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怎么走流程的
工伤鉴定所需材料包括:
1.工伤认定决定书正本及副本;
2.提供有效的诊断证明以及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相关规定复印或复制而来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资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是社会保障卡等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文件的正本及副本;
4.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另行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至于工伤鉴定的具体流程如下:
1.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工伤伤害后,经过治疗使病情趋于稳定,如果该病情对受伤者的劳动能力产生了影响,或者是在伤势得到妥善治疗后的休息期限满期(含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亦可以确定的延期期限)时,雇主、工伤职工本人或者他们的直属亲戚应向当地设立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依据所收到的申请材料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鉴定的时间和地点,并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的最终结论,并将此结论送达到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手中。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深圳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时,必需具备以下各项必备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书、与所属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合法劳动雇佣关系(也包括事实上存在雇佣关系的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具备医学证明力的医疗诊断证书或职业病诊断证书(必要时,亦可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报告)。
除此之外,还应当提交受伤员工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同时,申请人与受伤员工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也是必不可少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深圳工伤鉴定流程怎么走
在中国南方经济特区深圳市,实施工伤鉴定程序步骤大致如下所示:首先,在意外事故或个人病症被确认为职业病之后起计三十个自然日之内,工伤员工所在工作单位有责任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上述规定履行义务,那么工伤员工或其近亲家属以及工会组织有权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之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后,将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工作,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最终的工伤认定决定。
一旦工伤得到确认,待伤势基本稳定且可能对劳动能力产生影响时,工伤员工即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会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鉴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出鉴定结果。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注意,申请者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例如工伤认定申请表格、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医疗诊断证明等等。
工伤鉴定材料需:工伤认定书、诊断证明及病历资料、身份证明文件、及鉴定委规定的其他材料。流程为:工伤后治疗稳定,影响劳动能力或治疗期满,雇主、职工或亲属向劳动能力鉴定委申请。鉴定委据材料安排鉴定,专家评估后,按期出具鉴定结论并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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