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房屋的程序有哪些规定
在实施房屋征收之前,我们必须明确其依据在于满足公共利益需求,如国防安全、交通改善以及水资源开发等方面。在此期间,政府有关部门将针对此类涉及社会安定性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风险评估分析,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智力与目光焦点所在进而得出公正的结论。随后,拟定出切实可行的征收补偿方案,并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严谨的论证过程。在房屋征收决策正式作出之前,必须确保已为被征收人提供了充分且足额的补偿费用,以备不时之需。在执行房屋征收的同时,应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征收房屋的程序有哪些
我们为您介绍一下房屋拆迁补偿的流程:
首先,申请并得到拆迁许可证至关重要,这标志着您有了合法的拆迁资质。
其次,发布拆迁公告是必要环节。
当拆迁管理部门核发给您拆迁许可证后,会把相关信息——包括拆迁人、拆迁范围及有效期——通过拆迁公告公开公示。
因此,请您务必留心此类信息,并随时与我们沟通。
第三步,我们将与您共同商议拆迁补偿方案。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提交给裁定委员会拟定最终协议。
最后,进入到正式征地阶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了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征收房屋的补偿协议有效吗
评估征收房屋补偿协议之效力时,必须综合考虑诸多方面的因素。
从普遍意义上讲,若该补偿协议的订立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意思表示,其内容贴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要求,并且订立过程合法妥当,如补偿主体具备适当资质,完成了必需的审批及公示等环节,那么此种情形下,该补偿协议一般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然而,若出现如下几种状况,则有可能导致该补偿协议归于无效:例如,协议的签订系在受欺诈或胁迫的背景下进行;补偿标准显著低于法定标准,对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又或是签订协议的主体并不具备相应的资格与权限等等。
总而言之,对于征收房屋补偿协议效力的判定,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
房屋征收前,需明确基于国防、交通、水资源等公共利益需求。政府将深入评估风险,广泛吸纳社会意见,确保公正。随后制定合理补偿方案,经严谨论证。决策前,确保足额补偿到位。执行中,坚持“先补偿后搬迁”,保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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