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案件中,开庭日期往往并非固定不变的,一般的处理流程为自申请人提出劳动仲裁之日起,至正式开庭约莫需要45至60天左右的周期。
然而,若遇案情较为复杂、涉及材料众多、需进一步调查取证等情况,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的批准后,可适当予以延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当事人。
然而,延期的期限总计不得超过十五个自然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如何应对
在面临企业员工提起劳动仲裁时,应谨慎对待并及时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尽量寻求双方自行解决的方式。
协商就是指劳资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我管理的手段去协调和解决矛盾纷争,这种方式主要基于劳资双方的意愿或者集体协议,经双方互相对话沟通,最终达到协议解纷的目的。
依靠协商方式自行化解此问题,应当成为各方当事人努力争取的首要方法。
其次,申办调解程序也是可行之举。
该程序要求抱怨方当事人将已发生的劳资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提出申请,寻求调解。
调解工作由引起劳动争议的双方以及由法律规定的其他代理人介入其中,旨在协助双方达成共识,并提供调解解决纠纷的过程。
最后,积极投入到仲裁程序中去。
劳动争议仲裁是一种由劳动争议当事人自愿选择向独立的第三方申诉及请求解决纷争的制度。
在此过程中,第三方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劳资争议的事实及责任作出客观且具约束力的评判和裁定。
若经调解仍未能达成协议,当事人有一方或多方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唯有涉及签署集体合同所引发的争议,才由劳动部门协同相关单位进行协调处理,并不适用于仲裁程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三、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后公司可以暂停其工作吗
一般而言,企业不能在员工提起劳动仲裁之后擅自终止他们的工作。
在此期间,雇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持续有效存在的,作为负责任的雇主,应严格依照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来尽到自身的责任和义务。
除非用人单位具有明确、合法的事由,例如当员工显著违背了公司内部的相关规章制度等等,而且这些规章制度已经过民主审议和公告的过程,得到充分认可,否则是没有权力终止员工的工作的。
如果用人单位强制性地终止员工的工作,那么这很可能会被视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从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包括支付赔偿金等。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用人单位在劳动仲裁期间,要保持与员工的正常交流,以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性。
劳动仲裁案件开庭日期不固定,通常从申请仲裁起45至60天内开庭。若案情复杂、需更多材料或调查,仲裁委员会主任可批准延期,但总延期不得超过15天,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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