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未遂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犯罪未遂乃是行为人在已然实施犯罪行为之过程中,因其自身意志以外的制约因素导致未能如愿以偿完成犯罪目的的一种状态。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犯罪未遂的行为者,应参照已成功实现犯罪意图的罪犯所受到的惩罚进行适当减轻或从轻处理。
尽管犯罪未遂并未达到犯罪行为的完全实现,但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这无疑会对社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危害。
因此,对犯罪未遂者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不仅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同时也是基于其尚未造成严重犯罪后果的现实状况所做出的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是行为人实施犯罪时因意志外因素未达成目的。依我国法律,对犯罪未遂者应比照既遂犯减轻或从轻处罚。虽未遂未完全实现犯罪,但已实施有危害。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既符合罪责刑适应原则,也因未造成严重后果。这体现了法律的合理考量。
二、犯罪未遂的分类有什么
根据犯罪未遂所涵盖的范畴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已经实行完毕的未遂行为、尚未完全执行的未遂行为,以及能够实施犯罪而未实际实施的未遂行为和因事实原因无法实施犯罪的未遂行为。
相较而言,已实施完毕的未遂行为与尚未完全履行的未遂行为相比,更接近于犯罪的完成状态,因此具有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在案件的其他因素都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对于已经实现犯罪目的的未遂行为的惩罚力度应大于那些尚未执行完毕的未遂行为。
同样道理,对于那些具备实施犯罪能力但未能成功实施的未遂行为的惩罚力度,通常也应该高于那些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实施犯罪的未遂行为。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三、犯罪未遂的处罚根据是什么
针对犯罪未遂的惩治措施,其核心依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它所涉及的社会危害性;其次,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所展现出的主观恶性。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待这种情况,虽然犯罪未遂并未达成犯罪既遂的后果,但是行为人已经开始着手实施犯罪行动,仅仅只是因为外界因素(且非本人意志)而未能得以顺利推行。必须指出的是,尽管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相较于犯罪既遂要轻微,但是并不能因此而被忽略。实际上,我国刑法之所以对未遂犯作出明文规制,是出于预防犯罪的根本需求,通过对未遂行为进行惩处以达到遏制潜在犯罪滋生的目的。在此基础之上,我们还应当注意到行为人的主观蓄意以及对犯罪的充分准备程度。就量刑而言,对于犯罪未遂事例,可以参照对应的犯罪既遂事例,考虑给予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这一处理方式充分展现了刑法中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即在惩罚罪犯的同时,也要根据犯罪行为当时的实施状态给出合理的量刑考虑。
犯罪未遂是行为人实施犯罪时因意志外因素未达成目的。依我国法律,对犯罪未遂者应比照既遂犯减轻或从轻处罚。虽未遂未完全实现犯罪,但已实施有危害。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既符合罪责刑适应原则,也因未造成严重后果。这体现了法律的合理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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