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诈骗罪钱用还吗
作为信用卡诈骗罪案牵涉的资金债务,均须由罪犯进行偿还。
即使在犯罪分子被法院判定为此类严重罪行之后,其仍然负有为拖欠款项承担清偿之责。
这是因为此类相关债务源自合法借款合同的签订,而犯罪行为并不能因任何原因而改变该还款责任的性质和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二、信用卡诈骗入狱后还需要还款吗
1.一旦被判定承担刑事责任,拖欠的债务仍需如数偿还,刑责丝毫不应抵消或减轻民事责任。无论是被判处何种形式的惩罚,被欠债者均有权要求欠债者归还相应款项。哪怕当事人在生命即将终结之时,也可能需要出售其剩余的资产来偿付其生前留下的债务。
2.法律明确指出,凡存在如下任一情况,有实施信用卡欺诈活动、且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拘役等较轻的刑罚,并需缴纳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款;若涉及到更为严重的事项,例如罪行巨大或具备其他特殊情节的,将面临五年以上直到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款;然而,若涉及的情节极为严重,有可能触及到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样还要面临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款或没收财产。此类犯罪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的限额或者期限透支,并且在受到发卡银行的催收后仍未归还的行为。至于偷窃信用卡并加以利用的行为,则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确定适当的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主要涵盖了如下几种情况:一是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进行交易,或者利用虚假的身份证明开具的信用卡进行消费,或在其他场合使用已被注销的信用卡,或者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他人的信用卡,且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五千元至五万元之间;二是恶意透支行为,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所谓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出规定的额度或者规定的期限进行透支,并且在发卡行对其进行两次有效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偿还的行为。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对于是否构成“非法占有目的”这一关键要素,司法机关将结合持卡人的个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与意愿、申请及使用信用卡的具体情况、透支资金的实际用途以及透支后的行为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
作为信用卡诈骗罪案牵涉的资金债务,均须由罪犯进行偿还。即使在犯罪分子被法院判定为此类严重罪行之后,其仍然负有为拖欠款项承担清偿之责。这是因为此类相关债务源自合法借款合同的签订,而犯罪行为并不能因任何原因而改变该还款责任的性质和属性。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