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工人死亡算工伤吗

最新修订 | 2024-10-14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8人
专家导读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应当视同工伤。劳动者因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导致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用人单位工人死亡算工伤吗

一、用人单位工人死亡算工伤

在劳动者处于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岗位时,若突发出身体健康上的紧急情况,如突然死亡或在接受48小时相应救治后仍旧无法挽救其生命;

又或者是在劳动者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场地内由于工作相关因素遭受事故伤害而引发死伤者;

以及在劳动者因公出差的过程中,由于履行工作职责而发生异状而引发不幸者等情况下,这些通常都会被认定为工伤。

然而,如果这些事故导致意外的直接原因,来源于劳动者个人蓄意进行的违背职业道德行为、过度饮酒甚至中毒、自我伤害甚至自杀等不良现象,那么就无法将其认定为工伤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工资不发怎么投诉

关于用人单位未及时发放员工薪资待遇的投诉处理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

首先,劳动者可以尝试通过拨打本地劳动保障服务热线进行投诉咨询和反映问题。

其次,如若劳动者持有足以证明其所供职的用人单位未按期向其发放薪资的相关证据材料,也可以直接前往本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提交投诉。

此外,劳动者亦可选择亲自前往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举报。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现行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肩负着监督管理用人单位正常工资支付行为的重要职能职责。

在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成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当月应发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由此产生的额外赔偿金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情况:

(一)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

(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后获得的工资收入的情形;

(三)用人单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工资的违规违法行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用人单位工人死亡由谁赔偿

关于企业雇员意外身故后的理赔责任问题,其具体责任方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作出判断。

如果该雇员是在执行职务期间发生的不幸身故事故,那么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由该雇佣机构作为理赔方来对家属负责,其中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

然而,如果该雇员的离世并非由于工作原因所致,例如由于自身疾病或其他非工作因素引发的,那么在其在工作时间内或在工作岗位上突然发病并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去世的情况下,可以视为工伤事故,同样也应由雇佣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死亡事件与工作内容之间无直接关系,那么通常情况下雇佣机构并不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不过出于人道主义关怀考虑,雇佣机构可能仍会给予家属一定程度上的抚慰金。

至于具体的赔偿事宜,需要综合考虑诸多方面的因素,如死亡原因、工作环境、劳动合同条款等等。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工作中受伤,出差时因工作出意外,通常认定为工伤。但因故意违章、酗酒、自残自杀等导致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8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用人单位工人死亡算工伤吗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4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6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7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2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5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2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8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1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6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0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2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4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6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6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0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在单位住宿死亡算不算工伤死亡?
在单位住宿死亡算工伤死亡,但是不管怎么样来说的话,它都是需要来进行一个工伤认定程序的进行的,这样的一种程序的话,首先是去进行申请,然后就是具体的来进行一个理赔方面的程序认定,比如说如果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成为工程的话,就可以进一步进行赔偿了。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工伤死亡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吗
工伤死亡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有参加过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去世以后产生的赔偿金都由社保部门承担,没有给员工买过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因工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是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单位要求工伤死亡,单位有赔偿吗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应当负担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生活自理障碍护理、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五、六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  附: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8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用人单位出现工伤死亡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如果出现员工工伤死亡,需要给员工补偿六个月的职工工资作为丧葬补助金,还要给对方抚养的直系亲属发放亲属的抚恤金,还有工伤死亡的补助金。同时还有可能需要给对方亲属赔偿精神抚养费等等。
10w+浏览
工伤赔偿
事业单位职工死亡死亡抚恤金怎么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车祸,是算作工伤的,企业需要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用人单位出现工伤死亡如何赔偿?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用人单位出现工伤死亡如何赔偿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在单位死亡,单位应该给多少钱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享受主体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2、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48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单位应该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车祸,是算作工伤的,企业需要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8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用人单位出现工伤死亡怎么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用人单位出现工伤死亡怎么赔偿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单位聚会喝酒酒驾死亡,单位要赔偿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1、一起喝酒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同桌人对死者是否有劝酒的行为; 2、一般来说,有以下情况劝酒者会被判定有过错:强迫性劝酒 、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在明知对方醉酒的情况下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和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3、以上过错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4、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48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单位工伤死亡赔偿多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没有具体的金额标准,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过一般在职工非工伤死亡的单位应给予补偿费用有以下几个: 一、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二、一次性抚恤金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职工死亡当月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 三、遗属生活补助费 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依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执行: (一)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上述规定范围中的人员,以死亡职工工资或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职工死亡30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及其配偶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三)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生活补助费: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四)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生活补助费。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生活补助费条件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生活补助费。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 用人单位工人死亡算工伤吗