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并不会涉及到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在此种状况之下,员工选择主动离开公司,主要是出于其个人的主观意愿,而并非因为雇主方面存在着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
然而,若雇主未能依照劳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为员工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措施或者良好的工作环境,亦或是未能按时且足额地支付员工的工资待遇等,那么当员工以这些理由作为依据来解除劳动合同时,雇主就应当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
如经双方商讨之后共同决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关系,用人单位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进行法理规定,以支付经济补偿金作为遵守法律义务;然而,如果仅于用人单位单方作出决断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这无疑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此时,用人单位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向劳工支付双倍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明确表示,经济补偿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进行评判,依据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正常工资的原则来向劳动者支付。在此基础上,对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参考一年年资进行计算;对于工作时间未达半年者,则给予半个月正常工资的补偿。另外,当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其所属直辖市、设置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个自然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时,向该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需参照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进行支付,且其获得经济补偿的年数不得超过十二年。此条中所提及的“月工资”,系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
而第八十七条则述明,当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补偿条件有哪些规定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所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具体内容大致如下所列:首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如果雇主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与劳动者就此达成共识,那么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
其次,如果劳动者出现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所列举的行为,例如严重违反雇主的规章制度等等,那么雇主在此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再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如果劳动者无法胜任其工作岗位,雇主可以提前三十天通过书面方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之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如果雇主因经济原因而进行大规模裁员,同样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补偿的标准通常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即每满一年便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劳动者,将按照一年来计算;而对于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则仅能获得半个月的工资补偿。
这里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
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主动辞职,一般无需赔偿。此行为基于个人意愿,非雇主违法。但若雇主未履行劳动保护、提供良好工作环境或拖欠薪资等合同义务,员工以此为由解除合同,雇主应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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