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属于连续犯吗

最新修订 | 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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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某些特定条件下,盗窃行为可能会被视为连续犯。连续犯指的是犯罪人基于同一个或概括性的犯罪意图,连续多次实施犯罪行为,且每次行为都涉及同一罪名的情况。如果某人在某一时期内,因为相同的盗窃故意,持续不断地进行盗窃活动,那么他很可能就构成了盗窃罪的连续犯。
盗窃罪属于连续犯吗

一、盗窃罪属于连续犯

在某些特定条件下,盗窃罪可被视为连续犯。

连续犯系指行为分子基于同一或概括性的犯罪意图,持续数次进行犯罪举动,且每一次行动均触及同一罪名的情形。

若某位人士在某一时间段内,由于相同的盗窃故意,持续地实施盗窃行为,那么极有可能构成盗窃罪的连续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属于金融诈骗吗

1、需要明确的是,盗窃罪并不属于金融犯罪的范畴。金融犯罪涵盖了发生在各类金融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关于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的设立,经营和管理的法律法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应当依法接受刑事制裁惩罚的各种违法行为。简单来说,如洗钱、金融欺诈等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之中所熟知的金融犯罪类别。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对于盗窃公共或私人财物,数额达到一定门槛且符合特定条件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要处以罚款。如果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恶劣情况者,则要面临三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罚金;最重的一种情况将是处以长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并或许会被课与罚金或财产没收的处罚。

2、具体而言,当司法机关认定盗窃数额巨大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时,应判处年满三年以上、未满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规定的罚金。

3、另一方面,如果罪犯的盗窃行为涉及到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他/她将会被判处至少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有期徒刑,并且可能遭受罚金或财产没收的严厉惩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三、盗窃罪属于哪种罪行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窃罪属于对财产权进行的侵犯活动中的一类,其犯罪目的在于以不合法的手段占有他人财产。本罪行为表现为在没有得到他人许可的情况下,采取隐秘方式私自获取公有或私人财物,且数量大或者是数次实施此类违法行为,包括在房屋里进行偷窃、将带有武器的物品藏匿于盗窃工具内进行偷盗以及利用扒窃手法这种隐蔽且迅捷的方法对他人私人财物进行偷盗等等。对于盗窃罪来说,其构成必须满足以下几点要素:第一,犯罪者必须明确表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其次,他们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行动落实在事实上的秘密偷窃行为;最后,他们偷走的财物要么达到一定的数目,要么就拥有一些特定的盗窃情节。在给犯罪嫌疑人定罪和量刑时,公安司法机关将会全面地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这其中会涉及到盗窃金额、盗窃手段、被盗财物的性质、罪犯的主观恶意程度以及是否曾有前科等多项元素。针对这类犯罪行为,刑法中通常规定,如果涉及到数额较大或者是次数多的情况,将会给予犯罪分子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的处罚,同时还可能会判处罚款;而如果涉及到数额庞大或者是其它严重情节的事件,犯罪分子将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并且也会加上罚款的附加处罚;至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抑或是涉及到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犯罪分子最后很可能面临着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惩,与此同时还会被要求缴纳罚金或被没收全部财产。

在某些特定条件下,盗窃罪可被视为连续犯。连续犯系指行为分子基于同一或概括性的犯罪意图,持续数次进行犯罪举动,且每一次行动均触及同一罪名的情形。若某位人士在某一时间段内,由于相同的盗窃故意,持续地实施盗窃行为,那么极有可能构成盗窃罪的连续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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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盗窃属于多次盗窃吗
连续盗窃行为不等同于多次盗窃。多次盗窃指超过三次的盗窃行为,但并非每次都必须既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同一犯罪意图下连续进行的多次犯罪,需满足时间连续、地点相对同一、社会危害性相对一次性,才能视为一次犯罪。否则,应认定为多次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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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的朋友是一名警察,最近他遇到了一宗案件,是关于盗窃案的,但是他是个惯犯,所以他想问下关于盗窃罪的连续犯问题
[律师回复] 《解释》第五条第(十二)项规定的是多次盗窃的数额计算问题,不包括构成连续犯的多次盗窃,因为连续犯的多次盗窃数额如何计算,早已成为共识。《解释》第五条第(十二)项规定的多次盗窃与《解释》第四条规定的多次盗窃的含义也不尽相同。第四条规定的多次盗窃具有特定的含义,它是对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多次盗窃构成犯罪的具体含义的解释;而第五条中的多次盗窃除了第四条中的多次盗窃情形外,还包括其他多次盗窃情形。比如不是一年内入户盗窃3次,而是两年或三年,如果每一次均构成犯罪,并且三次都在追诉期限内的,应当累计计算盗窃数额;再比如行为人盗窃三次,有入户盗窃的,有公共场所扒窃的,还有盗窃办公室的,如果每一次均构成犯罪,并且都在追诉期限内的,应当累计计算盗窃数额。刑法中所说的多次,一般都解释为三次,这在刑法的规定以及其他的司法解释中都可以得到印证。
《解释》第五条第(十二)项除了规定多次盗窃的数额如何累计计算以外,还规定了两次盗窃的数额计算问题。该条规定:“最后一次盗窃构成犯罪,前次盗窃行为在一年以内的,应当累计其盗窃数额。”比如第一次盗窃数额不构成犯罪,一年以内又实施盗窃并且数额达到较大或其他构罪情节的,就应当累计计算两次盗窃的数额之和,然后定罪量刑。如果第一次构成犯罪,并在追诉期限内的,而第二次不构成犯罪的,则按照第一次的盗窃数额定罪处罚,第二次盗窃行为可以作为量刑情节。
综上,根据《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三次以上的盗窃,首先要分析每一次盗窃是否构成犯罪,另外要分析其是否在追诉期限内,对其中既构成犯罪又在追诉期限内的,如果有三次以上,则应当累计计算盗窃数额,然后定罪量刑。如果符合此条件的盗窃只有两次,则按照两次盗窃的数额计算规则定罪量刑,如果只有一次,则按照这一次盗窃的数额定罪量刑。对于排除在累计计算盗窃数额之外的盗窃行为,应当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盗窃罪连续犯如小偷多次作案,但每次作案金额都达不到最低犯罪标准,有什么办法定罪?
[律师回复] 盗窃罪连续犯形态是一种常见多发的犯罪,比如,一晚连续盗窃同一车棚内的五辆自行车,一晚连续在一栋楼入户盗窃两次等。所谓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的或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而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对盗窃罪的连续犯,其犯罪数额应累计计算,这已是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共识,应该说没有疑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五条第(十二)项规定:“多次盗窃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最后一次盗窃构成犯罪,前次盗窃行为在一年以内的,应当累计其盗窃数额。”很多人认为上述认定原则与《解释》的规定有相冲突,笔者认为这有《解释》规定语义不清的问题,但根本的原因是对《解释》理解有误。
笔者认为,《解释》第五条第(十二)项规定的是多次盗窃的数额计算问题,不包括构成连续犯的多次盗窃,因为连续犯的多次盗窃数额如何计算,早已成为共识。《解释》第五条第(十二)项规定的多次盗窃与《解释》第四条规定的多次盗窃的含义也不尽相同。第四条规定的多次盗窃具有特定的含义,它是对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多次盗窃构成犯罪的具体含义的解释;而第五条中的多次盗窃除了第四条中的多次盗窃情形外,还包括其他多次盗窃情形。比如不是一年内入户盗窃3次,而是两年或三年,如果每一次均构成犯罪,并且三次都在追诉期限内的,应当累计计算盗窃数额;再比如行为人盗窃三次,有入户盗窃的,有公共场所扒窃的,还有盗窃办公室的,如果每一次均构成犯罪,并且都在追诉期限内的,应当累计计算盗窃数额。刑法中所说的多次,一般都解释为三次,这在刑法的规定以及其他的司法解释中都可以得到印证。
《解释》第五条第(十二)项除了规定多次盗窃的数额如何累计计算以外,还规定了两次盗窃的数额计算问题。该条规定:“最后一次盗窃构成犯罪,前次盗窃行为在一年以内的,应当累计其盗窃数额。”比如第一次盗窃数额不构成犯罪,一年以内又实施盗窃并且数额达到较大或其他构罪情节的,就应当累计计算两次盗窃的数额之和,然后定罪量刑。如果第一次构成犯罪,并在追诉期限内的,而第二次不构成犯罪的,则按照第一次的盗窃数额定罪处罚,第二次盗窃行为可以作为量刑情节。
综上,根据《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三次以上的盗窃,首先要分析每一次盗窃是否构成犯罪,另外要分析其是否在追诉期限内,对其中既构成犯罪又在追诉期限内的,如果有三次以上,则应当累计计算盗窃数额,然后定罪量刑。如果符合此条件的盗窃只有两次,则按照两次盗窃的数额计算规则定罪量刑,如果只有一次,则按照这一次盗窃的数额定罪量刑。对于排除在累计计算盗窃数额之外的盗窃行为,应当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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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盗窃属于多次盗窃吗
连续盗窃行为不等同于多次盗窃。多次盗窃指超过三次的盗窃行为,但并非每次都必须既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同一犯罪意图下连续进行的多次犯罪,需满足时间连续、地点相对同一、社会危害性相对一次性,才能视为一次犯罪。否则,应认定为多次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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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盗窃属于什么犯罪?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遇到抓小偷的时候,经常会听人们议论道:“年纪轻轻的就做这些犯法的事,真是可惜啊!”在大多数公众的认识里,盗窃就是犯法,其实不止如此,有时候盗窃会属于犯罪。
盗窃可以是一般违法行为,也可以是犯罪行为。如果盗窃涉案数额达到当地刑事立案标准,就是犯罪行为,达不到刑事立案就是一般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凡接到盗窃案件,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盗窃数额在元以上的,或虽不足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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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盗窃属于连续犯吗?
多次盗窃不属于连续犯,连续犯是犯罪嫌疑人基于同一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独立成罪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连续盗窃并不一定属于多次盗窃,多次盗窃是数量上的集合,而连续盗窃是指状态上的持续。对多次盗窃属于连续犯吗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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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盗盗自己的物品属于盗窃犯罪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既然都说是盗取,那就不是你自己的劳动成果,算是盗窃罪!盗窃自己家里或近亲属的财物,根据《解释》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是盗窃数额较大或巨大,同时又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引起家庭成员和亲属愤慨,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如多次盗窃家庭亲属财产,经教育不改,引起家庭成员和亲属不安的;盗窃无生活来源的亲属财产,造成其生活困难,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挥霍浪费,无法追回,给家庭成员和亲属造成重大损失的;盗窃主观恶性深,多次在社会上盗窃,因种种原因限制而盗窃数额不大,而又转为盗窃家庭亲属财产的;因盗窃造成家庭成员和亲属关系劣变和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近亲属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盗窃近亲属的财物应包括盗窃分居生活的近亲属的财物,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即包括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的财物,也包括盗窃共同生活的其他非近亲属的财物。家庭成员勾结外人盗窃自己家里的或近亲属的财物,属于共同盗窃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况对家庭成员也要与社会上其他同案犯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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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犯了盗窃罪属于连续犯吗
盗窃罪是属于连续犯的。盗窃的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或者是盗窃的故意,连续实施几个独立的但是性质却相同的盗窃行为。一般是会被判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更多与盗窃罪属于连续犯吗的问题,可以从本文中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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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金额1900属于犯罪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盗窃涉案1900元,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构成犯罪,在经济发达地区就不构成犯罪。因各省市对盗窃罪立案量刑标准不同,请再查询犯罪地标准参考。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2、《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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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续盗窃案怎样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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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盗窃多少钱属于犯罪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根据法条规定,本罪有4个量刑幅度,即: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下同)。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犯本罪,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所谓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如储户的存款、债券、其他款物,企业的结算资金、股票,不包括盗窃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的行为。根据《解释》第9条第3款规定:“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后造成损毁、流失,无法追回盗窃国家二级文物3件以上或者盗窃国家一级文物1件以上并具有该解释第6条第3项第
1、
3、
4、8目规定情形之一的行为。
5、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订)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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