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的程序和步骤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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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晓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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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工伤鉴定过程:1、提出工伤鉴定申请2、提交相关材料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4、专家进行鉴定。

工伤鉴定的程序和步骤是什么?

工伤指的是当事人在进行其职业活动中所受到的伤害,认定工伤的基础上的职工之后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因此在劳动过程中要注意避免隐藏的危险,但是如果不小心遭受到了工作伤害,劳动者应当去相关部门申请工伤鉴定,那么工伤鉴定的程序和步骤是什么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工伤申报流程

申报

1、单位申请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2、职工或直系亲属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受理

如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调查

对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发出《工伤认定协查通知书》,要求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出相反证据的,视为对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的证据材料无异议。

如有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据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或证据线索,参保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虚假证据或数据等材料以及拒绝配合事故调查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费用,转由用人单位负担。

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工伤认定结论书》。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其直亲属,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或职工(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或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认定为工伤的参保职工,应在医疗期满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力鉴定申请,有关费用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处理。

认定为工伤的未参保职工,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销。

工伤鉴定步骤

第一步,工伤认定程序

1.发生工伤后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的,职工必须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2.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劳动部门可以根据情况依法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劳动部门受理了申请并在60日内作出了工伤认定结论。

第二步,工伤受理的行政诉讼程序

1.劳动者对劳动部门不受理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劳动部门受理其工伤认定的申请。

2.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一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3.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行政诉讼二审的审判期限为2个月。

二审的判决结果,可能是支持职工的诉讼请求(即判决由劳动部门受理工伤认定也可能判决驳回职工的诉讼请求,此时劳动者的工伤维权程序结束。

第三步,工伤认定程序

劳动部门受理工伤认定后,如果单位提出异议,认为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实践中劳动部门往往要求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由仲裁机构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后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确认劳动关系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应该先进行劳动仲裁。

第四步,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程序

劳动者申请仲裁后,仲裁机构应当在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书,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作出裁决。但是不服该裁决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步,确认劳动关系

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一审的审判期限为6个月。可以提起上诉,二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

第六步,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

工伤认定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步,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程序

1、申请人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复议结论或者工伤认定结论,或者判决劳动行政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一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注意,按照法律规定法院不能直接判决构成工伤或者不构成工伤,而只能维持复议决定及工伤认定结论,或者撤销复议决定及工伤认定结论,并责令劳动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2、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二审的审判期限为2个月。

第八步,劳动能力鉴定

1、劳动部门认定职工的受伤属于工伤后,如果劳动者认为其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职工可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单位或者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后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该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九步,工伤赔偿劳动仲裁程序

认定为工伤后,如果单位不主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必须在收到工伤认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在组成仲裁庭后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起诉到法院。

第十步,工伤赔偿诉讼程序

1、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一审法院起诉,一审法院的审判期限为6个月。

2、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二审法院上诉,二审法院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

二审法院的结果可能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者直接改判,也可能是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而对重审后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再次提起上诉。二审判决的结果可能是支持或者部分支持职工的诉讼请求,也可能是驳回了职工的诉讼请求。如果二审法院的判决驳回了职工的诉讼请求,工伤赔偿程序结束。

第十一步,工伤赔偿执行程序

如果单位不主动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职工必须在1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执行的期限和能否得到执行则由法院决定。

工伤认定同时也是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理应在规定期限进行工伤认定,而劳动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在工伤发生的一年内申请,其次,作为劳动者更应该选择一家可靠的用人单位,不能错过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我们知道工伤鉴定的程序和步骤是什么之后,就应该学会用正确的方式方法来处理工伤事故,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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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执行人提供了明确、具体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的,法院执行局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后5日内进行查证、核实。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予以核查。
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或者提供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确有困难,需人民法院进行调查的,法院执行局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出调查申请后10日内启动调查程序。
5、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承办人一般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对被执行人收入、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车辆、机器设备、知识产权、对外投资权益及收益、到期债权等资产状况的调查。
执行中采取评估、拍卖措施的,承办人应当在10日内完成评估、拍卖机构的遴选。
6、执行中涉及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它财产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承办人应当在5日内向有关登记机关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人民法庭审结的案件,由人民法庭负责执行。其中复杂、疑难或被执行人不在本法院辖区的案件,由执行机构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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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详细步骤和程序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一方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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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朋友现在和他老公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了,双方都是自愿的,自愿协议离婚程序步骤是什么
[律师回复] 自愿离婚,并且双方直接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签订离婚协议书,对子女、财产问题作出适当处理,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通过即可颁发离婚证。那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协议离婚又需要什么手续呢?协议离婚—程序:协议离婚登记分为四步完成,分别是初审、受理、审理、登记(发证)四个步骤。
(一) 初审.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相关证件和申请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告知双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为真实、自愿离婚以及双方关于离婚协议中所涉及财产分割、债务分配、子女抚养内容的真实性和自愿性。
(二)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经初审认为双方当事人基本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要求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并在监誓人即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字;.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监誓人面前亲自签署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共计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三) 审理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效证件、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离婚协议书等是否真实、完整、有效符合相关规定。
(四)登记/发证.经审查核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且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见证离婚双方当事人分别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领证签名或按手印”一栏处签名不会写字的按手印;.分别在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印条型印章,并注“双方离婚,证件失效,某某婚姻登记处”的字样。结婚登记证注销后分别退还双方当事人;.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发放离婚证,并宣布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自领取离婚证之日起已经解除。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小结:协议离婚的程序与需要的手续都比较简单,只要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财产以及子女分配问题无异议,签订离婚协议书,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通过即可离婚。协议离婚不像诉讼离婚那么麻烦,所花时间也很短,一切商定后,当天即可拿到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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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详细步骤和程序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起诉离婚的详细步骤和程序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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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异地诉讼离婚程序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异地因为管辖的问题,要到被告住所地。目前已经可以网上立案,也可以搜索有管辖权的,通过网络立案,减少诉讼成本。同时,各地诉讼离婚程序是一致的,离婚诉讼的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步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在接受原告,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通知各个当事人参加诉讼。
第二步,开庭审理,是指人民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开庭过程具体要经历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合议庭合议、调解等步骤。
第三步,作出判决。法庭会根据合议庭合议的结果作出判决。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的15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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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诉讼离婚程序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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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在接受原告,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通知各个当事人参加诉讼。
第二步,开庭审理,是指人民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开庭过程具体要经历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合议庭合议、调解等步骤。
第三步,作出判决。法庭会根据合议庭合议的结果作出判决。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的15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简易程序调解离婚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简易程序调解离婚流程
1、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开始
调解无论在哪种程序和哪个阶段适用,它的开始均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二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审判人员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的意见,讲明调解的好处、要求和具体作法,并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用简便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和证人到庭,为调解的进行做好准备。
2、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进行
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独任审判员主持。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
然后,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阐明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审判人员可以提出建议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但是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建议方案。当事人双方或者单方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法定诉讼代理人签名。
3、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结束
调解的结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因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一是因调解不成,未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对于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
对于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认可的,人民应当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及时作出裁判,而不能久调不决,这是不合适的。
判决离婚必须是要讲求夫妻关系已经破裂的证据的,所以如果走开庭、判决的方式不一定能够离婚,但是通过调解就是双方自愿的表述自己的意见,对婚姻的看法。这个时候就好像是一个主持人,真正的意见的表述还是在你们夫妻双方。
起诉离婚的程序和步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从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离婚的程序主要有三个必经阶段: 离婚程序的 第一阶段: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递交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离婚程序的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离婚程序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也是离婚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个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状和证据; 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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