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延期审理流程及时间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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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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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仲裁案件延期,主要是因为法律认可的特殊情况,导致原定审理无法进行。仲裁机构审查后,会决定是否延期,需要有充分正当的理由,比如不可抗力。但是,延期的时限没有明确规定,仲裁机构会根据实际情况,秉持公正合理的原则来裁决。
劳动仲裁延期审理流程及时间多久

一、劳动仲裁延期审理流程及时间多久

在实践中,劳动仲裁案件的延期审理往往源于法律所承认的特殊状况,该种状况使得原本预定审理期限内无法顺利进行。此种权利主要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行使,经其审查后作出是否予以延期的决定。对于申请延期的请求,必须具备充分且正当的理由,例如当事人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合法原因。

然而,关于延期审理的具体时限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仲裁机构将依据实际情况,以公正、合理为原则进行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劳动仲裁延期的情形是什么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劳动仲裁程序可能会被暂时中止或推迟,以下为常见的几种主要情形:

首先是由于天灾人祸等不可抗因素导致的客观原因;

其次,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而言,若其法定代理权人未能及时确定也将导致仲裁的延后进行;

此外,如果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出庭作证,调取新的证据材料以供审慎评估,或者要求重新进行鉴定、勘验工作,或者对已有的调查缺乏充分的补充,亦可能导致仲裁程序的延误。

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仲裁庭决议劳动争议议题的裁决过程,应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请求之日开始算起最多不超过45个工作日内完成。

但如遇案情复杂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场合,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的批准方可延期。

延期期间需书面通知相关各方,且延长的期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如逾期仍未做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就该项劳动争议事项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在仲裁庭决议劳动争议议题的过程中,如果其中某一部分的事实已经非常清晰明了,可以针对这一部分先行做出裁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三、劳动仲裁延期审理多久通知

关于劳动仲裁延时审理的通知期限,并无特定而明确的法律规定。

通常而言,仲裁庭在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之后,会尽速向各方当事人递交延期的裁定以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然而,此项通知应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完成。

这个时间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事例的繁琐程度,仲裁机构的工作效率等等。

普遍来看,仲裁庭在做出延期决定的数日之内会通知双方当事人,但是最长不能超过合理的办案期限

若您在等待通知的过程中,长时间未能接收到任何相关信息,您有权向仲裁机构查询具体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延期审理必须具备充分的理由,并且仲裁的总体期限原则上也是有所限制的,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在适当的时间内得到裁决。

劳动仲裁案件延期常因法律认可的特殊状况,致原定审理受阻。仲裁机构审查后决定是否延期,需充分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延期时限无明确规定,仲裁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秉持公正合理原则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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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劳动仲裁费用及流程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怎样申请劳动仲裁费用及流程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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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仲裁庭开庭审理流程及审理步骤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仲裁庭开庭审理程序是如何的 1、被申请人的答辩和反请求。接到仲裁通知后,被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答辩或反请求。反请求应当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基于申请人申请仲裁的同一或者有牵连的合同关系或法律关系;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提出。 2、开庭通知。仲裁庭组成后,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协商开庭审理的日期,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将开庭时间及开庭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3、开庭审理。案件一般应当开庭审理。若经各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根据仲裁规则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仲裁庭可以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 开庭审理不公开进行,若各方当事人均要求公开审理,由仲裁庭作出是否公开审理的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均不应透露案件实体和程序进行的情况,案外人未经仲裁庭允许不能旁听。 各方当事人应委派代表参加开庭审理。若一方当事人不出席开庭,仲裁庭可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 4、调解。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仲裁庭主持调解;仲裁庭征得双方同意后,也可以主动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成功,仲裁庭则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或双方撤案。若调解不成功,任何一方均不得在其后得仲裁程序、司法程序和其他任何程序中援引对方当事人或仲裁庭在调解程序过程中发表过的、提出过的、建议过的、承认过的以及愿意接受过的或否定过的任何陈述、意见、观点或建议作为其请求、答辩及、或反请求的依据。 5、裁决及其效力。仲裁裁决依多数仲裁员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依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是终局的,对对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向,也不得向其他任何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 二、仲裁调解的法律效力 仲裁中的调解,是指仲裁庭调解,即在仲裁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协商解决纠纷,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可以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也可按双方当事人的要求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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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开庭审理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仲裁开庭的审理程序具体如下: 1、开庭仲裁,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随后,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和记录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仲裁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仲裁庭通常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开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5)宣读鉴定结论。 3、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并经双方当事人质证。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客观事实材料,它是仲裁裁决的依据。仲裁法第43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根据这一规定,仲裁中的证据一是来源于当事人,即当事人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证据。二是来源于仲裁庭,即在必要时,仲裁庭可以自行收集证据。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但仲裁庭对证据的收集不能免除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如果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时,根据仲裁法第46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由人民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采取保全措施。不论是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还是仲裁庭收集的证据,都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并由当事人相互质证。 4、当事人进行读者辩论仲裁法第47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当事人辩论是开庭审理的重要程序,也是辩论原则的重要体现。
你好我朋友现在受到法律制裁,不知道该怎么办,应该注意什么请问仲裁延期审理条件是啥子,有什么流程没有?
[律师回复] 延期开庭是对已决定的开庭日期的一种后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延期开庭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后,当事人如有正当理由,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请求延期开庭 。开庭审理是在仲裁庭的主持下由双方当事人参加的,如果当事人不到庭必然会影响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当事人双方如果出现了正当理由,如遇不可预见、不能克服和无法避免的事由无法按时到庭,可以向仲裁庭申请延期审理该案件。是否延期开庭,由仲裁庭决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且未向仲裁庭申请的,对于申请人仲裁庭可以按撤回申请处理;对于被申请人,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
二、当事人如果在收到仲裁庭组成人员名单之后,发现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 。即:仲裁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的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回避申请,应当在开庭之前提出。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的回避,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因此,当申请回避时,将影响到已进行的仲裁程序,引起开庭的延期。当事人如果在开庭后发现了上述回避事由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这样,申请回避也可能引起审理的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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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劳动仲裁费用及流程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如何申请劳动仲裁费用及流程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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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有一个朋友申请了法院的延期审理了,但是不知道多久可以开庭,仲裁延期审理条文期限多久
[律师回复] 国内各种仲裁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仲裁的审理时限,只对作出裁决书的期限作了规定。涉及各领域的仲裁法中没有规定作出裁决书期限的,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或各地在制定仲裁规则中给予明确。列下分别是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劳动纠纷仲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的结案期限:
  
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四十八条规定作出裁决的期限为仲裁庭在组庭后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经仲裁庭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院院长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长该期限。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长的,经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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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开庭审判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仲裁庭开庭审理程序是如何的 1、被申请人的答辩和反请求。接到仲裁通知后,被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答辩或反请求。反请求应当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基于申请人申请仲裁的同一或者有牵连的合同关系或法律关系;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提出。 2、开庭通知。仲裁庭组成后,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协商开庭审理的日期,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将开庭时间及开庭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3、开庭审理。案件一般应当开庭审理。若经各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根据仲裁规则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仲裁庭可以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 开庭审理不公开进行,若各方当事人均要求公开审理,由仲裁庭作出是否公开审理的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均不应透露案件实体和程序进行的情况,案外人未经仲裁庭允许不能旁听。 各方当事人应委派代表参加开庭审理。若一方当事人不出席开庭,仲裁庭可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 4、调解。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仲裁庭主持调解;仲裁庭征得双方同意后,也可以主动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成功,仲裁庭则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或双方撤案。若调解不成功,任何一方均不得在其后得仲裁程序、司法程序和其他任何程序中援引对方当事人或仲裁庭在调解程序过程中发表过的、提出过的、建议过的、承认过的以及愿意接受过的或否定过的任何陈述、意见、观点或建议作为其请求、答辩及、或反请求的依据。 5、裁决及其效力。仲裁裁决依多数仲裁员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依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是终局的,对对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向,也不得向其他任何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 二、仲裁调解的法律效力 仲裁中的调解,是指仲裁庭调解,即在仲裁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协商解决纠纷,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可以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也可按双方当事人的要求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庭审的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仲裁的庭审程序 1.仲裁庭申诉与答辩 仲裁庭开庭后,一般是先在仲裁员主持下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发言顺序应先由申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再由被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然后由 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 2.询问当事人及第三人,以及他们的代理人。 3.证人出庭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4.仲裁庭辩论。 仲裁庭辩论按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申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 第二,被诉人及其代理人答辩; 第三,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第四,互相辩论,仲裁庭辩论终结,由首席仲裁员按照申诉人、被诉人、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5.仲裁庭调解。 在仲裁庭查清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后,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应当再次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即制作调解书从而结束仲裁程序。 6.仲裁庭合议。 对当事人不愿进行调解,或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劳动争议案件应由首席仲裁员宣布休庭,由仲裁庭组成人员合议,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1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同意见,必须如实笔录。 7.仲裁庭宣布仲裁裁决。 仲裁庭合议后,应当及时宣布仲裁裁决,宣布仲裁裁决时,应当向当事人告知不服仲裁裁决的权利,的期限和的人民。对于仲裁庭难做结论或需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应当宣布延期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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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延期审理流程是什么
劳动仲裁延期审理的流程:申请人要向劳动仲裁委交一份书面的延期请求,把不可抗力或者突发严重疾病等合理原因详细写清楚。仲裁委要全面审查这个请求,确认理由是正当的,然后裁定延期,并且把新的庭审时间通知双方。延期的期限是有限的,就是为了保证案件能够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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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仲裁的庭审程序 1.仲裁庭申诉与答辩 仲裁庭开庭后,一般是先在仲裁员主持下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发言顺序应先由申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再由被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然后由 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 2.询问当事人及第三人,以及他们的代理人。 3.证人出庭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4.仲裁庭辩论。 仲裁庭辩论按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申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 第二,被诉人及其代理人答辩; 第三,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第四,互相辩论,仲裁庭辩论终结,由首席仲裁员按照申诉人、被诉人、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5.仲裁庭调解。 在仲裁庭查清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后,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应当再次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即制作调解书从而结束仲裁程序。 6.仲裁庭合议。 对当事人不愿进行调解,或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劳动争议案件应由首席仲裁员宣布休庭,由仲裁庭组成人员合议,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1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同意见,必须如实笔录。 7.仲裁庭宣布仲裁裁决。 仲裁庭合议后,应当及时宣布仲裁裁决,宣布仲裁裁决时,应当向当事人告知不服仲裁裁决的权利,的期限和的人民。对于仲裁庭难做结论或需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应当宣布延期裁决。
劳动仲裁的流程及材料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劳动仲裁的流程及材料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仲裁的流程及材料有哪些:
一、流程: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期满不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5、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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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流程及需要的材料、证据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劳动仲裁流程及需要的材料、证据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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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开庭审理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仲裁开庭的审理程序具体如下: 1、开庭仲裁,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随后,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和记录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仲裁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仲裁庭通常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开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5)宣读鉴定结论。 3、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并经双方当事人质证。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客观事实材料,它是仲裁裁决的依据。仲裁法第43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根据这一规定,仲裁中的证据一是来源于当事人,即当事人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证据。二是来源于仲裁庭,即在必要时,仲裁庭可以自行收集证据。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但仲裁庭对证据的收集不能免除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如果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时,根据仲裁法第46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由人民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采取保全措施。不论是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还是仲裁庭收集的证据,都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并由当事人相互质证。 4、当事人进行读者辩论仲裁法第47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当事人辩论是开庭审理的重要程序,也是辩论原则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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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不给我上社保,我想要仲裁,现在有点点事不能参加,能否延期呢?劳动仲裁委如何申请延期审理呢?
[律师回复] 劳动仲裁延期开庭申请书
申请人: ×××,性别:男,××岁,×族,××省××县人,××省××市××厂职工,现住××市××区××街××号。
请求事项:
关于××区人民法院(1999)民初字第125号“申请人×××诉×××债务纠纷”一案,现因申请人无法按期出庭,请求人民法院延期审理。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债务纠纷一案,××区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时开庭审理。申请人于××年××月××日在工作时被机器压伤,右腿骨折,现住院治疗,故无法按期参加开庭审理。为保障申请人出庭参加诉讼的权利,根据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gt;第132条第1款之规定,特请求人民法院推延本案开庭审理日期。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
××年××月××日
附:
(1)××市××厂关于工伤证明;
(2)××市第××人民医院对伤势的诊断证明。
什么情形可以使劳动仲裁延期开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
根据现行《条例》规定,对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这样算下来,从当事人递交仲裁申请书开始,到仲裁委员会在法定时间内做出裁决,全程期限一般为74天(7+7+60);而且,对于复杂案件,经过批准,还可以延长30天,最长可以延长到104天。
这就是劳动仲裁委如何申请延期审理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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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流程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5.调解。6.调解不成,裁决。7.不服裁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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