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未分割后续如何分割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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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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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时,如果房产问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双方可以先商量解决办法。要是商量不成,就只能去法院,通过法律途径来申请合理分割房产。法院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购房资金的来源、双方的贡献大小、婚姻持续的时间以及有没有过错情况等等,然后做出公平合理的财产分配判决。
离婚时房产未分割后续如何分割怎么办

一、离婚时房产未分割后续如何分割怎么办

若在离婚之际,房产尚未得到妥善处置与分配,那么接下来双方有权利展开谈判以寻得解决方案。

若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则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请求对该房产进行合理的分割处理。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依据房产的购置资金来源、双方在购房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程度、婚姻关系持续的时间长度以及是否存在任何过错行为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公正且合理的财产分配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时房产一般如何分割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对于共有房产的平均分配权可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自行决定;

然而若无法达成共识,则需由当地相关司法机构依据实际财产状况及保护女性和儿童利益等因素公平公正地进行审判裁决。

其次,从实践经验来看,婚姻中的房产问题往往涉及不同类型的情况,因此在处理这些问题时,需将其拆分成更为细化的情况来分别考虑。

在此方面,离婚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婚前购买房产的相关事宜较具代表性的可细化为以下几种典型情况:

其一,若构建完婚前房子的款项完全来源于某一方,那么这栋房产在法律意义上就被定义成为该方的私人财产,并非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得,因此在离婚时这部分房屋并不适用于双方平均分割所谓的“夫妻共同财产”,反之,此种由单一方所有权的情况只具备其所有权者的个人意愿,应根据其意愿来决定房产的处分。

其二,如果购买房产所用的资金是来自于两个尚未结婚的个体共同出资筹备,尽管他们在法律意义上尚无婚约,但因为这栋房产系两人共同购置,所以依据法律规定,在离婚的时候这栋房产理应符合各自的出资比例来进行均分。

再次,如果在购房时,其中一方只承担了整个房屋的首付款项,而剩余款项则是在婚后共同承担,那么在法律规定下,首付款部分被认定为自愿提供且归属一方所有,而剩下的资金部分则属于共同承担的范畴,属于夫妻双方承诺共享的收入部分,这部分财产应按照正常的逻辑思维进行双方均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离婚时房产分割有纠纷还会判离吗

如若面临离婚协议上关于房产分割的争议,法院依旧有权作出离婚判决。需要明确的是,离婚与财产分割在法律框架下并不必然相互绑定。法院对于离婚事项的裁决核心在于夫妻之间的感情关系是否已经真正陷入破裂。倘若能展现有说服力的证据阐述夫妻情感关系的破裂,例如涉及到了重婚罪行、家庭暴力行为或者双方分居达两年以上这些严重情况,那么法院很可能会批准离婚申请。然而对房产分割问题的争端,可以作为单独的案子在离婚判决之后,由相关方采用诉讼或者参与协商等其他途径来进行解决。但是,倘若房产分割纠纷涉及到的因素过于复杂,以至于对离婚判决的公正性和执行可行性造成严重影响,法院为了全面权衡各种因素考量,可能会选择暂时搁置离婚判决。总的来说,房产分割纠纷并不能成为决定是否批准离婚的唯一依据,关键还在于夫妻之间的感情状况。

离婚时若房产未妥善处理,双方可协商解决方案。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申请房产合理分割。法院将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双方贡献、婚姻时长及过错情况等因素,作出公正合理的财产分配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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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二)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综上所述,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应充分考虑双方的男女关系、经济关系、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同居的“程度”和“时间”,以及公序良俗等因素,其间所得财产不能简单地认定到底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还是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9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一条 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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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3)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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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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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未分割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财产未分割怎么办?
从法律上来说,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均不主张分割,不会主动要求分割。但在现实生活中,为了避免以后更多纠葛,最好在离婚时把共同财产分割好。
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是两年,自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第47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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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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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未分割的财产时效是多久
协议离婚后未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是2年,如果是男女双方在协议离婚后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该在协议离婚以后的一年之内提起诉讼。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应该是从发现自己的财产权被另一半侵犯之后开始计算的,如果超过诉讼时效的话,法院基本就不会受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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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两年了,房产未分割,现在想分割怎么办
[律师回复]
1、从法律上来说,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均不主张分割,不会主动要求分割。但在现实生活中,为了避免以后更多纠葛,最好在离婚时把共同财产分割好。
2、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是两年,自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婚姻法第47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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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两年了,房产未分割,现在想分割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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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法律上来说,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均不主张分割,不会主动要求分割。但在现实生活中,为了避免以后更多纠葛,最好在离婚时把共同财产分割好。
2、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是两年,自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婚姻法第47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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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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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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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2)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3)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8)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10)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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