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借款人的程序和费用谁承担

最新修订 | 2024-10-07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民事诉讼索赔借款人的步骤如下:1.准备起诉书和证据:起诉书应包含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等,证据要充分。2.向法院提交: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书和证据,法院会通知被告并安排开庭日期。3.预交法律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法律费用,胜诉后由败诉方承担,但在个别案件中,双方可以协商分摊。4.按照步骤进行诉讼:按照法院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诉讼,遵守法庭纪律,积极参与庭审。需要注意的是,民事诉讼索赔借款人需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并且要注意证据的准备和提交,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起诉借款人的程序和费用谁承担

一、起诉借款人的程序和费用谁承担

提起民事诉讼以索赔借款人的详细步骤如下所述:首先,准备好起诉书,其中应包含原告和被告人的精确身份资料、诉讼要求以及事实依据和论点。

随后,向具有适当司法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及其相应的证据文件。

在法院接到申请后,将会通知相应的被告,同时也将排定开庭日期,进行公开审理

关于涉及的法律费用方面,通常情况下,作为原告需预先支付诉讼费用

若诉讼取得了胜利,则诉讼费用往往由败诉方负担。

然而,在个案中,双方或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议费用的分摊事宜。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起诉借款人怎么收费,法律上如何认定

首先,到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后,律师会基于您提出的诉讼请求中涉及的金额,对收费标准进行分级累进式计算。

举例说来,如果诉讼请求所涉及的金额未超过1万元人民币,那么每件案件的收费额为50元人民币;

倘若请求金额超过了1万元,但是未达到10万元人民币,这一区间的收费就将按照2.5%的比率收取;

而当请求金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时,收费应付的比率将会被调整为2%一类。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的是,根据中国政府公布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之第六条明文规定,任何在法院提起诉讼的客户都应该承担以下几种主要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

(一)诉讼受理费用;

(二)审判申请费用;

以及(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算员等在审判机关指派的时间内出庭参与审理所需支出的交通费、食宿费、生活费及误工补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三、起诉借款人不知道地址怎么办

在提起针对借款人的法律诉讼过程中,如果我们无法获悉借款人的确切地址,我们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几种策略:首先,尽全力尝试通过各种可能的渠道去探寻借款人的居住地或联系方式,比如尝试联络借款人的亲朋好友,或者查阅与之相关的公共记录等等。其次,我们还可以请求法院实施公告送达手续,即将诉讼相关事项以公告形式通知到借款人。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公告送达可能会导致诉讼周期的延长。除此之外,如果我们能够提供出借款人的个人身份信息,那么法院也有可能借助相关部门的协助来查找借款人的住址。最后,如果我们确实无法找到借款人的准确地址,这可能会对案件的审理以及执行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我们仍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于如何具体实施这些步骤,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指导和帮助。

民事诉讼索赔借款人步骤:先准备含原告被告身份等信息的起诉书及证据;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法院通知被告并排定开庭日期。法律费用一般原告先预交,胜诉后由败诉方承担,但个案中双方可协商分摊。要按步骤进行诉讼。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2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9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起诉借款人的程序和费用谁承担
一键咨询
  • 157****82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7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1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4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6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7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5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0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1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4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1****18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3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7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4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4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起诉借款人的程序和费用谁承担
如果要进行民事诉讼索赔借款人,那可以按照下面的步骤来: 1.准备材料:起诉书需要包含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等,证据也要准备好。 2.提交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准备好的材料,法院会通知被告,并安排开庭日期。 3.预交费用:一般来说,法律费用由原告预交,胜诉后由败诉方承担,但在某些个案中,双方可以协商分摊。 4.按照步骤来:要按照法院的通知和要求来进行诉讼,遵守法庭的秩序和规定。 在进行民事诉讼索赔借款人时,要注意证据的准备和法律程序的遵守,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有需要,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起诉借款人的程序和费用由谁承担
如果有人要起诉借款人,那一般是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法院会审查你的起诉是否符合要求,然后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了,法院会通知被告,让他知道被谁起诉了,因为什么事情被起诉,以及需要在什么时候答辩。 被告收到起诉书副本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答辩状,说明自己的看法和理由。法院会把起诉书副本和答辩状都送达给原告,让原告也知道被告的回应。 开庭审理是很重要的一步,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让双方展示自己的证据,互相质证。在法庭辩论环节,双方可以就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辩论。 最后,法院会根据审理的结果作出判决,告诉双方判决的结果是什么,为什么会这么判。如果双方不服判决,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上诉。 总的来说,这个流程就是为了保证借款纠纷能够公正、高效地解决,让双方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作出合理的判决。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借款合同印花税谁承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借款合同印花税谁承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应税人应该是双方都要交,即合同的甲、乙方都要缴纳印花税。
以下借款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税:
1、与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
企业与非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规定,这些机构不需要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不属于金融机构,该类借款合同不需贴花。
2、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款,包括企业之间的统借统贷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3、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
4、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
5、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
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根据《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四款,是银行对借款人在一定期间内允许融资的额度计划,与“借款合同”有区别,不需贴花。
6、限额内的循环借款
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根据国税地字30号第二条规定,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的0.05‰贴花,在限额内发生的循环借款不需贴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破产程序中债务人承担哪些义务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破产程序中债务人承担哪些义务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破产程序中债务人承担什么义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债权人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五条 自人民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9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起诉借款人的程序和费用由谁承担责任
如果有人借钱不还,债权人可以通过起诉来追讨。一般来说,起诉的流程是这样的: 1.准备起诉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比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等。 2.把这些材料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并缴纳诉讼费。 3.法院会审查立案,如果材料齐全,会通知开庭时间。 4.双方要按时到庭参加庭审,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证据。 5.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如果借款人不履行,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这个流程可以保障法律程序的公正和有效,也能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责任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责任由谁承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推荐:工程验收单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工程款税率工程款支付申请建设工程在完工之后会有一定的保修期限,在此保修期限内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应由施工方负责保修。这也是大家所认可的处理方式,但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却并非都可以认定为是施工方的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会涉及到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等,这些单位的建设环节也可以出现质量问题,那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责任由谁承担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责任由谁承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筑法》第80条规定:“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4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第13条规定:“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由此可知,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承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工程质量责任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因此,保修责任与工程质量责任是两种不同的责任。准确地说,保修责任是施工人对已交付使用的建设工程的一项保修义务。建设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即使非因施工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施工人也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否则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施工单位负有保修责任并不意味着承担建设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对于在建设工程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虽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但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应当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负担。
二、保修期间的责任划分怎么确定实务中,对于保修期间的质量责任划分和损失承担原则根据以下情形确定:
(1)施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质量缺陷的,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属于勘察、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建设单位可向勘察、设计单位追偿。
(3)因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属于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由施工单位承担民事责任;属于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但施工单位提出异议而建设单位坚持使用的,由建设单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施工单位没有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仍然使用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承担责任。
(4)因建设单位或者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由建设单位或者建筑物所有人自行负责。
(5)因自然事故、社会条件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责任。
(6)对发包人提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承包人不予拒绝而进行施工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承担责任。综上所述,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责任应由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一方承担。也就是说,在工程保修期内如果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可以承担维修责任,但因维修支出的费用应由导致该工程质量发生的责任方来承担,如因不可抗力造成质量问题的,由建设方承担,而由于施工方未按标准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的,则由施工方承担。
快速解决“建设工程纠纷”问题
当前309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出借汽车牌照出事后谁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出借汽车牌照出事后谁承担责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禁止无牌照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禁止将车牌出借即车辆套牌行驶的行为。若出借人明知不可谓而为之,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后果。出借汽车牌照出事后谁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也指出:“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只要出借人与使用人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则不管出借人当时是否驾车、是否在车上、事故的发生与出借车牌是否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出借人均难辞其咎。出借人属于共同侵权人的理由有两个:一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机动车管理的法律均明令禁止无牌照机动车上路行驶,也禁止车辆套牌行驶,出借人明知违法而为之。另一方面,出借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纵容使用人开“”上路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却仍提供方便,对可能出现的危害后果疏忽大意或轻信可以避免,放任使用人套牌行驶,表明其具有主观上的过错,因此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起诉离婚的程序和费用由谁承担
离婚诉讼涉及起草起诉状、收集证据,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时,原告需先支付立案费,案件审结后,败诉方承担。若双方都有过错,费用可能会分摊。财产分割中,20万元以下不额外收费,超出部分按0.5%缴费。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借款人死亡的,还款责任由谁来承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顾某和吴某是好朋友.6月5日,顾某因为要做生意,就在好朋友A的担保下,向吴某借款IO万元,并向其出具“借到现金10万元”的借据一张,并写明担保人为A。天有不测风云,10万元钱刚刚借到.6月15日,顾某便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死亡。昊某得知此事后,非常伤心,但顾某和吴某是好朋友.6月5日,顾某因为要做生意,就在好朋友A的担保下,向吴某借款IO万元,并向其出具“借到现金10万元”的借据一张,并写明担保人为A。天有不测风云,10万元钱刚刚借到.6月15日,顾某便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死亡。昊某得知此事后,非常伤心,但同时想到自己的借款如何收回的问题,便向顾某的家人出示了借条,要求他们归还顾某借自己的10万元,岂料,顾某的妻子说自己并不知道丈夫借这笔钱,顾某的父母更说自己不知情。无奈之下,为讨回自己的10万元钱,吴某将顾某的妻子、父母及担保人A告上了法庭。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顾某的父母、妻子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有权利继承顾某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顾某的父母和妻子作为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对顾某的债务在其继承遗产范围内负有依法清偿的责任。但由于顾某的父母已经放弃了继承遗产的权利,按照《继承法》第33条规定,他们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妻子继承了顾某的遗产,因此,她应当以顾某的遗产为限对该笔借款负清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该条规定,顾某的妻子也应当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另外,A与债权人吴某之间存在保证法律关系。A自愿作为顾某和吴某之间的借贷行为的保证人,而且对保证的方式没有明确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承担担保责任。”第21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所以,A对该笔借款负连带清偿责任。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09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借腹生子孩子的抚养权应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郭女士咨询,她和丈夫结婚多年都没生小孩,后来去医院检查才知道郭女士患有不育症。夫妻两人商量后,决定找年轻女孩王某“”。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将两人的受精卵植入王某体内,小孩出生后归郭女士夫妇所有,两人支付35万的报酬。但没想到的是,小孩出生后,王某由于十月怀胎产生了感情,不愿意将小孩交给郭女士夫妇抚养。这种情况下,小孩的抚养权该归谁  广东南律师分析认为:郭女士提到的“”是指借助
第三人的子宫,植入夫妻的受精卵,从而生下孩子。我国在法律层面对此种行为的性质没有明确规定,但卫生部2001年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第三条
第二款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技术。”;且从合同的本质来看,是将方的子宫作为“物”来出租使用,将孩子作为商品交易的对象,最终委托方得到孩子,受孕方得到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这种交易行为有违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因此郭女士和丈夫与王某约定的“”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通过所生孩子的抚养权并不当然归郭女士和其丈夫。  我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合同无效,但是对已经通过所生的非婚生孩子,其抚养权受法律保护,孩子由谁抚养,要根据郭女士和丈夫与王某双方的抚养条件,包括双方的经济基础、有无固定收入、有无固定住处、哪方能给孩子一个稳定成长环境、孩子系生产、王某收取了35万元费、王某未婚等等因素,从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综合考虑确定。  就孩子抚养权产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确认孩子由谁抚养。
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检测费用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1、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塔桅及高耸建(构)筑物,建筑构配件质量检测,振动测试,结构应力测试,结构性能现场试验);灾后结构承载力鉴定。
2、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安全性、适用性、适修性、耐久性、可靠性鉴定;建(构)筑物抗震鉴定;沉降观测,采光日照鉴定、分析,容积率分析,面积测量,建筑物功能评价;民房检测鉴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3、市政工程及施工安装质量检测,道路桥梁功能性能和结构安全性能检测及维修加固鉴定
4、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空气成分鉴定、建筑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鉴定、噪声与振动鉴定、电磁辐射鉴定、遮光污染等鉴定。
(二)建筑热工及设备系统检测鉴定
建筑热工(节能)检测;建筑设备(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电气及防雷)系统、锅炉房系统、冷库系统、厂房净化系统安装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小区供热系统、小区排水系统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建筑设备系统能耗分析与评价、节能性能检测;室内湿度、风速场、温度场测试;地下管网探测。
(三)建筑物扩建、改造鉴定
1、建筑物整体平移、顶升、纠倾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2、建筑加层、室内空间改扩、托梁换柱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四)建筑物结构加固鉴定
1、建筑主体结构加固、补强设计与施工鉴定及混凝土裂缝修复鉴定;
2、建筑地基、基础加固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3、建筑抗震、防灾、建筑结构灾后抢修及修复鉴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9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起诉借钱不还流程和费用由谁承担
写起诉书和证据的时候要认真准备,还要搞清楚被告的信息,然后再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法院立案后,案件会经过审理,法官会依法裁决。诉讼费用一般是由原告先预付,最后败诉方承担。要是借贷双方之前有约定费用的话,那就按照约定来执行。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借名买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案情】由于限购政策,陈某迟迟摇号未中,便借用同事邓某名义购车,车辆行驶证登记所有权人为邓某,2012年12月,陈某驾驶该车辆与路人赵某相撞,事故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陈某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赵某经治疗后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赵某诉至要求陈某及车辆所有人邓某承担及车辆所有人邓某承担赔偿责任共计15万元。邓某辩称,我对事故事实和责任认定没有异议,车辆虽登记在我名下,但是实际使用人是陈某,所以我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陈某承认肇事车辆虽然登记在邓某名下,但实际是由其出资购买和使用。《侵权责任法》第49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实践中,往往对以下三种情形认定登记车主存在过错:车辆驾驶人不具备驾驶资格;车辆本身存在影响安全的缺陷或者故障;车辆保险存在瑕疵。据此,最终裁决,邓某虽为车辆所有人,但是没有证据证明其对此次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故赵某要求邓某承担赔偿责任,不予支持。【律师分析借名买车的风险】
1.对借用人而言,机动车所有权会存在瑕疵一旦车辆的登记人(即出借人)与他人存在债权债务纠纷,车辆将会作为登记人的财产用于偿还债务或者强制执行。即使借名人主张自己才是车辆的实际所有权人也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机动车作为特殊动产,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借名人与出借人签订了借名买车协议,借名人只能据此向出借人索要赔偿。
2.对出借人,负有上交强险的法定义务,并且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将与借名人一同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登记的所有人必须为车辆投保交强险,然而在借名买车中,由于出借人不是机动车实际所有人,当然不会为机动车购买交强险,出借人存在过错,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出借人将与借名人一同承担赔偿责任。【律师建议】
1.事先了解借名买车承担的风险和责任,慎重考虑决定。
2.出借人与借名人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明确记载:交强险由谁买单;发生交通肇事、违法等情况所需费用由谁买单;出现权属争议如何解决等。
3.注意证据的搜集,如汇款凭证等,如果借名买车的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借名买车的事实,将难以得到的支持,将认定以登记的车主为准。
4.出借人要对借用人的驾照和年检进行形式审查:借用人是否取得驾照;所购车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通过车检;是否为报废车辆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个人债务 > 起诉借款人的程序和费用谁承担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