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含义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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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直接办案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虽然针对的是涉嫌违法的人,但是他们是否有罪,需要经过详细的调查和审判才能确定。
刑事拘留的含义是什么

一、刑事拘留的含义是什么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过程中所实施的一项强制措施,针对的是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旨在暂时剥夺这些人员的人身自由以确保刑事诉讼程序能够顺利推进。

作为一种临时性的手段,刑事拘留的主要目标在于保证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运行。

尽管被拘留者通常涉嫌触犯法律,但其罪行的成立与否仍有待于进一步的详细调查与审判程序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为公安、检察机关在直接办案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强制措施,旨在保障诉讼程序进行,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此措施旨在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虽针对涉法嫌疑人,但其罪责需经详细调查与审判后确定。

二、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就没事了

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拘留期限的具体规定,可以得知通常刑事拘留的时长为10天。

这主要是由于根据法律条文规定,公安机关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且完成相关操作后,必须于三天之内提交给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而后在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对是否批准做出裁决。

然而,公安机关申请逮捕的期限具有灵活性,故实际操作过程中,刑事拘留的时间往往会超出此前设定的十天范围。

其次,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若公安机关因存在特殊原因,无法于三天之内向检察机关提出批捕申请的话,则可以延长到1至4日不等。

而且,倘若被刑事拘留者属于团伙作案、累犯或者流窜至多个地区实施多次非法行为的重罪犯人,公安机关将可以向检察机关提交最长不超过30日的批准逮捕请求。

另外,考虑到检察机关审查批捕所需时间仍需七天,因此,刑事拘留的总计最长时限可达37天之久。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期间怎么买房

在被依法实施刑事拘留期间,当事人会面临人身自由受到严格限制的境地。这种情况下,他们将无法亲自参与购买房产的各个环节,例如实地查看房屋、签署相关合约、申请银行贷款以及办理产权转移等事务。从法律层面来看,购买房产无疑属于一种典型的民事法律行为,要求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独立自主的决策权,以便能够真实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若由亲属代为购买,则该亲属须具备合法的购房资质,并且应以其本人的名义依照正规的购房程序进行操作。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措施有可能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如导致其名下的财产被查封或者限制处理。因此,对于此类特殊情况,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分析与评估。

刑事拘留为公安、检察机关在直接办案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强制措施,旨在保障诉讼程序进行,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此措施旨在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虽针对涉法嫌疑人,但其罪责需经详细调查与审判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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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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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司法拘留还有一种: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由此可见,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拘留,是人民以国家的名义,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加以短期限制的一种惩罚方法。它是民事制裁中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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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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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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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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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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