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需要交警同意吗
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情况下,针对案件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这一事项,并不强制要求得到交警部门的批准或认可。
取保候审实则为一以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之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该项权利通常应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进行决定和执行。
然而,在刑事案件的侦办过程中,交警部门为了履行自身职能,对案件进行必要的调查工作,在此过程中他们可能会与取保候审事宜产生关联,但这并不意味着取保候审的最终决定权归属于交警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能撤销吗
取保候审,乃指侦查、检察及审判等机构,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中,对已经遭受刑事追诉但尚未接受正式拘禁之人员,为了防止他们逃避相关调查、起诉乃至审判程序,依法要求这些被追诉者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且要出具书面保证承诺,确保随时能够应传唤前往。
若被认定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或者需要适度变更原有措施,则可依据相关法规撤销原本实施的取保候审;
而关于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情况,也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需要律师签字吗
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是否必须有律师签字这一问题,其实答案并不唯一。在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们、直系亲属们以及辩护人均有权进行取保候审的申请。而对于辩方律师而言,如果他被委托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那么他通常会在相关的申请文件上签字确认。然而,如果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们、直系亲属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并且在此过程中并没有律师的参与,那么此时就不需要律师签字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批准与否,最终将由负责处理此案的司法机构依据事例的实际情况、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面临的社会风险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综合考虑后作出决定。
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非交警部门强制批准事项,属刑诉程序强制措施,由公安、检察院或法院决定执行。交警在侦办案件时或涉调查与取保关联,但不掌握最终决定权,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