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民事还是刑事

最新修订 | 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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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挪用资金罪主要针对公司、企业等内部人员,如会计、出纳等,他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将单位资金挪为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或者用于非法活动。由于其复杂且敏感,在司法实践中,对其认定和处罚都采取严格的标准。
挪用资金罪民事还是刑事

一、挪用资金罪民事还是刑事

挪用资金罪,作为一种特殊的刑事案件类型,通常在刑法学中的界定较为明确。

具体来说,此项罪名主要是指向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特定单位内部拥有职务便利的从业人员,如会计、出纳等,他们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优势,将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资金擅自挪作他用,例如供自己私人使用或借予他人,且这种行为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即“数额较大”),并且在三个月内未能及时退还或者归还给原单位,或者虽然未满三个月但是涉及到的金额较大,并且用于了盈利性活动或者非法活动。

基于挪用资金罪所具有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其认定和处罚往往采取相对严格的态度和标准加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缓刑

挪用资金罪,旨在对公司职员、企业员工及其他同等级人士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所在单位之内部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向外贷款于他人,且所涉金额达到某种特定的限度,时间跨度超过满3个月尚未归还,亦或是虽然未超过3个月,但具体数额足以支持进行商业活动,或者从事违法活动者的行为依法制裁。该罪名主要针对的社会现象是企业内部工作人员私自挪用公款进行个人用途或非法交易。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若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仍未返还,且所涉及金额大于人民币3万元但不超过5万元的,其行径将以拘役罪论处;当涉及金额达到人民币5万元时,则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同理,如果罪犯所挪用的资金数额在3万元至5万元之间并由此获得盈利,那么他将会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即拘役,而如果犯罪金额超过了5万元,将会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随着立法金额的不断增长,其刑期也会随之延长。

此外,针对那些通过挪用资金从事非法活动的罪犯,根据相关司法部门发布的指导文件,如果他们的犯罪金额在1.5万元到2万元之间,他们将会被判拘役,然而,当他们的犯罪权力达到2万元的时候,他们就有可能面临有期徒刑6个月的判决。需要注意的是,每位犯罪分子每增加犯罪金额3500元,刑期就会相应地增加一个月。

在另一方面,如果罪犯擅自挪用资金的金额达到了人民币30万元或者其犯罪所得超过了人民币3万元但是未能返还,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他们将会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如果每增加挪用资金金额8500元或未返还的部分增长4500元的话,刑期将会随之增加一个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挪用资金罪律师怎么办

对于涉及到挪用资金罪的事例,律师需要全方位地展开工作。首要任务是全面细致地掌握事例的全部情况,这涵盖了被挪用资金的具体数目、去向、发生时间及犯罪嫌疑入的主观恶意等细节问题。然后,他们会对所有涉及到的证据资料进行深入透彻的审查,例如财务报表、证人证词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最后,在调查阶段中,为了确保犯罪嫌疑入的权益不受侵犯并且及时获取法律帮助,律师将为他们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咨询,并协助他们申请取保候审等相关手续。当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时,律师会仔细研读检察院的起诉状和提交的证据材料,并据此制定出严谨且周密的辩护策略。这些战略可以包括无罪辩护、减轻处罚的辩护或是针对量刑的辩护。在庭审期间,律师将通过有效的举证、审慎的质询和富有逻辑的辩论方式,为客户争取到最为有利的法律判决。此外,他们还会积极与检察官、法官保持好的交流,以期推动事例以公正、快速且高效的方式得到妥善处理。综合来看,律师的工作就是围绕着依据法律和实事,为各个事例中的当事人提供专业而又有效的法律援助。

挪用资金罪,针对公司、企业等内部人员,如会计、出纳,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单位资金挪为个人使用、借贷,数额较大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或用于非法活动。因其复杂敏感,司法实践中认定与处罚均持严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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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出
最高人民根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五条对此作出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
(一)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解释》最高人民根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还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
因此,在侦查、审查、审判等刑事诉讼各环节均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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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属于民事吗
挪用资金罪是刑事犯罪,可不是民事纠纷!法律规定,这罪指的是单位员工在职权范围内,没经过允许就把单位资金挪作他用或者借给别人,数额大、时间超过三个月不还,或者虽然没超过三个月,但用于营利或者非法活动。这种行为侵犯了单位的财产权益,还破坏了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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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民营企业挪用资金罪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刑法条文
第一百八十五条
第一款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司法解释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
6.
12.25法发[1995]23号)
根据《决定》
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实施《决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挪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前不退还的,依照《决定》第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月14日发布,1月1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第九批)的决定》,该司法解释已经被废止,处于失效状态。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2000.
2.16法释〔2000〕5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
你院苏高法〔1999〕94号《关于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能否作为挪用公款罪主体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对于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国有资金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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