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发布了逮捕令之后,确实在一些特殊情形之下,是有可能申请变更为取保候审措施的。
例如若案件中的关键证据出现了重大变动,或者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体质状况不宜继续例行拘留等待审判等情况。
然而,总体而言,这种操作的难度相对较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下了逮捕令后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对已批准逮捕人员,只要符合如下几种情形之一,便可进行取保候审办理:
首先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另外适用单独的附加刑;
其次是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严惩刑法,且运用取保候审措施不会给社会稳定带来威胁和风险;
再者是犯罪嫌疑人本身患有严重的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怀孕期或哺乳孩子的哺乳期,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给社会稳定带来威胁和风险;
最后是在审判程序已经终止之前,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也需要采用取保候审手段。
具体实行取保候审工作则有公安机关负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下了逮捕令可以探视吗
逮捕令裁定生效之后,在刑事调查程序中,作为被指控犯罪行为人的亲属,他们在正常情况下是无权进行探访的。然而,在这个重要的时刻,犯罪嫌疑人人有权利寻求并聘用律师,律师可以根据国际接轨的法律规范,有权利与作为被指控犯罪行为人的您进行会面,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服务,以及深入了解事例的详细情况等等。逮捕作为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此时事例尚处在调查阶段。为了确保刑事调查工作能够顺利地推进,避免出现串供、销毁证据等不良现象,我们通常会采取限制家属探访的措施。但是,当事例已经审理完毕或者进入到其他特定的阶段时,探访的规定可能会有所调整。具体的情况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事例的实际发展进程来做出判断。
一旦发布了逮捕令之后,确实在一些特殊情形之下,是有可能申请变更为取保候审措施的。例如若案件中的关键证据出现了重大变动,或者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体质状况不宜继续例行拘留等待审判等情况。然而,总体而言,这种操作的难度相对较高。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