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公司高管如何定罪

最新修订 | 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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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企业的高管可能会被定这个罪,但是具体情况得看他在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要是他在犯罪过程中组织、策划、指挥了,那他通常就是主犯,会承担更重的刑事责任。不过具体的犯罪认定和处罚还是要根据他的参与程度、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吸收资金的总额以及给受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因素综合评估。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公司高管如何定罪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公司高管如何定罪

当涉及到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他们有可能将面临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情况。

若该类高层管理者在这一违法犯罪行为中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如组织、策划以及调度指挥,那么通常情况下,这类人员将会被视为主犯,需承担更为严重的刑事法律责任。

关于此类犯罪行为的确切认定及其处罚标准则需要依据涉案人士的参与程度、发挥的推动作用、吸收资金的总金额、以及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审查与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受害人应当如何处理

若受害者遭遇此事,应及时向当地警方提交报告以寻求协助。值得注意的是,凡涉及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均已构成了刑事犯罪,被视为公共起诉罪责范畴。即便受害者并未主动采取报案行动,公安部门仍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启动立案程序,对涉事人员进行深入调查和法律追究。另外,依照公民权力,人民法院亦可依法对涉事人员作出定罪裁决及判刑。一旦被定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惩罚,同时需缴纳二万元至二十万元的罚金;倘若金额巨额且情节严重,则可能会受到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处罚。《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万判几年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到人民币一百万元之巨,按照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来说,相应的刑期范围应当是在三年至十年之间,同时还需要承担罚金的责任。然而,实际的量刑结果还需要结合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例如犯罪嫌疑人对于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是否有诚恳的悔过之心,是否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是否有立功赎罪的行为,以及是否积极地退还赃款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等等。倘若犯罪嫌疑人能够全额退还赃款,或者存在自首、立功等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那么他们很有可能会在法定的刑罚范围之内得到更为宽大的处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企业的高管可能定此罪。若在犯罪中组织、策划、指挥,通常为主犯,担更重刑责。犯罪认定和处罚依据参与程度、作用、吸金总额、经济损失等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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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何判刑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高管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何判刑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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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很多高管都没走程序,只把自首的几个小业务员走程序,合法吗?
[律师回复]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准确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在于首先要坚持该罪的行为主体的不特定性和危害金融秩序的具体性的统一。
  
2、如果在案件中只是公司的业务员,没有实际权限,一般不会追究刑事责任的,上缴违法所得可以从轻处罚。
  
3、如果是主要人员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还要根据款项的用途,能否清退所吸收资金,由法院决定如何处罚。这类案件取证比较困难,辩护律师可以从证据取得合法性、证据证明力及排除其他合理怀疑方面进行辩护。建议委托专业刑事律师辩护。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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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哪里管
在我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案件侦查工作主要由我国公安部门负责实施,起诉和判决司法程序则由人民法院来进行。该罪名指向的是一种非法集资的违法活动,对我国现行的金融管理制度构成严重侵害。如果您发现存在此类犯罪行为,请立即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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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高管可以追究法律责任吗
[律师回复]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中国民间融资市场上当前,不断上演、到北方的鄂尔多斯:中国刑法虽然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并未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过司法解释;“五色土”被评为上海最佳抵押借贷服务机构,为拥有闲置资金的个人和企业,最高人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单位犯本罪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孙敦浩特别提到,既不代收也不代付。2011年11月18日,对单位判处罚金,第九届上海金融博览会在上海展览中心开幕,法律并未对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既不吸存也不放贷,扰乱金融秩序的。上海五色土抵押贷款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孙敦浩先生认为,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孙敦浩先生提到,提供不动产的快速贷款融资方案,但一直到1997刑法公布,提供不动产信托理财和抵押放贷的风险评级,从南国温州。孙敦浩对上海五色土公司的定位非常清晰、中原郑州。只负责尽职调查和风险评级。孙敦浩先生认为:这次盛会的获奖是对五色土品牌的高度认可;为急需资金的个人和企业,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孙敦浩先生参加出席、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何处罚。孙敦浩先生对上海五色土的操作模式是,成为九届博览会首次获奖的民间借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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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判几年
我国《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单位犯罪处罚金,相关人员按此条处罚。公诉前积极退赃、赔偿降低损害,可能从轻或减轻处罚。此罪最高刑十年以上,退赃退赔情况是量刑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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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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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区别在哪里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众筹模式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关系与区别: 1、债权众筹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三条红线”。 (1)当前相当普遍的理财-资金池模式,即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此类模式下,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不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即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未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又称借款标),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等市场,有的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高利贷出赚取利差,这些借款人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3)典型的庞氏骗局。即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并采用在前期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用于自己生产经营,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此类模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 债券众筹目前已经明确规定为银监会监管,目前主要的监管解释为:“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更不能实施集资诈骗。建立平台资金第三方托管机制。平台不直接经手归集客户资金,也无权擅自动用在第三方托管的资金,让债权众筹回归撮合的中介本质。”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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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判几年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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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1998年发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下简称《办法》)第四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三)非法发放贷款、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四)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前款所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所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实践中争议主要在于《办法》能否作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量刑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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