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取保候审之后的程序有哪些要求
在取保候审措施解除后,其后续办理流程主要涉及如下几项内容:首先,解除了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意味着对其实施的强制措施已出现转变。
此时,公安机关及其他执行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出台相应的决定文书,同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及其关联单位。
其次,该案仍需依照法律法规所设立的既定程序,依次进行侦查、审查起诉乃至法院审判。
若案件经过侦查阶段后符合终止条件,公安机关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抑或予以撤销的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措施解除后,一是意味着强制措施转变,公安等执行机构会出决定文书并通知相关人。二是案件按法定程序进行侦查、审查起诉、审判。若侦查后符合终止条件,公安会根据情况决定移交检察院或撤销案件。总之,后续流程会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理。
二、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是什么意思
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顾名思义,乃是指在取保候审之法定期限届满或是因为发现被取保候审人并不应当对其进行刑事追责这两种情况下依法撤销取保候审状态的书面文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一旦取保候审的涵盖期间到期或者经审查发现,被取保候审之人已经无法再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则应当终止该类人员因某项罪行而享有的取保候审待遇。
如此一来,也就需要通过颁发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以明确该过程及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是从哪一天开始算的
取保候审的时限自相关执法机构发出取保候审决定之日起予以计算。根据我国现行法规所述,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时,应当依法要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担保人履行保证义务或是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当作出收取保证金的决定之后,决定机关必须立即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至被取保候审人及其提供保证金的单位和个人手中,并要求他们向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证金。在确认保证金已成功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后,执行机关方能开始计算取保候审的具体时限。
取保候审措施解除后,一是意味着强制措施转变,公安等执行机构会出决定文书并通知相关人。二是案件按法定程序进行侦查、审查起诉、审判。若侦查后符合终止条件,公安会根据情况决定移交检察院或撤销案件。总之,后续流程会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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