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都是哪些人在场
在申请取保候审之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均须亲自到场,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负责处理该事件的执法机构工作人员亦将同时出席,向涉事各方详细阐明取保候审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与应尽职责等各方面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申请取保候审之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均须亲自到场,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负责处理该事件的执法机构工作人员亦将同时出席,向涉事各方详细阐明取保候审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与应尽职责等各方面要点。
二、取保候审多年后需要追诉吗
在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多年之后,若案件的追诉时效已超出,将不再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若此案件早已被立案侦查,则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关于追诉时效期间,依据法律规定,犯罪行为在以下时限结束后,将不再被追究刑事责任:
1、当其所触犯之罪法定最高刑判定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时,追诉时效期限为五年;
2、若其所触犯之罪法定最高刑判定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期限为十年;
3、若其所触犯之罪法定最高刑判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期限为十五年;
4、若其所触犯之罪法定最高刑判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十年。
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该案进行追诉的,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取保候审后是否能见家属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可与家人进行会面交流。然而,这需要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现。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得到执行机构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在的城市或县区。然而,只要他们能遵守上述规定,便有机会与家人进行会面。然而,被取保候审者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在的城市或县区;如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构报告;在接到传唤时,应立即前往指定地点接受询问;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若违反以上规定,将面临被撤销取保候审的风险。
在申请取保候审之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均须亲自到场,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负责处理该事件的执法机构工作人员亦将同时出席,向涉事各方详细阐明取保候审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与应尽职责等各方面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