示相关法律文书即可将其传唤至本市、县境内的特定场所进行询问。
而对于在现场实施犯罪活动被当场捕捉的被告人,公安机关亦可在出示工作证件的前提下,进行口头传唤,但在随后的讯问笔录中必须详细加以注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三、取保候审后再犯罪怎么办手续
被采取取保候审方式进行司法保护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若在保护期内再度触犯法律,首先要面临取消原本的取保候审保护。在此之后,此类涉嫌违法行为将会由公安机关负责展开深入调查,持续搜集各类相关证据。针对该类情形,针对其特别性质,会考虑并重新确定适当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很有可能包括再次逮捕涉案人员。在相关程序方面,公安机关会依法向原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司法机构通报最新动态,以便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之后遵循正常的刑事诉讼法律流程进行处理。有关新犯罪和原有罪行将会依照各自的实际情况拟定侦查计划、提起公诉以及进行司法审判。在衡量刑罚轻重时,会把再犯罪行为视为加重判刑考虑的重要因素。总的来说,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犯法,将面临更加严重的法律制裁和后果。
取保候审一年后,是否受到刑法判决,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和证据。如证据确凿,能充分证明犯罪事实及应受刑事制裁,则可能被判刑。反之,若证据不足,或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不能认定为犯罪,则可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