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开庭费用谁出

最新修订 | 2024-10-0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在离婚诉讼中,费用的承担原则是败诉方负责,但在实际操作中,双方经常会协商分摊。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裁决。如果双方都有责任或责任难以界定,法院可能会判决双方共同承担诉讼费用,以确保公平合理。
起诉离婚开庭费用谁出

一、起诉离婚开庭费用谁出

在涉及到提起离婚诉讼并进行审理过程中的相关费用问题上,通常是由败诉方承担。

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往往是通过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商来确定各自应承担的比例。倘若经过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的话,则由法院依据具体案情予以裁决。当存在着双方当事人均有责任或无法准确界定责任程度较大等情况时,法院可能会做出判决,要求双方共同承担相应的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起诉离婚开庭后多久判决

关于诉讼离婚案件庭审完成之后的判决期限,通常情况下为三到六个月不等。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当夫妇以诉讼方式进行离婚时,如果法院决定采用普通程序处理,则判断结果应当在六个月内给出;

而若是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其判决过程则应在三个月以内完成。

在面临起诉离婚的问题上,必须有具有充分依据与证明力证据及材料,法院方可依法启动相应流程。

进一步地,仅当确认两人之间的感情关系已经达到破裂的程度,法庭才有可能依据法律规定准予离婚。

为了满足这一要求,申请离婚方需要事先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首先,准备好民事起诉状,即书面形式向法院表达离婚诉求的文件;

其次,提供夫妻二人有效的结婚证书;

再者,提供原告本人身份证明以及户口簿信息等;

最后,除非首次提出离婚诉讼之外,还需要额外提供此前有关部门针对离婚诉讼做出的判决书或者裁决书。

此外,若涉及的过错方属于另一半,当事人还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女方在怀孕期、生育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请求。

但若由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定该案件确实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则不受此限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标准,离婚案件中争议财产的价值如低于人民币1万元,法院将收取50元的诉讼费用。

然而,倘若争议财产的价值超过了人民币1万元,法院将会加大诉讼费的收取幅度,按比例增加1%的诉讼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起诉离婚开庭怎么打动法官

在启动离婚诉讼并进入审理阶段时,为了成功地触动法官的内心,我们需要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务必确保所提供的证据充足有力,足以坚定您的论据;其次,诚实而真挚地阐述事实,保持良好的姿态;再者,着重强调导致情感破裂的关键因素,使得该项议题清晰明朗;并且,如果涉及到子女问题,请明确表达出您对于他们的爱护以及妥善的安置计划;最后,尊重法庭的程序规定,展现出良好的法律素养。

离婚诉讼中,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但实际操作中常通过双方协商分摊。协商不成时,法院会根据案情裁决费用分担。若双方均有责任或责任难辨,法院可能判决双方共同承担诉讼费用,确保公平合理。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3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起诉离婚开庭费用谁出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3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2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1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3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4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3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7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4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4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7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0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0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1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2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3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常州135****126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4****192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35****147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刑事案件开庭费用谁出?
刑事案件开庭费用由国家机关来出,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刑事现实生活当中这种刑事类型的案件不存在诉讼费用,这个诉讼费用是属于民事案件的。刑事案件开庭费用谁出,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离婚孩子判给谁?法庭会判给谁?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这种情况,如果两个人都要孩子,孩子2周岁肯定是判给女方。男方只有在女方不要的前提下,才会判孩子归男方。两个人都不要。那么孩子还是判女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家庭房产纠纷起诉费用谁出
在诉讼程序中,败诉方需要承担一定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在房产纠纷中,原告通常会先行垫付诉讼费用,而在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用将由败诉方承担。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该法适用于人民法院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诉讼的审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证人出庭作证费用谁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证人出庭作证费用谁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承担。”正确理解和运用该条规定,以调动证人出庭作证的积极性,笔者认为应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证人出庭作证支出的合理费用的范围。当事人除向缴纳诉讼费外,还应当缴纳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偿费。根据该规定证人出庭作证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偿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实际支出的费用为准,但不宜过高。生活费用,应按照当地人均生活消费水平计算。误工补偿费,应按照证人的工资或参照同行业的标准计算,无业的可参照证人当地生活水平标准计算。
二、证人出庭作证所支出合理费用的预交。法律规定费用由举证方当事人预交,这是证人出庭作证所支出合理费用预交的一般原则。笔者认为司法实践中预交证人出庭费用还应考虑证人出庭的方式及当事人的经济能力,而由指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预交证人出庭费用。
1、证人主动出庭为一方当事人作证,由举证方当事人预交。
2、一方当事人申请传唤证人出庭作证,由申请方当事人预交。
3、证人自愿出庭作证或依职权主动传唤证人出庭作证,指定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预交。指定当事人预交证人出庭费用时,还应考虑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如果举证方当事人确实无能力预交证人出庭费用,可以指定对方当事人预交。证人出庭所支出的费用,证人应直接向领取。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证人是法庭的证人,只对法庭负责,而不对任何一方当事人负责,证人只在法庭上就所知道的案件事实,做实事求是的陈述,以便于法庭查清案件事实,作出正确裁决。
三、证人出庭作证所支出费用的承担。证人出庭作证所支出的费用,法律规定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笔者认为这是一般原则,司法实践中应根据证言证明力的不同情况,决定这笔费用到底由谁承担;如果证人如实作证且证言具有证明力,则由败诉方承担。如果证言没有证明力,则由举证方当事人承担;如果证人做伪证,证人不仅得不到补偿,而且还要接受法律制裁。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应到案件审理终结后,确定由谁承担。另外,当事人的近亲属作为证人时,其出庭作证所支出的费用,笔者认为应由举证方当事人承担为宜,这是因为案件的裁判结果与证人多有利益关系,其证言多有利于举证当事人。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03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婚姻家庭纠纷由谁调解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婚姻家庭纠纷由谁调解
1、纠纷的受理,既由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调委会也可主动调解。实行统一立案报告制、统一承办
2、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查明纠纷的事实经过,拟定调解纠纷的实施方案
3、主持调解,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当事人、承办人签字,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4、对久调不决的纠纷,及时申报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避免纠纷激化
5、调解结束,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达成协议而结束的调解。二是没有达成协议的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调解委员会有责任帮助、检查、督促、教育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没达成调解协议,防止纠纷激化,并告知纠纷当事人进入其他程序进行解决(如申诉、仲裁、诉讼)。
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有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第十九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第二十条 人民调解员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支持当地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参与调解。
第二十二条 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第二十五条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调解情况。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调解工作档案,将调解登记、调解工作记录、调解协议书等材料立卷归档。
三、人民调解的工作原则
①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进行调解。
②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前提下进行调解。
③必须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④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经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3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开车撞人起诉保险费谁出
交通事故引发的诉讼费用,若保险公司及时理赔,无需承担;若拒绝或未合理理赔,在保额内需全额承担诉讼费用。超出保额部分,保险公司承担与实际赔偿匹配的诉讼费用,其余费用由事故各方按责任大小和赔偿金额分担。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公正和合理。
10w+浏览
交通事故
离婚孩子判给谁,家庭暴力离婚孩子判给谁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家庭暴力离婚孩子判给谁 离婚时,孩子抚养有争议的,一般按如下处理:满两周岁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归母亲,十周岁以上的征求孩子的意见,其他的要看谁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利,要综合考虑夫妻的工作,收入,教育等。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判决的原则是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因此如果对方有家庭暴力,而您有证据证明对方是对您和孩子都有家庭暴力行为,这样在判决时很大可能会判给您。 判决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七、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八、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取保候审开庭谁起诉
取保候审案件开庭起诉由人民检察院提起。检察院在调查核实后,若认为犯罪嫌疑人应负刑事责任,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此过程遵循刑事诉讼程序,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理。人民检察院在此过程中扮演关键角色,确保法律得到正确执行。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男方家庭条件好孩子判谁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双方在离婚时,一方具有家庭暴力行为,是可以作为判决双方离婚的主要依据,也可以作为另一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依据。但是,不能作为孩子抚养权归属的依据。
其次,双方离婚时,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在审理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时,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还会考虑以下因素: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03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组合家庭离异抚养权归谁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组合家庭离异抚养权归谁
一般是谁的孩子归谁。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判决。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家庭暴力离婚孩子判给谁?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家庭暴力离婚孩子判给谁 离婚时,孩子抚养有争议的,一般按如下处理:满两周岁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归母亲,十周岁以上的征求孩子的意见,其他的要看谁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利,要综合考虑夫妻的工作,收入,教育等。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判决的原则是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因此如果对方有家庭暴力,而您有证据证明对方是对您和孩子都有家庭暴力行为,这样在判决时很大可能会判给您。 判决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七、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八、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家庭暴力离婚孩子判给谁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家庭暴力离婚孩子判给谁 离婚时,孩子抚养有争议的,一般按如下处理:满两周岁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归母亲,十周岁以上的征求孩子的意见,其他的要看谁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利,要综合考虑夫妻的工作,收入,教育等。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判决的原则是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因此如果对方有家庭暴力,而您有证据证明对方是对您和孩子都有家庭暴力行为,这样在判决时很大可能会判给您。 判决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七、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八、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3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法院起诉出庭误工费应该谁来承担?
我们在一些个别的特殊情况下,并不能够合理的得到相应的误工费,那么也就意味着需要到法院进行出庭,法院起诉出庭误工费应该谁来承担?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来看,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误工费,应该都能够得到赔偿。具体看下文。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家庭暴力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家庭暴力离婚孩子判给谁
离婚时,孩子抚养有争议的,一般按如下处理:满两周岁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归母亲,十周岁以上的征求孩子的意见,其他的要看谁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利,要综合考虑夫妻的工作,收入,教育等。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判决的原则是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因此如果对方有家庭暴力,而您有证据证明对方是对您和孩子都有家庭暴力行为,这样在判决时很大可能会判给您。
判决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七、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八、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03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起诉离婚开庭费用谁出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