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搬迁不想去又不想自己提出辞职怎么办
若贵司决定进行大规模的迁移以改变工作场所,对此您难以接纳的话,建议您首先尝试与公司联合分析并寻找一个具有合理性的解决策略,如增加通勤补贴、协调工作时间等等。倘若这方面的探讨未果,且公司选择因此解除合约关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您也许有资格享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公司搬迁不赔偿耗着你怎么办
由于公司的迁移行为,导致劳动合同履行困难,若公司未予以解约且无任何赔偿,此刻,劳工可采取以下途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另外,向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提出调解请求也在考虑之列;
最后,假如以上两种方式均未能解决问题,还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公司搬迁不去怎么赔偿n+1
在企业因迁移而导致雇员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如果满足了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那么该名雇员有权利取得"N+1"的赔偿。"N"代表该雇员在当前公司中所从事的工作年限,而每满一周年,就需要按照每个月的工资标准向该名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至于"1",则是指在用人单位未提前30天以书面文件的方式通知到该雇员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应当做出的赔偿。假如因为公司迁移的原因,使得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赖的客观环境发生了重大改变,以至于劳动合同无法继续执行下去,经过用人单位与雇员之间的充分协商,仍然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共识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30天以书面文件的形式通知到该雇员,或者额外支付给该雇员一个月的工资之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需要向该雇员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N+1"赔偿方案。然而,具体的赔偿金额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和确认。
若公司计划大规模迁移工作场所,您感不适,建议先与公司沟通,共同探讨如提高通勤补贴、灵活工时等合理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且面临解约,您或有权依据合同条款申请经济赔偿。保持开放沟通,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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