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是不是开庭后就解除
取保候审这一诉讼程序并非一经开庭便必定会被解除。
实际上,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措施,是否取消取决于案件的特殊情况和发展变化。
例如,若在法庭审判期间,发现涉嫌犯罪的人员或被告人不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下的取保候审条件;
或者当整个案件已得到妥善审理并且最终判决有了明确结果时,那么很可能会出现将取保候审撤销的情形;
然而,若此案仍处在审理阶段,且涉案人员仍然满足取保候审的各项要求,那么他们的取保候审状态或许还会得以保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怎么上交
在申请取保候审期间,缴纳保证金的具体操作如下:首先,司法行政机关会根据案件特点以及保障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实际需求,结合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严谨地确定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合适金额。接着,作为执行单位的公安机关,将会确定固定的银行账户,以便被告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将已经准备好的保证金直接汇入该专用帐户中就完成了相关手续。《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三、取保候审一般在什么时候,比较容易成功
取保候审能否获得批准,这是一个具有多重因素的问题。通常而言,当事例涉及如下几种情况时,申请取保候审比较易于获得成功:犯罪情节较为轻微,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以及羁押期限即将届满,而事例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决定并不是仅仅基于单一因素做出的,而是要全面考虑到事例的具体情况、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个人状况等多个方面。司法机构将会严格审查相关的条件和证据,以保证取保候审的决定既合法又合理,且符合实际情况。
取保候审非庭审即解,其存续依案情而定。若审判中嫌疑人不再符合取保条件,或案件审结判决明确,则可能撤销。反之,若案件审理中嫌疑人仍符取保要求,取保状态或维持。总之,取保候审的解除与否,视案件具体情况及法律规定变化而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