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标准如何确定价格

最新修订 | 2024-10-06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拆迁补偿标准是根据地理位置、用途、面积等多个因素综合确定的。我们会委托专业评估机构,结合市场价值和政策来制定。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会有差异,比如住宅和商业用房的补偿标准就不一样。我们的目标是维护被拆迁者的权益,确保他们得到合理的补偿,让他们的生活质量不但不会下降,反而还能提高。
拆迁补偿标准如何确定价格

一、拆迁补偿标准如何确定价格

在制定房地产拆迁补偿标准时,主要是依据多个综合因素予以确定的,其中包罗万象,如被拆迁房产所处的地理位置、使用性质以及建筑面积等要素都必须加以考虑在内。为了确保这些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我们通常会委托给具有专业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严谨的市场价值评估并结合所在地的市场价格和相关政策作为参考基准。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即使是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地区之间,有关的政策也可能存在着微妙的差异,例如,在某些地区,针对住宅和商业用房所设定的补偿标准亦有所区分。总的来说,我们的宗旨就是要全力维护被拆迁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获得合理的补偿,从而保证他们原有的生活质量不致下降或者有所提升。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拆迁补偿标准要结婚证

根据相关法规政策,为了确保您在农村宅基地房屋动迁补偿时能够获得所应有的权益,确实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有效的结婚证书。

因为只有经由结婚证所确定的户口关系,才能充分证明当事人在户口中的份额存在,这样在实际分发款项时,才能得到法律规定的保障以及这类农村宅基地房屋动迁的补偿待遇。

关于农村宅基地房屋动迁补偿的具体内容,我们特意对此做了详细介绍:

主要包括房屋本身的补偿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两个部分。

其中,针对地上建筑物的补偿部分,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房屋拆迁补偿款,可以视同为遗产对待,予以合理分配。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拆迁补偿实际上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所进行的对住宅或非住宅房屋进行价值评测的基础之上,依据法律规定对房屋进行合法拆除,同时赋予房屋所有权人以一定金额的补偿。

然而,房屋征收作为一项国家对于非国有的财产进行公正补偿后实施的行政行为,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需求且需向被征收房屋的权利人提供公平的经济补偿。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国家唯有在经过合理审查并对土地使用权人们给予相应补偿之后,方可按照法定程序提前回收公民的土地使用权。

因此,在进行征地拆迁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征用程序,这些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报批前的公示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公示程序等诸多方面。

一般而言,征收引发宅基地使用权消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

其一,乃是通过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来达到征收目的;

在此背景之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将随之消失。

其二,若由拆迁方提出司法强拆申请,并遵循法定的司法程序实施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工作的话,将会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终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拆迁补偿标准怎么制定的

拆迁补偿标准的订立常常需要兼顾诸多复杂因素。首先,不得不考虑被拆迁房屋所处位置、使用性质以及建筑规模等基本信息。按照一般的原则,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补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价值、搬迁费及临时安家补助费、商业经营损失补偿金等方面的给予。对于房屋价值的补偿部分,其金额不得低于公告发布日当天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此价格之设定则通常由具备专业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参照房屋征收评估程序进行评估并予以确定。各地政府部门均会基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波动等客观现实,出台明确的拆迁补偿标准和实施政策。在整个拆迁过程中,如您对于补偿标准存有异议,您享有申诉的权利,可向相关部门提出重新调查评估的申请。

房地产拆迁补偿标准依据地理位置、使用性质、建筑面积等综合因素确定,委托专业评估机构结合市场价值与政策制定。地区间政策有差异,如住宅与商业用房补偿标准不同。我们致力于维护被拆迁者权益,确保合理补偿,保障其生活质量不降反升。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4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拆迁补偿标准如何确定价格
一键咨询
  • 151****70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2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3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3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7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3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1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6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7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3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6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8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8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0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6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安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是多少
以实际丈量征地面积为准,其综合包干补偿标准为:不分地类50000元/亩(均含青苗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除房屋、果树、花卉苗木以外的一切地面物补偿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柳州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标准?
在旧城区改造中,因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而需进行房屋拆迁的,由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补偿时对被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实施补偿。违法建筑或临时建筑物所占土地有合法用地手续的,拆迁时应对其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补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4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厂房拆迁补偿价格和补偿是怎样的
1、设备搬迁安装费。2、设备重置成新价。3、停产、停业补偿。1、有关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你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厂房标准、有关设备折旧处理。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由你提供购入(收据),作折旧处理补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怎么确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如何确认
1、主体的重要性
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首要内容就是要有适格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中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拆迁协议中,主体是公民的其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主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依法登记注册,法人的权力能力与行为能力始于登记,终于注销登记。
2、被拆迁人主体资格是否适格
仅仅根据以上的规定不能简单的确定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在现实生活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
所有资格的认定。在一般情况下,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应以房屋产权证明上所记载的所有权人为准,但是还有很多不同的情况出现。因财产分割导致的房屋产权或者附属物归属不明确的情况,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因房屋的原产权人死亡所引起房屋产权不明的,以被继承人之间订立的遗嘱或者继承人之间的财产分割书面协议为准,或者以生效的判决、裁定为准;因房屋买卖所引起的产权纠纷,以生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为准,或者是的生效的判决、裁定为准;对于设定抵押权的房屋,抵押权人依在办理有关抵押房屋的过户手续的,可以以抵押权人为产权人,如果仍然在抵押协议规定的抵押期间的,应当以抵押人为产权人;改建、翻建、扩建或者新建的房屋,应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但因有关的原因,产权没有在法定的期间各有关部门申请登记的,应当以经规划部门批准的申请人为房屋产权人,或者责令有关当事人办理产权登记后依法确认。
3、被拆迁人的认定标准
一般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被拆迁人:
(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
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
(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
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
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代理人代管是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其他原因不能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所有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代理制度来调整。这里所讲的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是指国家代管的代管部门,即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
对被拆迁人资格的认定,根本问题在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否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凡是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权者,均是被拆迁人,否则,不应认定为被拆迁人。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重庆房屋拆迁重置价格计算补偿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能怎么确认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能怎么确认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如何确认
1、主体的重要性
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首要内容就是要有适格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中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拆迁协议中,主体是公民的其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主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依法登记注册,法人的权力能力与行为能力始于登记,终于注销登记。
2、被拆迁人主体资格是否适格
仅仅根据以上的规定不能简单的确定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在现实生活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
所有资格的认定。在一般情况下,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应以房屋产权证明上所记载的所有权人为准,但是还有很多不同的情况出现。因财产分割导致的房屋产权或者附属物归属不明确的情况,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因房屋的原产权人死亡所引起房屋产权不明的,以被继承人之间订立的遗嘱或者继承人之间的财产分割书面协议为准,或者以生效的判决、裁定为准;因房屋买卖所引起的产权纠纷,以生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为准,或者是的生效的判决、裁定为准;对于设定抵押权的房屋,抵押权人依在办理有关抵押房屋的过户手续的,可以以抵押权人为产权人,如果仍然在抵押协议规定的抵押期间的,应当以抵押人为产权人;改建、翻建、扩建或者新建的房屋,应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但因有关的原因,产权没有在法定的期间各有关部门申请登记的,应当以经规划部门批准的申请人为房屋产权人,或者责令有关当事人办理产权登记后依法确认。
3、被拆迁人的认定标准
一般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被拆迁人:
(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
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
(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
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
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代理人代管是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其他原因不能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所有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代理制度来调整。这里所讲的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是指国家代管的代管部门,即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
对被拆迁人资格的认定,根本问题在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否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凡是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权者,均是被拆迁人,否则,不应认定为被拆迁人。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94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房拆迁承租人资格要怎样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房拆迁承租人资格要怎样确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房拆迁涉及到多方利益的分配,首先面临的是公房承租人资格认定问题,依照不同情况,需要进行公房承租人资格确定的有这样一些情况:
1、原承租人仍然健在的一般不发生承租人变更,补偿对象当然还是原承租人;
2、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在拆迁中取得补偿获益权;但这种情况下会发生不符合规定的变更而侵害成员利益的情况,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请求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撤销原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拒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撤销;
3、原承租人去世后公房由其共同生活的部分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因为没有拆迁补偿的问题一直没有办理变更。由于拆迁补偿涉及较大的利益分割,家庭成员之间在变更承租人的问题上出现不同的意见。公房承租人资格应当如何认定呢,
一要根据承租公房的实际居住情况和缴纳房租的状况来决定,
二是原承租人死亡或者外迁后与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继续居住该房屋并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缴纳房租的,是与政府公房管理部门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公房租赁关系,实际居住的家庭成员成为事实上的公房承租人。由于没有变更公房租赁登记,其公房承租人身份不明确,容易受到其他当事人的质疑,在这种情况下实际承租人应当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申请确认或变更。
根据规定,申请变更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4、没有其他住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4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咸阳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格
一类区域: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为1180元/平方米,商业用房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为3000元/平方米。二类区域: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为1100元/平方米,商业用房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为2200元/平方米。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房屋补尝拆迁及土地补偿价格和安置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因此,在政府实施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安置的过程中,只要违背“给予被征收人公平补偿”这一基本原则,即可视为违法,被征收人应该果断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补偿。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94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补偿标准 > 拆迁补偿标准如何确定价格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