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员工不赔钱怎么办理

最新修订 | 2024-10-14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8人
专家导读 在解除与员工的雇佣关系时,企业若没有合法依据进行解释,仍需进行赔偿。所以企业需要规范解雇流程,保留好相关证据,避免产生法律纷争。员工严重违规被追刑责,企业可能无需赔偿。但企业在处理这类问题时,需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确保解雇的合法性。总之,企业需要谨慎处理这类问题,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开除员工不赔钱怎么办理

一、开除员工不赔钱怎么办理

从法律角度来看,企业在解除雇佣关系时若未给予相应的补偿往往存在违法之嫌,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企业可能无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例如,当雇员因严重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而受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企业则有可能得以避免经济赔偿的责任。

然而,在此前提条件下,若企业未能提供充足且充分的法规依据来解释其解雇行为,那么企业仍需承担向雇员支付赔偿金的义务。

因此,企业应对解雇流程加以严格规范并保证合法性与合理性,同时应提供明确的证据资料以支撑其解雇的决策。

另外,企业亦须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熟知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款,以免陷入无谓的法律纷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开除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形

当雇佣方因职工犯有过失而辞退该员工时,并不一定需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当这种过失包含以下几种情况时,雇佣方就可能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了:

第一种情况是,对于试用期内的员工来说,如果用人单位判定其不符合录用标准;

其次,尽管员工严重违反了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如规章制度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那么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进行的解聘仍将构成违规解雇,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再者,如果员工因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等行为,给用人单位带来了重大经济损失

或员工在未经用人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仍与其他用人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使得其在本职工作上产生极大困扰;

以及员工通过欺骗、威胁或利用他人弱点的方法,使用人单位在不知情或不情愿的情况下签订或修改了劳动合同,导致有效劳动合同失效等等。

最后,如果员工因涉嫌参与犯罪活动并受到国内法制律部门的依法追究,用人单位也有权解除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开除员工不赔偿怎么办

倘若用人单位在解聘员工时未能依法履行相应赔偿义务,对此种情况,建议您可尝试采取如下策略进行应对。首当其冲的便是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详细地阐明此举的违规性质,并请求其严格按照法规予以公正赔偿。若以上途径无效,我们建议您妥善保存相关证明资料,例如劳动合同书、职务证明函件以及解聘通知书等,然后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恳请他们介入调查并协助调解。若经劳动监察部门调解后仍未达成共识,您有权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劳动仲裁乃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若对仲裁裁决结果持有异议,您亦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我们需特别提醒您,用人单位在解聘员工时必须具备合法合理的理由,否则将被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企业解除雇佣关系不补偿可能违法,但员工严重违规被追刑责企业或无需赔偿。若企业无法规依据解释解雇,仍要赔。企业应规范解雇流程,提供证据,遵守劳动合同法,避免法律纷争。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3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开除员工不赔钱怎么办理
一键咨询
  • 131****86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5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0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8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5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2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6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3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4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8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5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4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6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3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0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无故开除员工公司要赔多少钱?
无故开除员工公司要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来计算赔偿金,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待遇来进行赔偿,公司无故开除员工时,应当向员工说明相关情况,并计算有关赔偿金,避免矛盾纠纷。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员工开除和除名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开除、除名、辞退之间的联系就在于它们都是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行政惩戒方式。 三者之间的不同点主要是: 1.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类别、审批时效不同。 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其处理时效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 除名和辞退属于行政处理,不属行政处分之列。因此对它们没有具体的审批时效规定,但原则要求应对犯错误职工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拖延处理时间。 2.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适用对象及其条件不同。 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①被判刑并入监服刑的; ②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 ③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 ④严重犯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 除名仅适用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教育不改,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按自然年度计算)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职工。 辞退则适用于犯有《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第二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且经教育或行政处分无效的职工。一般是指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职工,他们所犯错误程序既够不上开除、也够不上除名。 3.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实施程序不同。 开除处分,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应由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辞退,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应由车间、科室提出职工的证据和处理意见,在听取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决定予以辞退。 除名,法规没有实施程序的具体规定,但在实践中,许多企业是参照辞退职工的程序,在征求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作出决定。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23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员工被开除和除名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员工被开除和除名的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开除、除名、辞退之间的联系就在于它们都是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行政惩戒方式。
三者之间的不同点主要是:
1.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类别、审批时效不同。
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其处理时效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
除名和辞退属于行政处理,不属行政处分之列。因此对它们没有具体的审批时效规定,但原则要求应对犯错误职工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拖延处理时间。
2.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适用对象及其条件不同。
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①被判刑并入监服刑的;
②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
③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
④严重犯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
除名仅适用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教育不改,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按自然年度计算)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职工。
辞退则适用于犯有《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第二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且经教育或行政处分无效的职工。一般是指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职工,他们所犯错误程序既够不上开除、也够不上除名。
3.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实施程序不同。
开除处分,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应由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辞退,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应由车间、科室提出职工的证据和处理意见,在听取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决定予以辞退。
除名,法规没有实施程序的具体规定,但在实践中,许多企业是参照辞退职工的程序,在征求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作出决定。
怎么区别员工被开除和除名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开除、除名、辞退之间的联系就在于它们都是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行政惩戒方式。
三者之间的不同点主要是:
1.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类别、审批时效不同。
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其处理时效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
除名和辞退属于行政处理,不属行政处分之列。因此对它们没有具体的审批时效规定,但原则要求应对犯错误职工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拖延处理时间。
2.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适用对象及其条件不同。
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①被判刑并入监服刑的;
②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
③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
④严重犯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
除名仅适用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教育不改,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按自然年度计算)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职工。
辞退则适用于犯有《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第二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且经教育或行政处分无效的职工。一般是指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职工,他们所犯错误程序既够不上开除、也够不上除名。
3.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实施程序不同。
开除处分,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应由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辞退,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应由车间、科室提出职工的证据和处理意见,在听取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决定予以辞退。
除名,法规没有实施程序的具体规定,但在实践中,许多企业是参照辞退职工的程序,在征求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作出决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1、合法开除员工的,此时不会涉及到补偿或者赔偿的问题。2、但要是用人单位违法开除劳动者,也就是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而不是补偿金。结合《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怎么区别员工被开除和除名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开除、除名、辞退之间的联系就在于它们都是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行政惩戒方式。
三者之间的不同点主要是:
1.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类别、审批时效不同。
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其处理时效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
除名和辞退属于行政处理,不属行政处分之列。因此对它们没有具体的审批时效规定,但原则要求应对犯错误职工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拖延处理时间。
2.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适用对象及其条件不同。
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①被判刑并入监服刑的;
②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
③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
④严重犯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
除名仅适用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教育不改,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按自然年度计算)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职工。
辞退则适用于犯有《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第二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且经教育或行政处分无效的职工。一般是指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职工,他们所犯错误程序既够不上开除、也够不上除名。
3.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实施程序不同。
开除处分,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应由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辞退,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应由车间、科室提出职工的证据和处理意见,在听取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决定予以辞退。
除名,法规没有实施程序的具体规定,但在实践中,许多企业是参照辞退职工的程序,在征求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作出决定。
快速解决“”问题
当前623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怎么区别员工被开除和除名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开除、除名、辞退之间的联系就在于它们都是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行政惩戒方式。
三者之间的不同点主要是:
1.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类别、审批时效不同。
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其处理时效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
除名和辞退属于行政处理,不属行政处分之列。因此对它们没有具体的审批时效规定,但原则要求应对犯错误职工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拖延处理时间。
2.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适用对象及其条件不同。
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①被判刑并入监服刑的;
②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
③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
④严重犯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
除名仅适用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教育不改,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按自然年度计算)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职工。
辞退则适用于犯有《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第二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且经教育或行政处分无效的职工。一般是指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职工,他们所犯错误程序既够不上开除、也够不上除名。
3.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实施程序不同。
开除处分,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应由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辞退,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应由车间、科室提出职工的证据和处理意见,在听取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决定予以辞退。
除名,法规没有实施程序的具体规定,但在实践中,许多企业是参照辞退职工的程序,在征求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作出决定。
如何区分员工被开除和除名?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开除、除名、辞退之间的联系就在于它们都是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行政惩戒方式。 三者之间的不同点主要是: 1.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类别、审批时效不同。 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其处理时效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 除名和辞退属于行政处理,不属行政处分之列。因此对它们没有具体的审批时效规定,但原则要求应对犯错误职工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拖延处理时间。 2.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适用对象及其条件不同。 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①被判刑并入监服刑的; ②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 ③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 ④严重犯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 除名仅适用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教育不改,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按自然年度计算)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职工。 辞退则适用于犯有《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第二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且经教育或行政处分无效的职工。一般是指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职工,他们所犯错误程序既够不上开除、也够不上除名。 3.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实施程序不同。 开除处分,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应由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辞退,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应由车间、科室提出职工的证据和处理意见,在听取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决定予以辞退。 除名,法规没有实施程序的具体规定,但在实践中,许多企业是参照辞退职工的程序,在征求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作出决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无正当理由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无正当理由开除员工的赔偿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员工被开除如何处理?
实践中,不管是私人老板还是企业单位,要想开除员工的,都必须要满足《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情形才可以,不然该行为就属于违法的,那么此时就要对员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员工开除,变相裁员有赔偿吗
[律师回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应提前30天通知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一般是因为员工自身的行为导致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辞退两者根本区别不大,是《劳动法》允许的行为,而且要记入劳动档案中、开除员工有共同的特点。解雇你好!百度专业团队为你服务;裁员,也可以理解为同义,也不允许没有任何正当法定理由、辞退;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确需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这种提前30天的通知,即使是用人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因为公司自身的经营出现问题: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开除,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行为,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如果不是在试用期期间和法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医疗期满后,为降低经营成本或调整公司架构等采取的措施解雇。用人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除了支付1个月工资外,既不允许当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比如旷工等。而开除则是具有惩罚,但也有些许的不同之处,但法律规定了比较严格的裁员程序。企业因经营不善裁员,对个人今后找工作肯定要受比较严重的影响、医疗补助费等,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处分的性质,还应支付按工龄计算的经济补偿金,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也同样适用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当天就将劳动者扫地出门的情况出现;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老板随意开除员工怎么办,员工被开除如何处理
1、理性对待,据理力争。在现实工作的劳动关系中,用工单位可以根据员工的表现,决定其去留,但并不意味用工单位随意开除员工。2、协商不成,寻求司法帮助。根据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工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直接领导有权利开除员工吗,开除员工有什么好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理解开除的概念,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开除职工的几种情形,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开除职工的法律程序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企业在对职工作出开除处理时,必须遵循以下六个方面的程序:
①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对职工事实要查清,对所取得的证据要认真审核,以保证事实的确凿无误。结论材料要同本人见面允许其申辩,如确实不符,应予改正;
②厂长(经理)依据职工的错误事实,提出开除处理意见;
③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后决定,并填写《开除职工审批表》;
④将开除处分决定报告企业的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
⑤将《开除通知书》发给职工本人;
⑥将被开除职工档案转到职工本人户口所在街道劳动部门。总结,综合得出单位直接领导没有直接开除员工的权利。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23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员工被开除和开除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开除、除名、辞退之间的联系就在于它们都是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行政惩戒方式。 三者之间的不同点主要是: 1.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类别、审批时效不同。 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其处理时效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 除名和辞退属于行政处理,不属行政处分之列。因此对它们没有具体的审批时效规定,但原则要求应对犯错误职工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拖延处理时间。 2.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适用对象及其条件不同。 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①被判刑并入监服刑的; ②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 ③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 ④严重犯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 除名仅适用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教育不改,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按自然年度计算)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职工。 辞退则适用于犯有《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第二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且经教育或行政处分无效的职工。一般是指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职工,他们所犯错误程序既够不上开除、也够不上除名。 3.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实施程序不同。 开除处分,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应由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辞退,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应由车间、科室提出职工的证据和处理意见,在听取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决定予以辞退。 除名,法规没有实施程序的具体规定,但在实践中,许多企业是参照辞退职工的程序,在征求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作出决定。
员工被开除和被除名有何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开除、除名、辞退之间的联系就在于它们都是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行政惩戒方式。 三者之间的不同点主要是: 1.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类别、审批时效不同。 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其处理时效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 除名和辞退属于行政处理,不属行政处分之列。因此对它们没有具体的审批时效规定,但原则要求应对犯错误职工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拖延处理时间。 2.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适用对象及其条件不同。 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①被判刑并入监服刑的; ②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 ③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 ④严重犯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 除名仅适用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教育不改,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按自然年度计算)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职工。 辞退则适用于犯有《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第二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且经教育或行政处分无效的职工。一般是指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职工,他们所犯错误程序既够不上开除、也够不上除名。 3.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实施程序不同。 开除处分,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应由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辞退,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应由车间、科室提出职工的证据和处理意见,在听取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决定予以辞退。 除名,法规没有实施程序的具体规定,但在实践中,许多企业是参照辞退职工的程序,在征求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作出决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开除员工不赔钱怎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