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者在工作中所受伤害是否能认定为工伤这一问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以做出判断。总体来看,倘若退休员工并没有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到退休金,而是选择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作并在此过程中遭受了伤害,那么这种情况极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然而,如果该名退休员工在开始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之后再次加入职场,那么他与新的工作单位之间所建立的就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更倾向于是一种劳务关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其在工作中受伤应依照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因非法用工发生伤亡事故要如何适用法律
在特定状况下,若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却仍旧受雇于用人单位,那么双方之间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将会转变为劳务关系。
因为此时,劳动者已经不再符合劳动法项下作为主体的条件,因此,当他们遭受工伤或职业病时,将无法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获取工伤保险待遇。
同样地,对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受到非法用工影响而出现意外伤害的劳动者,也不适用于《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次性赔偿办法》中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三、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能否认定工伤
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群是否能被认定为工伤的问题,并不能简单地给出肯定或否定的答案。通常来说,当一个劳动者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雇佣关系就会视为劳务关系。然而,如果这个人已经达到了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是没有完成相应的退休手续,或者还没有享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福利待遇,那么他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时发生的意外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疾病,应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那些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他们在工作时间内因为公务原因而受伤甚至失去生命,同样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认定为工伤。总的来说,如何对这部分人群进行工伤认定,需要考虑到各项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做出合理的判断和决策。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者工作中受伤是否认定为工伤需根据实际情况分析。若退休员工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在原单位工作中受伤,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若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后再就业,与新单位间为劳务关系,受伤应按人身损害赔偿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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